约伯记第十一章
第 11 章
伯 11 章 > 琐法的立埸与前两位有分别吗?态度上呢?
11 章 琐法是约伯的第三位朋友,也是最不客气的。他气愤填膺地猛烈抨击约伯,并认为约伯该受更多惩罚。琐法采取了与以利法( 4-5 章)和比勒达( 8 章)相同的立场,认为约伯是因犯罪而受苦,但他的话是最傲慢的。琐法是一个对所有问题都有特定答案的人,但他对约伯的独特情况却毫无感觉。有关琐法的详情,请参 27 章的附表。
伯 11:11> 琐法的话中有没有真理?
11:11 琐法以约伯为“虚妄”,控告他隐藏的罪。琐法的推论虽是错的,但他相当准确地解释了神洞悉一切。我们常会受诱惑,以为所做的事没人知道。我们也许可以向别人隐瞒一些罪,但我们无法向神隐瞒。由于神知道我们的心思意念,所以祂必会注意到我们的罪。这是约伯和琐法都知道的,但并不适用于约伯目前的困境。──《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十一章
罪有应得(十一 1 ~ 20 )
琐法代表了年青又缺涵养的人,说话又暴躁又无礼,忘了自己是来安慰朋友的。他对约伯的劝告如下:
.约伯受罚太轻( 1 ~ 6 )──在他看来,约伯犯了许多的罪,单就他所知的就有多言多语、自以为义,夸大、戏笑人等。神实在太仁厚,约伯之苦难不单罪有应得,而且死有余辜,所以他劈头就责骂约伯太狂妄。
.神高深莫测( 7 ~ 12 )──琐法对神的描述倒是相当正确,神实在高超伟大,非人所能测度。琐法骂约伯是又愚笨又顽固的野驴驹子,可惜他自己没有好好反照一下。他没有测对神在约伯身上的作为,就妄下了约伯是受报应的判断。如果约伯是野驴驹子,那么他自己又是什么?
.劝约伯悔改( 13 ~ 20 )──在琐法心目中,约伯早已被定罪,所以他不单劝戒,而且严重警告,要约伯悔改( 13 ~ 14 )。他认为一悔改就会蒙恩,羞耻除去,身心平安,苦难消失,前途光明,生活安稳,地位高升( 15 ~ \cs16 19 )。若不悔改则只有一条死路( 20 )。这段话客观来说是至理名言,可惜用错对象,对约伯之情况一点也不适切。
琐法这番话,实在令约伯不敢领教。从他自以为懂得多、骂约伯是虚妄的人和野驴、粗鲁地硬指约伯本身犯了罪、严严警告约伯要悔改都表现出他一派家长口吻。既欠了解,又缺同情,兼且武断和粗暴,所以他的话对约伯成了一大刺激,以致约伯口出狂言更多,回驳得更长。如果我的好朋友落在类似的苦难中,我会怎样去劝他呢?
祈祷 神啊,当朋友在苦难中挣扎的时候,求助我以谅解的心、同情的态度及温柔的说话给予安慰。 ──《新旧约辅读》
约伯记 约伯记 第十一章 注释
11:1-20 从轻发落
第三位朋友琐法比先前两位更率直和苛刻地斥责约伯。他也认为约伯
犯了罪,而且约伯所受的刑罚比应得的为轻。
1-6
无论约伯如何据理力争,一旦到神面前,他所犯的罪便显露无遗,而
且,他的刑罚其实算轻。
2
「多嘴多舌」:暗示约伯未经思索便随口说话。
6
「他有诸般的智识」:大概指人测不透神的智慧。
7-12
神智慧无边,人不能测透。
11 「他虽不留意」:他根本不用研究。
12
本节或译作「当驴驹子生为人的时候,傻人可得着智慧了」,
即傻子不可能有知识,正如驴驹不能生为人。琐法以此指责约
伯愚不可及。
13-20
劝约伯悔改归正,如此,神便会使他复兴。
15 「斑点」:指罪疚痕迹。
约伯若无罪疚,便可仰起面来。(参10:15)
17
「虽有黑暗,仍像早晨」:回应约伯以幽暗阴间为归宿的说法。
(参10:22)
18 「也必四围巡查」:或作「也必受保护」。
20 警告约伯若不悔改,便是死路一条。
思想问题(第 11章)
琐法为何率直地指责约伯的不是?参 4节。
他接纳约伯的答辩麽?
