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九章
新的约和旧的约
来 9:1> 9:1 “圣幕”是指神晓谕摩西设立的会幕(参出 36-40 章)。
来 9:5> 9:5 “基路伯”是大能的天使。
来 9:6-8> 大祭司、至圣所,二者的关系可大呢!……
9:6-8 大祭司可以在每年一次的赎罪日,进到会幕最内部的至圣所,为全体百姓赎罪。至圣所是一所小房间,其中放置着约柜。约柜是一个包金的柜子,里面放着刻了十诫的石版、一罐吗哪和亚伦发过芽的手杖。约柜顶部放有“施恩座”,在赎罪日,大祭司将祭牲的血弹在施恩座前(参利 16 章)。对以色列人来说,至圣所是地上最圣洁之处,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去,其他祭司和普通百姓均不得进入,他们只有藉大祭司才能朝见神,大祭司献上祭牲,以动物的血先为自己赎罪,再为百姓赎罪( 10:19 )。
来 9:10> 9:10 犹太人一直持守旧约中各样饮食和洁净的礼仪,直至基督带来神更新更好的方法。
来 9:12> 我们是被买赎回来的──谁甘心这样做?从哪儿赎?
9:12 这节的意象来自赎罪日的礼仪(参利 16 章),“赎”指为释放奴隶而付出代价的过程。基督的死使我们永远脱离罪的奴役。
来 9:12-14> 成圣──不足?是的,我们是;有罪之身怎得洁净?我怕……
9:12-14 虽然你认识基督,却仍需努力为善,以讨神的喜悦。规条和宗教礼仪并不能洁净人心,只有靠着耶稣的宝血:( 1 )我们的良心才得以洁净;( 2 )我们才不受死亡辖制,可以为事奉主而活;( 3 )不再受罪所辖制。你是否因为表现不够好而有罪咎感?那你就要重新看清楚耶稣的死对你的意义。基督能医治你的良心,将你从这挣扎中拯救出来。
来 9:13-14> 心之洁净靠耶稣──只要你愿意,真的……
9:13-14 根据旧约律法,人献动物为祭时,神就在礼仪上洁净了人的罪。但基督的牺牲能改变我们的生命和内心,使我们的内心也洁净。祂的牺牲,比动物祭牲有效得多。不要因为我们的罪和软弱,拦阻了祂的赦免。
来 9:15> 基督是新约的人物,何竟可以赎前约时的人?
9:15 虽然基督的救恩在旧约时代仍未出现,但当时的人也是靠基督的牺牲而得救的,他们献上无瑕疵的祭牲,期待基督的降临。现在如果再重拾这个献祭的制度就毫无意义了,因为基督已经降临,为我们的罪受死,作了最后最完美的祭物。为何还要期待已经发生的事再发生呢?
来 9:22> 宝血一流,罪就赦了;血若不流……为何定要流血呢?
9:22 为什么赦罪需要流血呢?这并非如某些人所误会,认为神嗜血才立下这规定。血是生命的最佳代表,血令我们存活,耶稣为我们的罪流出宝血,舍弃生命,使我们不致经历灵命的死亡,永远与神隔绝。耶稣是生命的源头,不是死亡的源头,祂舍弃自己的生命来使我们存活,为我们流出宝血,又从坟墓里复活,战胜了罪恶与死亡。
来 9:23> 天上的本物,更美的祭物,这是指……
9:23 地上的会幕反映和象征天堂的实体,虽然我们不能完全理解,但事实就是这样。天上的洁净被理解为指基督在天上为我们所做的属灵工作(参 8:5 注释)。
来 9:24> 基督为我们所做的事真多──至于我为基督所做的事嘛……
9:24 在不熟悉的概念中,如祭司、会幕、祭牲等,我们看到有关基督是我们中保的描述,使我们从中获得鼓励。基督与我们同在,在神面前代表我们;基督又是我们的救主,不但印证神赦免我们的罪,也为我们的需要向神祈求,把我们的事奉当作祭物献给神( 7:25 )。
来 9:24-28> 按着命定,人人都有一死──圣经不是说我有永生?
9:24-28 每个人的肉体都会死亡,但基督的死却使我们的灵魂不至灭亡,我们可以全然相信,祂的救赎工作可以把我们过去、现在、未来的罪抹去:祂死在十字架上,一次为众人献上自己,祂已经赦免了我们过去的罪( 9:26 );又赐下圣灵帮助我们面对现在的罪,如今祂在天上作我们的大祭司( 9:24 );并应许再来( 9:28 ),将我们带到没有罪恶的世界里得享永生。
来 9:26> 神子降,神子死,罪人得生命;主再来?你我何时见主面?
9:26 基督为成就旧约的预言,降临世上,带来恩典和宽恕的新纪元。我们仍然活在“末世”,主的日子已经开始,直到基督再来的时候才结束,“末世”就是祂两次临世期间的日子。 ──《灵修版圣经注释》
希伯来书第九章
从旧约帐幕吸取教训(九 1 ~ 10 )
我们必须首先知道一个原则,就是旧约里所有敬拜的条例都是具有“预表性”的,即如圣所、祭司、器具、职分,节期、帐幕、衣袍,祭品以及其他一切。本书作者就是要显明上述一切的预表物,都会在基督并祂完成了的救赎福音里完全实现,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圣幕的本身( 1 ~ 7 )
旧约的会幕是按天上的样式造的,为的是要将属天的真理表明出来。会幕在以色列人中,就是象征神与人同在;人如何在会幕中事奉,就是表明人如何亲近神。祭司们只可在“圣所”里献祭和行敬拜神之礼,只有大祭司才可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作短暂的停留,为百姓和自己赎罪。在至圣所中摆了金香炉,代表向神献上的馨香的祷告;约柜表示祂的同在;而盛吗哪的金罐就是神的预备与及时的供应;亚伦的杖代表神能力的权柄;而两块约版则表示神的法律要求;至于基路伯的影罩乃指天使的照管和明察;而施恩座显示神有赦罪之恩。
.圣灵的启示( 8 ~ 10 )
“圣灵用此指明……”意思是说旧约的事奉因靠律法和自己的力量,只算是外表的事奉;惟有靠赖那拯救我们脱离罪孽的主耶稣,我们才能坦然无惧地经过幔子,进入至圣所,面对面的事奉神。
祈祷 主啊,我不敢求自义,只求主耶稣的义覆盖我,天天靠祂到面前事奉敬拜。
新旧职事的对比(一)(九 11 ~ 22 )
作者在本段指出一个事实:旧帐幕的职事是暂时的和过渡性的(参 10 ),但是基督的新职事却是永恒的( 12 )。“但现在基督……”这五个字是何等有意义!( 11 )祂既来了,什么都不同了!在往昔的时代,那进到至圣所的路是严密封闭不得进入的,但是现今基督已经死了,祂只一次进入圣所,就成就了永远的赎罪;祂的血将那阻隔的幔子撕裂为两半,象征人从此可以直接到神面前去亲近祂,享受神的同在,哈利路亚赞美主的大恩,这是何等大的权利啊!