他所关注的是约伯本人还是他的神学立场呢?
你对那些神学立场与你不同的人该抱什麽态度?
约伯记第十一章
琐法
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么?(十一 1-20 )
琐法可能是最后发言的一位,因为他在三个朋友中是最年轻的。从他粗野激烈的长篇大论中,就清楚表明他对于从前尊敬的一个人已经感到不耐烦,并且因那人的抱怨,而不能认识到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便把他可能对约伯有的任何同情都消除了。然而他善用他等候的时间,这也是清楚的;因为他一开口说话,就用冷静而抑制愤怒的态度,不少凌厉的讽刺都说得颇为中肯。
(一)
琐法谴责约伯多言而且说话狂妄时,话语含有箴言中的正统教训。不像那些哀歌诗篇,它并不赞成‘发泄情感’。在以色列的哲人看来,权衡自己的话、思而后言的人才是智慧人。
谨守口的,得保生命;
大张嘴的,必致败亡。(箴十三 3 )
你见言语急躁的人么?
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廿九 20 )
所以,约伯作为一个从前因智慧见称的人,更应当知道,不要以为( 3 节)向对手大喝或轻蔑他们所珍视的东西,便能赢得争论。以讥讽向天道进袭,作为值得他们考虑的神学,是荒谬的;( 4 节)而且声称他这样攻击的那位上帝,必定知道他是无罪的,那就更加荒谬了。假如( 5 节)上帝只照约伯经常请求祂做的去做,并且纡尊降贵来答覆他的话,他立即就会发现自己是个多么亵渎成性的愚昧人。
第六节意义含糊不明,只要看一看各种英文版本不同的翻译便可以证明。标准修订本把经文更改了一点点,但新国际译本(十一 5-6 )则更接近希伯来原文,因此较可取:
啊,我是多么希望上帝
会说话……
并将智慧的奥秘
指示你,
因真智慧有
两面。
当知道这一点:上帝甚至
已忘了你一些罪。
琐法的要点似乎是:要是上帝开启约伯的眼睛,叫他看见上帝所用以管理世界的那些隐藏的原理,他就会看见上帝的智慧比人的智慧优越简直不可以道里计。约伯拒绝以人的智慧对他的裁判,以他受的苦,证明他是罪人,但与上帝的智慧相对时,他就会体会到上帝其实是轻轻放过他了。
(二)
这是致命的痛。琐法像比勒达一样一丝不苟地持定正统,而且同样不视约伯受苦为例外。诚然,基于正统信仰,他比比勒达更大胆,而且毫不含糊地让约伯知道,认为他是恶人受恶报。比勒达只是装腔作势大声说出那些陈腔滥调,并用人一般认可的俗例传统加以支持。琐法则用约伯自己推理的方式讥笑他。他意识到约伯探查非他所能及的事而陷于迷惑,于是琐法技巧地暗示,他未知之事可能以一种他未设想到的方式与已知之事发生关联。约伯不能获得一位上帝承认他是好人,反之,他可能发现有一位上帝告诉他说他够幸运所以未受更多刑罚。
琐法讲论他的主题十分起劲,于是问约伯,他有没有认真地想一想,以他一切狂妄的质疑便能参透上帝那些深不可测的奥秘,或稍微接近祂知识的界限吗?这等事比天还高,他怎能得到气力爬上去取?它们比阴间更深,他怎能知道获得这奥秘的途径呢?即使他巡游大地、海洋去寻找它们,他也决不能找到。正如钦定本第七节,值得注意却颇不准确:‘你藉寻找就能发现上帝么?’
人又再次联想到诗篇一百三十九篇。约伯上回的言论,论到上帝看顾他的话(在十 9-12 ),从他成孕那一刻,与上述诗篇下半段极其相似,现在琐法论上帝无所不知的话,则正与其上半段非常相似,尤其是始于‘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为大家所熟知的话(诗一三九 7-10 )。那诗人虽因上帝知道有关他的一切而惊异并感激,但尽管他渴望,也无法逃避祂那看不见的同在,这是从消极方面琐法所专注的‘无所不见’的眼目。他甚至把约伯在九章十一至十二节表示谴责的话(在 10 节)转过来用在他身上。在那里上帝那隐藏的能力为约伯所感觉到的,不但无法抵抗,而且具威胁性,又非理性。琐法同意那能力是无法抵抗的;但在他看来,事情所以如此,并非因为上帝有复仇的心,而是因为祂的知识是无穷的。低贱的人对自己道德的真正光景可能自欺欺人,但( 11 节)祂知道他们是谁,祂不用细察便看出他们的邪恶。上帝的大能,其实是祂的智慧在对付邪恶的行动。
但( 12 节)人可能立即料想到一个‘愚昧’(按字义是‘空虚’)人要了解这一点,就像一头‘野驴’生来像一个人那样(驯良),是不可能的。
(三)
当琐法在十二节恶意比较时(请也参创十六 12 ),显然心目中想到约伯,但没有很清楚说明。这是因为像其他安慰者一样,他觉得有义务要让约伯有一条路回到上帝那里。因此琐法发出智慧人通常向愚昧人作的劝勉,改正他的道路。但比起以利法在五章八节及以下各节,或甚至比勒达在八章二十节及以下各节的话,这劝勉在他口中是更冷漠并更多芒刺。约伯不但要恳求赦免,而且在所应许的福临到他以前,必须改正他的思想并自觉地除掉他个人的罪。只有在那时候,他的不幸才会消失,在黑暗中,光明才会照亮他。只有那时宁静和希望才会回到他那里,他才会像以前一样受人欢迎、受人仰慕。
琐法分明以令人难受的语调作出结论。比勒达以约伯恢复的幸福与约伯仇敌的命运作对比(八 22 )。琐法在十一章二十节只概括地论到恶人的绝望与死亡,而且显然并不排除约伯。
琐法这一番公然含敌意的议论,比他那些年纪较长的朋辈的言论,必定更加刺痛约伯的心──把他们对约伯的定罪,或保留在背景中(以利法的),或隐藏在柔和的言语后面(比勒达的)。琐法想到仅只是三人说过的最富同情心的话,就已经令约伯凶暴地严责他们缺乏同情心(六 14 及以下),他感到良心痛责么?由此可见他说的话太残忍,我们发现很难证明他那些话是正确的。但现在那些话把真相显露得更加清楚。琐法传教士般的呐喊是虚伪的,因为他为约伯的迷失,已抱几分放弃的态度。而他的憎恶,在他说的每一件事上昭然若揭。缺乏人性,是可憎的事,琐法表现甚至较比勒达更甚,这似乎往往是那些最热心奉行上帝道路的人的特点。在上帝的大地上,还有比怀憎恨去发出上帝之爱的福音召唤更丑恶的事么?