.基督宝血的功效( 12 ~ 14 )
基督所流的宝血之功效是何其丰富!祂的血能洗净我们污秽的良心,也能除去我们的死行,使我们马上可以事奉永生神;换言之,祂流血的最高目的,就是使我们以无亏的良心来事奉敬拜神。第 14 节陈明了基督的祭乃是自愿的、合理的、自发的和道德的,世上没有任何祭物能与之相比,同时世上也没有一个人能够效法。你肯信靠这一位大祭司吗?
.旧职事的无效与基督职事的有效( 15 ~ 22 )
基督藉死而订立了新约( 15 ~ 17 ),我们现今之所以能得“所应许的永远产业”,正是因为祂的死已经成为事实,发生了功效。我们要感谢主牺牲的大爱!
祈祷 感谢主基督,为我成就“永远的救赎”,使我现今就有事奉神的福分。
新旧职事的对比(二)(九 23 ~ 28 )
作者在本段继续指出基督的职事之完美性。基督的职事是圆满的( 23 ~ 24 )、最后的( 25 ~ 26 ),并且是有果效的( 27 ~ 28 ),而旧约的职事并非如此!
请注意作者列举基督献祭的职事,比旧的职事更加完美的十大理由:
① 基督的职事是道德的和属灵的,不是只在外表的和属礼仪性的。
② 基督是以无罪之身呈献自己为祭物的。
③ 基督只一次,且是最后的一次献上便足够,无须重复。
④ 祭物不是牛羊,乃是神的儿子。
⑤ 基督是供献者,也是祭物。
⑥ 基督的赎罪能洗净一切被玷污的良心。
⑦ 基督所献的赎罪祭能除掉人的罪。
⑧ 基督的赎罪能解除人死后接受审判的定命。
⑨ 基督是自愿献上自己的。
⑩ 基督在第二次显现时,会将蒙救的人带进荣耀里去。
你曾否留意这段经文三次提及主不同的显现?
① 基督过去曾为我们的救赎而显现在地上( 26 );
② 祂现今为我们的成圣而显现在天上( 24 );
③ 祂将来要为我们得荣耀而显现在半空( 28 )。
上述所论主要是提及祂的降临、祂的救赎、祂的代祷以及祂的再来! ──《新旧约辅读》
希伯来书第九章
9:1-10:18 基督献上更美的祭
1-10 有关旧约祭礼之条例
1-5 旧约会幕中所陈列的各样物件
1 “属世界”:可作“属物质”。
2 “预备”:指“装备齐全”。
5 “施恩座”:此字的希腊文原意是“使罪得赎的”,可指祭物或地方。这里沿用了旧约希腊文译本的做法,以这字作为约柜上盖的名称(见串 24 ),因为在每年的赎罪日大祭司要将血洒在此处作为赎罪之礼(利 16:14-15 )。
“ ”:施恩座之上两个张开翅膀的金像(见出 25:17-22 )。
6-10 在帐幕中之礼
6 指祭司在圣所日常的供奉(见串 15 )。
7 指大祭司在赎罪日所行之礼(见利 16 章)。
8,
9 “头一层帐幕”:在此并非指 2, 6 节所提到的圣所,而是象征“先前”或旧约的帐幕;这只是新约的预表( 9 之“表样”原文作“比喻”),对内心的赦罪并无功效 ( 9, 参来 7:18, 27; 10:1-4 ),因此只属暂时性质。
10 “振兴”:原作“改革”,指基督所带来的革新(新约的建立)。
11-14 基督救赎的彻底
基督所成就的救赎,在功效上远超上述旧约的祭礼:祂是在天上的圣所作大祭司
( 11, 有可靠的版本以“已实现的”代替“将来”一词 );基督的救赎且是藉着自己的血,一次过成全的,与旧约的做法成强烈对比( 12, 参 7 )。
13-14
基督的血在价值上远超祭牲的血,所以祂的救赎更能彻底除去人内心的污秽。
13 “成圣”:指在礼仪上获得洁净。
14 “藉着永远的灵”:由于神的灵住在基督身上(见赛 11:2; 42:2 ),也因基督本身拥有永恒的神性(参约 4:24 上)。
15-22 基督以血立新约
这段的论点,在于“约”与“遗命”在原文为同一个字。作者指出:约与遗命一样,必须藉着生命的结束才生效( 16-17 ),所以无论是新约( 15 )或旧约( 18-22 ),都是以血立的(血是代表生命的舍去)。
15 基督为作新约的中保,亦必须受死。
“赎了 ...... 罪过”:基督的代赎,有追溯既往的功效,可拯救旧约时代坚信神应许的人(参来 11:39-40 )。
“所应许 ...... 的产业”:参来 11:16 。
16 “等到”:原文作“提供(证据)”,即“证实”之意。
19 “水”:是指以“母牛犊的灰”( 13 )所调成作洁净之用的除污水(见民 19:9 )。
23-28 基督为最美之祭
基督所献的祭物,比旧约更美好,因后者所洁净的物件仅是副本( 23 ),是按着基督所进入的天堂而制造( 24 )的。再者,基督的祭物不是牛羊的血,乃是祂自己,因此祂只一次献祭便把罪除掉( 25-28 )。
27 人人都不免一死,这是神所命定的;照样,基督亦不可多次受死。
希伯来书第九章
会幕的华丽(九 1-5 )