与琐法对一个好人怀恶意、仇恨,透过身体、精神折磨的猛攻比较起来,约伯对诚挚的以利法(企图以仁慈待他)毫不领情,就都显得黯然失色、微不足道了。约伯极度自私,对他那些朋友大闹别扭,但琐法则一心要毁灭此人,并奉上帝的名,定他永远的罪──在他的鼓动之下,另外那两个人会随即仿效。琐法是个能干的神学家,为他自己的见解强辩,只有使那见解更加不能原谅。地狱必得有一个特别的地方,为那些精于以言语利用上帝去侮辱别人的人而预备。
我现在作最后两种观察,二者都是讥讽的: 第一种 是在那些朋友的言论中,就其内容而言(纵使不是按其意向),以琐法这篇言论,与主在旋风中使自义的约伯屈膝的伟大言论最接近。 第二种 是上帝既然有各种权利论到祂自己的全知,琐法便没有比约伯更多权利这样做。但我们会让约伯在他下次发言责怪琐法的痛时为自己表明那一点,表现自己甚至是比他更能干的神学家。──《每日研经丛书》
马唐纳注释 约伯记
6. 琐法首次发言(一一)
一一 1 — 12 拿玛人琐法坚持这些空洞、狂妄的话不能不回答。对於约伯这第三个朋友的名字意思,雷特欧写道:
琐法是 " 一只麻雀 " 的意思,来自动词 " 吱吱喳喳叫 " 的字根。这动词是摩西之妻 " 西坡拉 " 的阳性字。象她一样,虽然琐法很热心攻击约伯空想出来的作为,但对於神审判人的事上,他是个无意识的反对者。他所发出的激烈指责毫无意义,正如他的名字意谓雀鸟的 " 吱吱喳喳 " ,无伤大雅。
琐法争辩说,如果约伯看事如同神,他便会明白他所受的痛苦远低於他应承受的了!他对神的伟大存无知,使他没资格质疑神的公平。第 12 节是不友善的切入,明显地针对约伯说: " 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人生在世好象野驴的驹子。 "
约伯记 11:1
琐 法: 琐
法 尖 刻 地 指 责 约 伯 自 以 为 义 (4~6 节 ) 又 顽 固 不 悔 (13~20 节 ) ,
甚 至 说 约 伯 该 受 比 这 更 重 的 苦 (6 节 ) 。
他 坚 持 认 为 若 约 伯 离 弃 他 的 罪, 他 的 苦 难 就 会 即 刻 消 散, 并 且 重 得 安 稳、 亨 通 和 幸 福 (13~19 节 ) 。 琐 法 的 话 中 有 严 重 的 神 学 错 误。 圣 经 中 没 有
一 处 应 许 忠 心 信 徒 的 日 子 会 “ 比 正 午 更 明 ”
(17 节 ) ; 相 反, “ 我 们 进 入
约伯记
注释
十一 1-20 琐法第一次发言:「悔改吧!」
琐法是 3 个朋友中,最缺乏同情心的一位。他给约伯的信息很简单:你之所以受苦,完全是因为神知道你在暗中犯罪( 6 节),所以,悔改吧( 13-14 节)!
十一 1-6 「神知道你在暗中犯罪」
琐法是一个讲求原则的人,他同意约伯所讲,罪是真正的问题。从表面来看,约伯不像罪人,所以,他一定是暗中犯了罪,而被神知道了。约伯自称自己的信仰「纯全」,又在神眼前「洁净」( 4 节),但神所知道的却是另一回事──而琐法亦可以通过某种途径知道──约伯其实是个罪人。约伯的罪孽极深,所以,即使神施予这一切惩罚,祂可能已经忘掉或不追讨他的某些罪了( 6 节)。约伯可能已算是罚得轻了!
十一 13-20 「所以,你必须悔改!」
如今,琐法尝试用悔改的福气来劝服约伯。如果说以利法的说话带有试探性,那么,琐法的表达则属于不由分说。他清楚指出,能否被挽回完全在乎约伯是否彻底悔改:除非约伯听从他的意见,他才有盼望。约伯必须将他的「心安正」于神;将全副心思集中在神的身上,不停留于悔改的外在标记,他必须祷告( 13 节),以及弃绝他现今一切的罪行。
结果将会是得回一颗清洁的良心(你必仰起脸)和安全感(你也必坚固; 15 节)。可是,读者请注意这里所包含的讽刺;因为琐法给约伯的一切建议,正是约伯过去一贯的生活方式(一 1 )。
约伯记第十一章
v. 琐法(十一 1 ~ 20 )
拿玛人是约伯的三个朋友中最没有魅力的,在他的讲论中殆无怜悯。到目前为止,约伯 这许多的言语 的确有些不耐烦与言过其实的因素;约伯后来会为此懊悔(四十二 6 ),但那却是对神的辩白,不是对人的。约伯没有义务要装作一本正经之虔诚谈话的习惯,来满足像琐法这样的人。琐法冷冰冰的非难,证明他多么少倾听约伯的心声,他那好吹毛求疵的咆哮,证明他多么少感受到约伯的伤痛。约伯的困惑与他的爆发是很自然的,我们在其中看见他的人性,与我们自己的人性。琐法将话语与人割离,只把它们当作是 夸大的话 与戏笑的话听听而已( 3 节),这是十分不公平的。琐法的智慧是冷酷地退入理论中,这在神学上是非常恰当的、常见的、无异议的;但若与约伯那震撼人的真诚相比,它却是不值一顾的。
琐法也言过其实。他控告约伯饶舌( 2 ~ 3 节)、自义( 4 ~ 6 节)、顽固( 7 ~ 12 节)、反抗( 13 ~ 20 节)。
3. 就像在以赛亚书十六 6 与耶利米书四十八 30 的用法一样, 夸大的话 这个字是指摩押的自夸,摩押素有虚假恶名,这特别指约伯自称无罪。但是,称约伯为 多嘴多舌的人 ( 2 节),琐法似乎是在暗示:如果约伯原先的行为是完全没有瑕疵的,他近来的讲论却是应受斥责的。他控告约伯戏笑,也就是嘲笑。约伯交替地对朋友们与对神说话,我们无法分辩出那段必须认为是在嘲蔑的。有些释经学者认为约伯的话是讽刺的,我们已经说过无法同意他们的看法;这些话甚至不该被称为嘲笑的。约伯曾向神挑战,但却没有嘲笑祂;他曾向朋友们表达失望(六 14 ~ 21 ),但却没有讪笑他们。
4. 琐法十分直截了当,“他把所有只是暗示与提示的话语丢在一边,其他人只是指指点点、挥舞兵器,他却一刀见血。” 253 琐法在指控约伯自称 纯全 与 洁净 时,并没有引用约伯任何现有的话语;约伯不曾把这些形容词用在自己身上。为了不在言语上诡辩,对琐法公平些,我们可以承认约伯坚称他是对的(或至少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等于是作了这样的宣称。 道理 这个字,在申命记卅二 2 、以赛亚书廿九 24 与箴言中用来指贤哲教导性的谈话。 洁净 这个字虽然罕见,在其他地方用来形容“手”或“心”,这里暗示着道德上的纯洁。
5. 琐法接着表达一个愿望,这愿望当然是约伯也共有的:惟愿神能发表意见,但愿祂 开口 !但琐法已经认为自己知道神会说什么,所以他大大埋怨约伯是傲慢自大!
6. 需要从神那里来的一句话,因为只有祂丰富的 智识 (这个罕用字在五 12 译作“成就”)能指示 智慧的奥秘 。很不幸地,学者们作了许多的尝试,要减低译作 诸般的 (较直译为“双倍”,参吕译注,可能是暗示在格言谈话中两种层次的意义)这个字的困难,但并没有一致的看法。第 6 节的意义是另一个问题,和合本与修订标准本反映了一般的看法;但琐法对于他严酷的结论──约伯所受的刑罚已经到了人类耐力的极限,但事实上却还 比 他的 罪孽该得的还少 ──并未作任何的解释。
7 ~ 12. 这首诗详细述说了第 6a 节的陈述。和合本与钦订本这个熟悉的译法── 你考察,就能测透神么 ?──曾经在神学上有相当可观的用处,宣告人“探究神”是徒劳无益的;现代译本正确地强调了“上帝的奥秘( RSV “深奥的事”)”(现中、思高、 NEB )是平行于“全能者之无极(思高的“完美”更好)”(吕译),是越过了人类心智的极限。它超越了宇宙的四个主要范围的边界──天空、下界、陆地、与海洋( 8 ~ 9 节) 254 。这没有什么不对,推论说神的能力是无可抵挡的,神的抉择是不可废弃的,也是没有错的;但是没有必要将人看作是 虚妄的 ( 11 节)或称约伯为一头驴( 12 节)。可惜的是,语言上的困难使我们难以分辨琐法结论时的言语是多么无礼的; 11b 节的陈述“祂……不留意”,在大部分的译本中都加上一个受词,并且使它变成一个问句;这就等于是断言神能够无误地察究 罪孽 ,纪劳译作“即使祂不留意它”,暗示罪孽不值得神一顾。但这个动词与辨识力的关联提示,神审判的理由再不能比祂的世界的广阔无边更容易理解的。