希伯来书作者刚才已扼要述耶稣就是那能领导我们进入真体的人,他运用当时读者能够明白的思想,认为这个世界只不过是那个真世界的一个依稀髣 的复制样本而已。人在地上的崇拜只是那个天上真正崇拜的幻影,那个真正的崇拜,只有一人,就是那位真正的大祭司耶稣,才可以带来的。于是作者思想到地上崇拜的会幕,本身是多么华丽,珍藏 许多无价珍宝,但比起那天上真正的会幕又如何能够互相媲美呢。作者没有详细描写会幕的一切陈设,只暗示藏在里面的珍宝而已。当时的读者对犹太人的会幕记忆犹新。但我们却是门外汉。现在趁这机会,让我们先看看作者心目中认为只不过是一个影幻的会幕,到底是怎样的。
会幕主要的描述是记载在出埃及记廿五至卅一章和卅五至四十章里面。上帝对摩西说:‘当为我造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出廿五 8 )建造的全部过程和材料都是由以色列民甘心乐意奉献出来(出廿五 1-7 ),也因他们前来奉献的人和礼物太多,须要宣告不必再拿礼物来,才拦阻住了(出卅六 5-7 )。
会幕的院庭长一百五十尺,阔七十五尺,四周用幼细麻布编织成幕幔高七尺半。围绕至圣所,也就是上帝居住的地方,是以白麻布作幕幔。南北两边分别用二十条支柱竖起幕幔;东西两边则分别用十条支柱撑住。柱子是用铜圈连络扣紧的;杆子则用银子制作。唯一的门是放在东面,阔三十尺,高七尺半,这门是用麻布编织成下垂的帘,颜色要用蓝、紫和朱红配搭。在院庭内则放 两件东西:一是铜祭坛,是方形的,长阔七尺半,高四尺半,是用皂夹木做成,旁边则用铜包裹,坛上的铜网板是用来放置祭物,铜网的四角镶有铜环,用来系缚祭物的;二是浴盆,用妇女的铜镜镕制而成的,它的长阔则没有记载,祭司先在盛满水的浴盆内沐浴然后执行那神圣庄严的献祭仪式的。
整个帐棚本身是用四十八条柱支撑,十五尺高,二尺三寸阔。外面用金铺镶,并以银扣相连,帐棚的中心有一条横木柱架住,而外边则有相连的支柱紧缚 。帐棚可分为两部份。整个首部份约三分二的地方是圣洁之地;第二部份约占地三分之一,长阔十五尺,就是至圣所了。在至圣所的前面有一块幕幔,用五条铜柱支撑的。幕幔是由蓝、紫和朱红色的麻布编织的。
圣洁之地摆设三件主要的东西。(一)金灯台,是放在南边。它是从一块精金锤炼出来;灯台经常盛满橄榄油而且是燃 的。(二)放置陈设饼的桌子。是用皂荚木做的,四周用金子镶边,长两尺, 一尺半,高两尺三寸。在每一个安息日,都须从新用最精细的麦粉做成十二个陈设饼,分两行,每行六个,安放在桌子上。只有移开那饼时,祭司才可以吃这些饼,普通人则永远不可以吃。(三)香坛,也是用皂荚木做成,而坛上则用精金包裹;长阔都是一尺半,高三尺。晨昏时刻都分别烧香,象征子民的祷告升达上帝面前。
在 至圣所 之前有一道 幔子 ,是用细麻布分朱红、紫和蓝三色相衬,在幕上又刺绣 一个 。至圣所只有大祭司一人,每年在“赎罪日”这一天,当所有的预备工夫做妥当之后才可以进去的。在至圣所之内,放置一个约柜,里面藏有三件东西:一个金碗满载 天上的吗哪,亚伦的手杖,和摩西的法板。约柜是用皂荚木做的,内外都以精金镶边,长三尺九寸,阔两尺三寸,高两尺三寸。柜的上盖称为‘施恩宝座’,在这座上有两个翅膀张开的 。这就是上帝安息的地方了。祂说:‘我要在那里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施恩座上二 中间,和你说我要吩附你传给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廿五 22 )。
这就是希伯来书作者想像中华丽的会幕 ── 虽然是如此堂皇华丽,但也只不过是真体的一个影幻而已。作者心里当然明白,普通的以色列民只准进入这帐棚的门,祭司和利未人则可以走入院庭,祭司可以入那圣洁之地,而只有大祭司一人准进入那至圣所。那会幕的确是非常美丽的,但是普通以色列人却不可以进入至圣所和上帝见面。现在耶稣已把中间的阻隔完全除去,开启了那人人都可以通往上帝的路。
唯一通往上帝之路(九 6-10 )
大祭司只有在“赎罪日”那一天才可以进入至圣所,而其他祭司或普通人则完全不可以。希伯来书作者本段的思想完全集中在这日的一切礼仪上面。他不需要把它们详细描写出来,因为读者已经熟习这些细节的,而他们认为全世界中最重要的宗教礼仪,就是这天的祭礼了。我们若要明白作者的思想,就必须先了解这天所举行的仪式。利未记第十六章就有很详尽的记载。
首先,我们要提出一个问题:‘赎罪日’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已经知道,以色列人和上帝的关系完全建立在“约”的上面。由于以色列人犯罪的缘故,这个约于是破坏了,献祭的目的就是赎罪,和上帝回复原来的关系。但倘若仍剩下有些罪没有赎回的时候,那怎样办呢?或者有人犯了罪,而他自己良心上并没有察觉,这祭礼又怎能赎这些罪呢?又或者偶尔在献祭时,弄污了祭坛,又如何去处理呢?归纳来说,若这个制度有不尽善的地方时,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呢?