我们必须承认,第 12 节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13 ~ 20. 琐法的说教到此为止,现在他在讲道。他的疗法很简单:常见的长串虔诚的劝告,“你若存心正直,向神祷告”等等;这不是虚伪的话。我们且假设琐法是想要以他莽撞的方法来帮助约伯。先知相当有果效地说同样的话(参赛一 15 );但这太过能说善道了,也毫无根据,因为它假设了约伯的问题在于他的罪。琐法落进了一般福音派常见的错误中,将罪孽与赦免的范畴用在每一个人类问题上;这不是约伯所需要的。
琐法极优美地描绘了蒙赦免之人平静的生活( 16 ~ 19 节),与以利法在五 17 ~ 26 所勾勒的相似。第 19b 节说许多人将会蜂涌而到这样的人这里来(他的亨通证明了他与神的友谊),或是为求施舍(箴十九 6 ),或是为求代祷。讽刺的是:在结束的时候,约伯将会对这些朋友施这类的 恩 (伯四十二 10 )。在这个时候,这样的吟诵只能带给约伯痛苦的回忆;它所形容的正是过去的约伯,在撒但尚未存歹意激动耶和华试验他的品行之前;但是,琐法非但不把这个试验看作是与神有特殊关系的证据,反倒认为约伯现在正处身于命定给 恶人 的地位上( 20 节)。因着顽固不听,约伯正有失去视力的危险,以致他“逃走的路都必断绝”( 20 节,吕译)。
朋友们现在已经结束了他们第一循环的讲论,所有的论题都已提出。约伯仍然站在他最初所站的立场上(一 21 ,二 10 ),顺服神那无可抗拒的大能。但他的信心却是紧绷着,奋力排除困难前进,想到对神的良善重获保证,他既不温顺,也不忍受。朋友们只能下结论说约伯多少是错了,神已经揭露了他隐藏的罪,现在,他最坏的过错是继续隐藏它;他们的责任是要帮助他藉着悔改与忏悔而回到神面前(五 17 ,八 20 ,十一 14 )。到目前为止,约伯都顽固地拒绝了他们善意的服事,他坚持他的纯全,不承认任何过犯,他拒绝以承认子虚乌有的罪名来建立神的公平;朋友们只能把他的立场看作是骄傲而伪善的;当约伯徒然想要找出隐藏在神“严峻的摄理”背后的“笑脸”时,他们无法了解约伯的痛苦。
253 G . G. Bradley, Lectures
on the Book of Job ( 1887 ) , p.92 。
254 这宇宙论就像创世记一章的体系;参哈巴谷书二 6 ,但是以不同的字汇。
──《丁道尔圣经注释》
约伯记
约伯记第十一章
11:1
这是琐法第一次发言,他不满约伯力辩无辜,说约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罪,要全知的神用苦难来唤醒约伯觉悟前愆。琐法的谈话分三部分:1,斥责约伯自义(2-6节);2,神的智慧难测(7-12节);3,唯有悔悟,苦难才会过去(13-20节)。
琐法是个独断主义者,把事物分成不是“是”便是“非”,不是“黑”便是“白”,而判断是非黑白的标准则是他自己,只有他明白神的心意,知道神行事的法则。
他不象以利法,不讲宗教经验(参4:1-11);也不象比勒达,不从古人的智慧里找道理(参8:1-8),他只讲自己的权威和绝对的是非,因而嘲笑约伯为自义。
11:7
琐法明白神的超绝与全知(7-9节)。据此,他推论出:人受苦一定是犯罪的结果。约伯象所有的世人一样极其无知,无法改变,就象野驴生下的仍是小野驴,不会变成人(12节)。
11:13
琐法可能忘记了他自己也是人,人的判断不能永无错误。他对约伯的看法既不正确,而说话的态度一味嘲讽,难令人心折。象苦难这个千丝万缕般复杂的人生问题,岂是如此简单的分析所能完全说明!
11:20
读时若能和4:7比较,可发现琐法态度的独断和言词的无礼。以利法和琐法都认定约伯有罪,以利法说话何等婉转,但琐法则断定约伯必是恶人,若不悔改,他最光明的前途就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