“赎罪日”的中心思想可以参考利未记十六章卅三节:
大祭司要在圣所和会幕与坛,行读罪之礼,并要为众祭司,和会众的百姓读罪。
扼要的来说包罗万有的一切罪都在这天一并赎干净了。在这个大日子中,人的一切罪污都洗干净,以色列民和上帝能从新保持完整的关系了。在这天结束的时候,人应该存 谦卑痛悔的心。‘你们要刻苦己心’(利十六 29 )。而不是把这天当作一个欢乐的节日。他们在这一天禁食忏悔。整个以色列族,包括男女小孩子在内,都须在这天禁食。有些敬虔的犹太人甚至在赎罪日十天前即开始禁食起来。“赎罪日”是在犹太人新年后十日举行,相当于我们的日历九月初的时候。这天也可以说是大祭司一生中最荣幸的日子。
现在让我们查看这天所发生的事情。晨早时,大祭司先沐浴洁净自己,然后披上只有在这天才可以穿 的华丽礼服,它包括一件细麻布内衣,一条细麻布裤子,一条束腰的细麻带子是用一块衣料做成的,再加上一件以弗得长外袍,颜色是深蓝的,在袍脚 上蓝、紫和朱红色的石榴形缨球子,和金铃铛相间排列。在这外袍上加“以弗得”。“以弗得”就是一件麻布衬衫用朱红色、紫色、和金线并捻的细麻布做成的肩带,并在肩膊上,加配两块红玛瑙宝石,上面刻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姓名,每边六个。在外袍上再加一个胸牌,是方形的,并在牌的金槽上镶十二块宝石,又是刻了十二支派的名字。这是象征大祭司用肩膊和心胸带领十二支派到上帝的面前。在这胸牌前挂了 乌陵 和 土明 ,这两件东西代表光明和完全(出廿八 30 )。其实它们的原意已无从考究。根据传统,当大祭司要知道上帝的旨意时,必先捻玩这两件东西才作谘询的。它可能是贵重的宝石,上面刻写四个希伯来字母 IHWH 就是上帝耶和华的名称。大祭司在头上,又挂了一面精金做的牌,刻写‘归耶和华为圣’,是用一条蓝色带系在冠上的。由是可见大祭司在这隆重的一天穿上华丽礼服更显出冠冕堂皇的神气,他的袍带衣冠熠熠生光,完全表露出祭司的威严。
赎罪日的开始和平素一样,先烧上晨香,献上晨祭,和修剪七灯台的油灯。然后仍旧穿上华丽的礼服,献上一只公牛犊,七只公羊羔和一只公绵羊(民廿九 7 )。接 他除去礼服,沐浴洁净一次,再穿上简单细麻布外衣,带引一只大祭司自己用钱买来的公牛,双手放在牛头上,在众民目睹之下站立,为他自己和全家的罪而忏悔:
‘主上帝啊,我犯了罪孽,过失和罪恶,我和本家都犯以上的罪。求 掩盖这些罪孽,过失和罪恶,是我和我的本家在你面前所犯的,因为 的仆人摩西,在律法上写清楚:“在那赎罪日,上帝会掩盖你的一切过失,使你成为圣洁,你的一切过犯在上帝面前都可以洗清。”’
那时公牛仍放在坛前。这个祭礼即开始进入一个特别的阶段。接 送上来的是两只站 的公山羊。随即为那两只公山羊拈阄,一阄归与上帝,一阄归与 阿撒泻勒 (英文圣经钦定本翻它为‘代罪的羊’)。然后用一条形像似舌头的朱红色织巾缚住那‘代罪的羊’的角。此时,大祭司转身在坛旁宰那公牛。血从喉头泻出时,有一祭司在旁用盆盛 牛血,并且不停搅动 ,以免血浆凝结成硬块。祭礼最重要一刻就是大祭司那时在盛满火灰的坛上取一块炭又拿一棒捣细的香料,带入至圣所中,在上帝面前烧香。律法上清楚告诫他不准久留,否则立即死亡而以色列民亦会受灾祸。所以旁观的众子民在这个时候紧闭呼吸,待大祭司安然走出来时,才松一口气。
大祭司从至圣所走出来,拿取公牛的血再返回至圣所,向上洒七次向下又洒七次。再走出来,宰那只献给上帝的公羊。携同羊血入至圣所,将羊血浇洒一次。接 大祭司立即离开至圣所,把公牛的血和山羊的血混合,又把这混合的血浇洒在香坛和祭坛上七次。剩下来的血则放在燔祭坛脚。那至圣所和祭坛若有任何地方玷污时,则用血去抹干净。
接 的仪式是最生动的一幕了。那只代罪的羊被带到前面。大祭司把手放在羊头上,为自己和众子民认罪,然后把这羊牵到旷野去,它在“无人之境”担当了他们的一切罪孽。那只在旷野的羊随即被宰杀。
那时,大祭司把那已经宰了的公牛和山羊预备献祭,仍然穿 细麻布衣服,读出利未记十六章廿三,廿七至卅二几节,自己用心念出民数记廿九章七至十一节,并为祭司职任和众子民代祷。做完后,沐浴一次,然后穿上华丽的礼服。为众子民献上一只幼山羊作赎罪祭;素常的晚祭;再献上余下已预备好的公牛和公羊各部份作燔祭。大祭司再沐浴一次,脱下外袍,披上白麻布;作最后的一次,即第四次,进入至圣所,挪开那仍烧 的香料。出来后再沐浴一次,穿回那光彩的礼服;烧晚祭的香料,修剪金灯台上的灯火,便做完整日的献祭仪式了。晚上的宴会是祝贺大祭司能够到过上帝的面前而能庆幸生还回来。
这就是赎罪日的大概,赎罪日的目的是洁净一切所有的事物和所有人的罪,这当然是希伯来书作者心目中的情景,而他的大部份信息也是从这景象中产生出来的。在整个祭礼中有几项事情是作者当时特别联想到的。
这个祭礼每年都须重复一次;除了大祭司之外所有的人都不能走进至圣所;甚至大祭司自己也是战战兢兢的走进去而不能久留;沐浴用的水是洁净身体的;祭礼则用公牛公羊和动物的血;这些水和血却不能把罪洗去,所以整个制度都是注定失败的。希伯来书作者就意会到这只不过是基督真祭礼反映出来的依稀样本,是那个真祭礼的复制品而已。利未祭司职任的仪式的确是华丽庄严,但始终是一个幻影而不是真实的。所以那唯一可靠的祭礼,能为所有的人打开通往上帝的路的,就是耶稣基督自己了。
通往上帝之路的祭礼(九 11-14 )
我们若要明白这段经文,必须掌握希伯来书作者的三个基本思想原则。(一)宗教的功能是引人通往上帝的面前。(二)这个世界只是一个不完全的幻影;真体的世界仍在彼处。所有崇拜的功能是带领人与永恒的真体接触。会幕崇拜的本意也是如此;但地上的会幕只不过是那真体的一个影像。只有那个真正的会幕和真正的崇拜才可以领人到真体之中。(三)若果没有祭礼就没有宗教。洁净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东西,它是通往上帝的一个条件;人犯了罪就需要赎罪,人必须洁净污秽。归纳这三点来说,希伯来书作者就认为耶稣是唯一的大祭司,能献上那个祭礼,开通往上帝的路,而祂所献上的就是自己的身体。
作者首先引述犹太人在旧的约下惯常献上的几个重大祭物。(一) 公牛和公羊 的祭。刚才在上一段作者已提过,在赎罪日那天大祭司先献上公牛为自己赎罪。那代罪的公羊是被牵到旷野之地,替众子民担当一切的罪孽(利十六 15 , 21-22 。)(二) 红母牛 的灰祭。这个怪异的祭礼详细记载在民数记第十九章内。根据犹太人的俗例,人若触摸了死人,就是不洁净,不能崇拜上帝,而且经他所触摸过的东西也同样视为不洁净。洁净的方法必须遵律法所定的指示,把一只红母牛在会幕之外宰杀,由祭司将血浇洒在幕外七次。牛身连同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并烧,然后收起灰来,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象征完全的洁净。这个祭礼的起源已不可考究,而它的意义也随 岁月消逝,犹太人有一个传说,一个外邦人问拉比约南堪( Jochanan ben Zakkai )这个祭礼的意义何在,因它听来有点迹近迷信,拉比约堪南回答说:‘上帝订立的神圣祭礼,任何人都不可以提出质问的,我们亦无须要去替祂解释。’但无论如何这是犹太人遗留下来很旧的一个重要祭礼。
希伯来书作者扼要的引述这些祭礼之后,随即说耶稣的献祭比这些更伟大和更有效。作者所指那非用人手做的会幕更伟大和更有效,到底意义何在?这个问题没有肯定的答案。差不多所有的圣教伟人都一致承认作者只不过是想指出这个新的会幕就是耶稣自己的身体,犹如约翰所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 9 )旧的会幕崇拜的目的是把人带到上帝面前,但它只是一个不完全的影像,没有真实的价值。耶稣的来临,自己成了那个真会幕,可以真的引带人到上帝的面前,因为上帝在祂里面,而进入这个世界的空间和时间,上帝是以人的形体出现,而我们见了耶稣,就是看见上帝的形像了。
耶稣的献祭比其他的献祭更伟大,这点可以从三方面去找出来。(一)古时的献祭需要沐浴洁净身体,除去礼仪上一切的污秽;耶稣的祭礼能洁净灵魂。我们必须谨记这点 ── 在理论上所有的祭物都能洗洁一切礼仪上的污秽和过犯;但内心的骄傲和欺诈的罪却不能洗净。试举那红母牛祭为例,触摸死人构成的污秽是可以藉 这个祭礼洗净仪式上的污秽,但却不能把不道德的罪污除去。人的身体可以说是在礼仪上洁净了,但人的心仍充满 愤恨。人认为自有资格可以进到会幕去,但实际上却与上帝远远的隔离。耶稣的祭礼能把人良心上的罪污除去。旧约献上动物作祭礼,但却使人与上帝的关系更加疏远;耶稣的祭礼展示给我们一个充满爱心的上帝。这位上帝常常张开双手迎接我们的。
(二)耶稣的祭礼带来永恒的救赎。人时刻在罪的阴影笼罩下生活,我们在罪中被释放出来成为自由的人,好像一个奴隶被主人买赎了而得自由一样。
(三)基督的祭礼能使人离弃那引致死亡的劳役,而变成活的上帝的仆人。这就是说,基督不单止饶恕我们过去的罪孽,并且我们将来也能过一个圣洁的生活。祂不单止为我们还清债务,并且给予我们胜利。耶稣的事奉是叫人与上帝复和,使人与上帝有恢复正常的交往。十字架的功能就是把上帝的爱带到人间,除去人类一切的恐惧。那活的基督与人同在,把上帝的力量赐给他们,叫他们能够每天都能战胜罪恶。
韦斯科( Westcott )指出四点,解释耶稣把自己献上的祭礼和把动物献上的祭礼,两者不同之处。
(一)耶稣的祭礼是自愿的。动物的生命是被取去,但耶稣却献出自己的生命,祂甘心情愿为朋友舍命。
(二)耶稣的祭礼是顺其自然而来的。献上动物的祭礼是律法的产品;但耶稣的祭礼是完全从爱心产生出来的。我们向店主人还债,这是一件“必须”的事情;但我们致送一件礼物给亲爱的人,因为我们“自愿”要这样做。所以基督的祭礼是出于爱,而不是律法所规定的。
(三)耶稣的祭礼是合乎情理的。献上的动物,本身是不知道发生些什么事;但耶稣献上自己,祂清楚知道祂所做的是什么。祂的死不是一个无辜者的牺牲,或无能为力而被人陷害,或者死了而毫不知情。祂是甘心情愿,睁开双眼接受这个苦杯的。
(四)耶稣的祭礼是有道德意义的。动物的祭礼是机械式的,但耶稣的祭礼是藉 那永恒的灵而做成的,祂在各各他山上的牺牲不是遵照律法豫定的步骤;祂是遵行上帝的旨意,为了人类的缘故而献上自己的。在整件事的背后,清楚反映出爱的选择而不是受机械式的律法所控制。
赦罪的唯一方法(九 15-22 )
这是全书中最难明白的一段。但首次看这封书信的读者,因为熟识作者的辩论方法,思想的表达和类型,不难明白书中的大意的。
约 的观念事实上对作者的思想起了一定的基本作用。作者心目中的 约 就是人和上帝的关系而已。第一个约的关键是视乎人是否遵守律法;因为不遵守律法,于是解除了这是 约 的关系。作者的宗教观念把宗教纯粹看作 人到这上帝的通路 。所以耶稣带来的 新约 ,主要的目的是带领人到上帝面前。换句话说,就是要使人和上帝结合在一起。现在产生的问题是:人在旧约时期已犯的罪孽进入新约的时期又怎样办呢?因为先前已经证实了旧的献祭已无法替人赎罪了。所以希伯来书作者引进了一个重要的思想来,就是耶稣基督的献祭可以追溯补救以前的罪过,祂的牺牲可以一并替他赦去昔时的罪和领他们进入新约的领域,建立那应许的团契。
这一切的说法似乎很复杂,但其中我们看见两个永恒的真理。第一个是耶稣的献祭对以前的罪仍能产生效力。祂同样可以饶恕他们。本来他们是应该被摒弃在门外而受惩罚的,但因为耶稣的救赎,我们的债已代偿还,祂已代我们弥补破裂的关系,清除阻隔的障碍。第二个是耶稣为将来的新生命铺了一条路。使人与上帝能够直接交往。原来我们因为犯了罪与上帝隔离,成为陌生的人,但现在因 基督的祭礼,我们重新再成为朋友了。祂为我们所做的事已将旧事擦去,我们今后便得 与上帝同在的生命了。
作者辩论的第二点使人觉得难于接受。他要解释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个与上帝交往的新生命,必须牵涉基督的死呢?他从两方面去回答这个问题。
(一)这一点也是我们难以接受的。因为作者借用字义的变化作为他的解释立场。我们已说过, 约 这个字是基督徒专有的名词,因为照原来希腊文的字义去解,它是代表 遗嘱 的。在第十六节之前,作者一直用 diathe{ke{ 作 约 解释,但在这节之后,作者突然不加任何解释,将 约 这个字义转变为 遗嘱 。遗嘱的生效日期是立遗嘱的人死后才正式开始的。希伯来书作者就把握这个意思,指出新约的生效与否,全视乎基督有没有为我们牺牲,所以基督必须替我们死,然后这个 约 才能生效。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利用这个字义上的变化,作为辩论的根据是不合逻辑的,但这是作者当日的亚历山太学者辩论的一贯作风,而作者能够利用字义的改变而达到他要解释的目的,亦可以说是难能可贵的了。
(二)第二个答案可以追溯犹太人的献祭制度。根据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而且希伯来人坚持一个特有的原则:‘不流血,则不能赎罪。’因此希伯来书作者引述摩西昔日接受上帝的 约 ,和当时子民接受律法作为立约的条件。摩西献祭时,‘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然后读出律法书,众子民都表示愿意接纳这条件后,摩西‘拿血洒在众子民的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上帝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廿四 1-8 )。希伯来书作者,只凭记忆去描述这件事,同时他又牵连赎罪日的情景‘拿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公牛犊和山羊的血,洒在帐幕’,放在这件事上。这点是不对的,因为在摩西的时代,会幕还未正式设立;当然我们可以解释在作者的心目中,一切的事物都和祭礼相关,如影随形般依附 。其实作者苦心孤诣所要证实的就是,倘若不流血就不能洁净任何事物,同时也不能补过了。但原因何在呢?作者则认为无须解释。因为圣经既然如此说过,就是最好的解释了。其实最贴切的,解释就是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血和生命是互相混合,而生命就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人必须把最宝贵的东西献给上帝。
这些列举的理由可以归纳在一个很古旧的祭礼原则来解释 ── 而这个原则亦有一个真理存在的 ── 饶恕必须付出代价 。人的饶恕当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当儿女们做错了事,父母当然会饶恕他们,但同时带来的眼泪,增添的白发和面上忧伤的皱纹,心如刀割的忍受,不是很大的代价吗?上帝神圣的饶恕亦同样付出很大的代价。上帝是爱,也是圣洁。祂不会把支持这个宇宙运行的道德原则打破的。罪的结果就是惩罚,否则生活的制度便会解体了。人犯了罪之后,只有上帝自己才付得起这么大的代价来饶恕人。饶恕不是简单说一句话:‘算了吧,这是不要紧的。’饶恕是世界上最贵重的东西。若不是从心里流出血来,罪就永远不会得到赦免。人犯罪的结果,常使关心亲爱的人和永远爱他的上帝,忍受辛酸苦楚。他若果真能觉悟,痛改前非的话,必须真诚体验到别人和上帝对他的饶恕,所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而肯自我痛悔承认这些代价。凡有饶恕的地方,就必须有人被钉十架。
完全的洁净(九 23-28 )
希伯来书作者仍然带领读者思想 耶稣的祭礼带来重要的后果,但开始时,他的思潮又突然飞驰高升。以这么资深的作者来说,真是使人难以置信的。但我们必须记 ,这书信的中心思想是认为这个世界的崇拜,只是那个真正崇拜的依稀复制样本而已。希伯来书作者指出在这个世界里利未祭礼的目的是用来洁净崇拜的工具。举例来说,赎罪日所献上祭物可以洁净会幕,祭坛和圣洁之地。但基督的救赎工作不单止洁净 地上的一切 ,同时包括 天上的一切 在内。作者有一个广泛的景象,它的范围是属于一个宇宙性的救赎,是包括整个宇宙在内,就是看见和看不见的东西,都同被基督的救赎洁净。
于是作者再强调基督的救赎工作和祭礼,是何等高超伟大。
(一)基督能进入那非用人手做成的圣洁之地;祂到了上帝的面前。所以我们想像中的基督教是不应该以教友的人数去衡量,而是以她和上帝亲密的程度去判断。
(二)基督进到上帝面前不单止为祂自己,并且为我们的缘故而要这样做的。祂替我们开路并且代我们祈求。在基督的一生当中,我们可以看见世界上几个重要的相对真理:祂有至崇高的尊贵,也同时又作出最大的事奉;世界为祂而存在,而祂亦为这个世界而活;祂是永恒的君王,也同时是众人永远的仆人。
(三)基督的祭礼是一次过的献上,而比后永远不需要再献任何的事物了。‘赎罪日’照 习惯是每年举行一次的,它要移去阻隔人与上帝之间的障碍,但基督的祭礼能够把门永远开启。人时刻都容易犯罪,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但既然基督已将门永远打开,我们时刻可以进去,而不需要基督时常为我们献祭。这样好比外科医学界对某一项手术迟迟未找到正确的途径。但后来有某一位外科医生在这方面突破了技术上的困难,以后的医生则可依循这新发现的方法去做,而不致受困了。所以我们确信耶稣基督已为罪人打开那直接通往上帝的爱的门了,从此以后,人再不需要办任何麻烦的手续。就可以和上帝交往了。
最后,希伯来书作者以人类的生活和基督的生活两者作一比较。
(一)人死后要面对审判。这个思想对希腊人来说,是很难接纳的,因为他们相信“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结。所以爱斯区罗( Aeschylus )说:‘当大地吸吮了人最后的一口血,人即撒手尘寰,又何有于身体复活的事呢。’,欧里披蒂( Euripides )说:‘人死了岂可复苏重见光明。富贵易求,生命希罕,必朽坏的躯体随死而消逝。’诗人荷马( Homer )引喻阿溪理( Archilles ),临到阴间的时候说:‘在此阴沉之地我宁愿做个雇工,无忧无虑,孑然一身,总比身负重 的财主倒好,人死后一切都化为乌有。’免拿麻斯( Mimnermus )同样抱 失望的态度深深感叹:
‘生命的黄金时代,你一切享受会归给谁呢?
人到了寿终正寝;一去不返,那时一切都完了。’
这里还有一个用希腊文写的墓志铭:
‘别矣,媚丽( Melite )的墓,你是最清高的妇人,你将永远在此躺 ,你曾爱你可倾慕的夫婿阿尼亚姆( Onesimui )。但生离死别,留下只有相思之情,你是最贤德的妻子啊!夫妇永诀道别,唯寄望夫婿悉心爱护骨肉的儿女吧!’
正如狄勤生( G. Lowes Dickinson )所指出,希腊人的墓志铭,首末两句都是写上‘别矣’,因此死亡就代表一生的完结了。当塔西图( Tacitus )为那伟大的罗马大将雅其科拉( Agricola )写传记时,在他生平颂赞的结束前,只能用‘倘若’的态度来表达他的愿望:
‘倘若义人的灵魂真有归宿的地方;倘若哲人伟大灵魂不会随身躯而腐化,愿你平安长睡吧。’
‘倘若’就是希腊人唯一可以用的字去描写死亡将来的可能性。罗马的一位贤君马可奥热流也曾说过:‘当人死时,他的生命火花,随即消逝,回到上帝那里剩下来的只不过是麈、灰、腐骨和臭气而已。’但这段希伯来书的中心思想,确定人死后能够复活,这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复活当然是基督教信仰的主要质素;它还附 一个基本严厉的警告,就是人复活要面对审判。
(二)但基督则不同,祂死后复活、再来,不是受审判,而是审判人。初期教会念念不忘耶稣再来的荣耀,基督再来的念头在他们的思想信念中,是不停跳动 的。对未信主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日子。次经以诺书( Enoch )曾描述基督再降临之前,称为‘主的日子’的景况:‘你们仍是罪人的话,那时就没有救赎的希望了,这样,临到你们的身上,就是灭亡和咒诅。’但当日期完满时那荣耀的一刻必然到来。在那日,基督若以朋友的身份到来,这日是充满光荣的;但倘若祂以陌生人的身份到来,和我们对敌时,这日子必然是审判无疑了。所以人可以选择这日是充满喜乐光荣的盼望,或是战栗惊惶接受审判。这就完全视乎人的心如何和基督相处了。 ── 《每日研经丛书》
思想耶稣
“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阿!你们应当思想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来三)
我们知道希伯来书是一本恢复的书,在圣经里面有好几卷书都是恢复的书。在旧约我们看见有以斯拉、尼希米,这两本乃是恢复的历史性的书。同时我们也看见有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这三本书,这三本乃是恢复中先知性的书。在新约里面我们看见也有一些关乎恢复的书,比方说彼得后书、提摩太后书、启示录和希伯来书。像这样的书在圣经里面都是与神恢复的工作发生关系的。
能震去的都要被震去
我们知道耶路撒冷和圣殿不久就要被毁灭了,在希伯来书里头告诉我们说:神曾有一次震动了地,但是有一天神不单要震动地,并且还要震动天。凡是受造之物都要被震动,叫那不能震动的常存,神的恩典和怜悯是要叫我们得着那不能震动的国。所以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的时候,我们知道耶路撒冷和圣殿被毁灭对犹太人来说,不单震动了地,也实在震动了天。但是在神的旨意里面,祂要把一切受造的、在基督之外的都震去。叫那不能被震动的,就是基督,能存到永永远远。在我们身上凡是能被震去的,日子快到,都要被震去,惟有那不能被震去的能存在。
所以弟兄姊妹!我们处在这个最末后的时间,要看见凡不是属于基督的都要被震去,不管是属地的也好、属肉体的也好、属天然的也好,凡是属世界的,无论是那一方面,甚至是宗教性质的,不是基督自己的这些东西,都要被震去,叫那不能被震去的能存在。所以我们在这样的环境里面,必须要寻求那不能震动的国,必须要来寻求这一位永远的基督。
天的生活
在我们的经历里面,我们需要经历基督自己,我们不能把那些在基督之外的、宗教性的东西作为满足,因为这些东西有一天都要过去。我们这班蒙恩得救的人,都是同蒙天召的人,神呼召我们,叫我们可以走天上的道路。虽然我们今天还是在地上,但是我们却如同在天上一样,因为我们的主在地上的时候就是这样,祂是从天而来的,祂活在地上却仍旧在天,祂一生的生活都是天的生活。
祂怎样在地上过天的生活,今天祂也呼召我们在地上过天的生活。我们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乃是被主所分别出来的人,我们是属于天国的子民。虽然有一天,天国要降在这个地上,但是我们今天就要活在天国的实际里面;如果我们今天不活在天的实际里面,到那一天,天国降临的时候,恐怕我们就觉得非常生疏了。
主在祂的话语里面也告诉我们:“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 21 )感谢赞美神!祂的话不是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都不能进天国。如果是这样,我们都没有希望了。但是祂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能进天国。”因为我们可以说主阿、主阿,却抓住在基督以外的一些东西或者说关于基督的东西;我们甚至于称呼祂主阿、主阿!但是如果我们不遵守神的旨意,如果我们今天不活在天的管理之下,我们不能都进天国。
所以弟兄姊妹!我们这班蒙天召的人,主乃是呼召我们今天来过天的生活。换句话说:祂要我们今天就过像主耶稣在地上所过的生活。祂在地上怎样过生活呢?是天的生活。祂是怎样从天上来,祂照样呼召我们,叫我们也能过同样的生活。为什么?因为祂已经把祂自己的生命赐给了我们。我们里面的生命乃是天的生命,不是属于这个地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习撇下一切出于地的,让那些能震动的都从我们身上脱去,而让天在我们里面能活出来。
把心放在主身上
那么弟兄姊妹,我们蒙召的人要怎样答应这个呼召呢?或者可以这样说,我们怎样能在地上过天的生活?希伯来书告诉我们:“我们要思想主耶稣”,我们知道“思想”这两个字(英文翻译作 consider ),在我们一般的观念里面,认为这就是我们用心思来想一下。但是在原文里面,这个心思不是光思想,不是光从我们魂的心思里面出来的东西,原文的意思是说,把我们的心放在那里。所以我们看见“思想”不是指着我们一般所说的,用我们的思想来想一想。这里的“思想”是比那一个更深的,乃是指着把我们的心摆在这件事情上面。当你的心摆在一件事情上面的时候,自然而然你就反覆的思想。
所以你记得在新约圣经里面有一位姊妹,她实在懂得把心放在那里。如果你看路加福音,就看见有个姊妹的名字叫做马利亚—童女马利亚,神用她把基督带到地上来,圣灵感动她,她就怀胎生了主耶稣。你还记得那个故事,当我们的主耶稣生下来了,天使就向一班牧羊的人显现,告诉他们说今天生了一位救主。他们就到伯利恒马槽那里,看见了这位救主,他们就在那里敬拜这一位主。马利亚看见这一种光景,圣经告诉我们说,她就把这些话、这些事存在心中、反覆思想;所以马利亚是懂得怎样思想的一个人。
我们也记得我们的主耶稣十二岁的时候,祂父母带祂到耶路撒冷去,因为当时犹太的男孩子到了十二岁,就成了律法之子,(今天在犹太人中间他们仍是这样的做法,不过是十三岁而不是十二岁。)在那个时候犹太人的男孩子变成律法之子就是说,他现在可以在会堂里面做一个正式的会员,他有权发问,也可以回答。所以主耶稣十二岁的时候就被祂的父母带到耶路撒冷去,后来祂的父母回去,但是祂却留在那里。祂父母经过了三天才在圣殿里面把祂找到了。他们说:“儿阿!你为什么这样作呢?”我们的主就回答说:“你为什么这样焦急着来找我呢?你岂不知道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主说了这些话就跟着他们回家去,并且顺服祂的父母。你看看马利亚怎样呢?她对这件事不是说已经发生过了,就让它过去,她却是把这件事存在心中,反覆思想(参路二 41-51 )。当时她不明白,但是她把这事存在心里面,反覆地在那里思想,到了时候她就明白过来。
心怎样思量,为人就是怎样
所以这里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要答应这个天召,要来跟从我们的主耶稣过天上的生活,我们就需要来思想这一位主耶稣,需要把主存在我们的心里面,或者反过来说,把我们的心放在主的身上。亲爱的弟兄姊妹!究竟今天在我们心里所存的是什么呢?我们的心究竟放在那里?我们心所放的就是我们心思所想的,我们心思所想的就会成为我们这个人的生活;你的心在那里,你就想到那里,你想到那里,你就成为那样的一个人。
弟兄姊妹!我们知道,怎样的思想与我们这个人发生直接的关系,你想什么就像什么,你的心爱什么,你就成为什么。所以如果我们心里所存的是基督、所想的是基督、所爱的是基督,我们就要像基督。如果我们心里所存的乃是基督以外的东西,或者是物质的东西、或者甚至于所谓属灵的东西,但却不是基督自己,你就要看见,我们就要像我们所想的,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一切就要受它的影响。
所以在罗马书第八章里面这样说:“随从肉体的人,思念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思念圣灵的事。思念肉体的乃是死(或作‘肉体的思念乃是死’),思念圣灵的乃是生命与平安。”(八 5-6 另译)弟兄姊妹!我们的心所放的地方,我们反覆思想的那些东西,就叫我们成为这样的一个人,叫我们过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们要答应天召的话,我们的心一定要放在天上。换句话说:我们的心要放在主耶稣身上。如果我们的心是放在主的身上,我们自然会反覆思想我们的主,这样的思想能影响我们在地上的生活。所以在希伯来书第三章这样说:“你们应当思想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这里所用“认为”这两个字翻译成动词,但是在原文里面却是名词“承认”。就是说我们要思想我们所承认的。
出于启示的承认
弟兄姊妹,什么是承认呢?我们所承认就成为我们的信仰。你记得主耶稣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问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他们就告诉主说:“有人说你是耶利米,有人说你是施浸的约翰,有人说你是先知中的一位,有人说你是那先知,就是摩西在申命记那里所说的那先知。”我们的主并不以这些为满足。主说:“你们说我是谁?你们是我的门徒,与我朝夕相处,你们应当认识我了,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承认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主怎么说?主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太十六 13-18 )
在这里我们看见彼得有一个承认,他这个承认是根据启示而来的。因为如果没有父的指示,就着我们肉体所能看到、所能想到、所能领会的,我们最多认为祂是一个大先知。但是我们看见,当神把祂的儿子启示在我们里面的时候,我们就会承认说,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这一个承认不是头脑里想出来的,不是在心思里面的一个认可,乃是在灵里面得着启示,乃是神把祂的儿子启示在我们里面。这不是外面的东西、不是外面的教导、不是外面的一种领会,也不是外面的一种同意,乃是里面的看见。
神藉着启示把耶稣启示出来,叫我们里面能看见人所不能看见的。人与主耶稣的接触都是外面的,就着外面的接触最多承认祂是一个大先知。但是当神启示,把祂的儿子启示在我们里面的时候,我们看见祂乃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这个是活的、是生命的,这个乃是教会的根基。所以教会的根基是因着启示而承认的这一位主耶稣基督,这一个承认就成了我们今天的信仰。
究竟我们所信的是什么?我们所信的就是我们所承认的,我们所承认的是从神启示而来的。这个不是外面的东西,这是里面的东西,可以说我们与我们主耶稣里面发生了一个关系。所以你记得在约翰福音第十七章三节这样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弟兄姊妹!什么是永生?我们说我们信主耶稣就得着永生了。但是永生是什么东西呢?永生乃是认识,你认识这位独一的神,认识祂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个认识不是外面的认识,乃是里面的认识、里面的接触,这一个就是永生。
超越环境的承认
我们今天有一个承认,什么叫做“承认”呢?在英文里面有两个不同的字都可以翻译作承认,一个是 profession ,另一个是 confession 。这两个有什么不同呢?前者是在一个同情的环境里,你承认;后者乃是在一个反对的情况下你承认。今天有许多基督徒在顺利的环境下就承认( profess )他是基督徒。但是碰到逆境的时候他就不承认了,说我不是基督徒。真实的承认就不同了,无论在什么环境里面,顺境也好,逆境也好,你都承认( confess )你是属于主的,因为你里面已经得着这一位主。顺境时才承认的基督徒里面没有得着主,他所得着的是基督教,他作了教友,但是却没有真正的得着基督。
所以弟兄姊妹!在这里要把我们的心放在我们所承认的上面,我们所承认的是谁呢?我们所承认的乃是主耶稣,你就看见说我们的承认的不是一段道理、不是一种做法、不是一些制度、不是人的意见、不是人的办法,也不是古人的遗传,说因为我们的祖宗是这样做的,所以我们就这样做了;这些都不是我们的承认。我们的承认乃是一位活的基督。
我们要清楚的看见,如果今天我们的根基不是扎在主自己的身上,而是扎在主之外或是与主有关系的一些人事物身上,就像房子盖在沙土上一样,房子碰到雨淋、水冲、风吹的时候,就要倒塌。但是如果我们的承认是建立在所启示的这位主耶稣身上,这座房子就建造在磐石上面,雨淋、水冲、风吹,房子都能站立得住。
所以弟兄姊妹!有一件事是我们在神面前需要彼此劝勉的,一面是警告,一面是勉励。我们要看看今天究竟我们的承认是放在什么上面?是什么影响我们的生活?是这一位活的基督还是关于基督的那些人事物?这一个分别太大了,因为到震动的时候,凡不是基督自己的,都要被震去,只有基督是不被震动的。
为使徒的耶稣
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这样说:“你们应当思想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希伯来书给我们看见我们的主耶稣,祂是使者,祂是大祭司。“使者”这个字翻得不恰当,这个字的原意是“使徒”。所以我们要思想所认为使徒和大祭司的耶稣。你知道整本希伯来书就是讲这两件事。
希伯来书头两章是给我们看见主耶稣的身份。第一章给我们看见祂的身份是神的儿子,在第二章给我们看见祂的身份乃是人子。祂不单是神子,祂也是人子。从第三章开始给我们看见这一位神子和人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祂究竟作了一些什么事,这里告诉我们这位神子和人子乃是使徒,这一位神子和人子乃是大祭司。在我们承认的上面作了我们的使徒,祂也作了我们的大祭司。你知道我们认识基督,常常是藉着祂所做的来认识祂。主对我们来说,与我们发生了什么样的关系?祂是我们的使徒,是我们的大祭司。
希伯来书第三章一节到四章十三节都说到祂是使徒,从四章十四节起到第十章十八节都是讲到祂作大祭司的事情。当然你没有办法把使徒和大祭司分开,这两个可以分别但不能分开,所以你读的时候常常看见两个合在一起。不过为着讲解方便的缘故,让我们一同在这里思想我们的主耶稣,祂怎样是使徒,怎样是大祭司。
“使徒”是什么意思?“使徒”的意思乃是“被差遣来”的。我们看见主耶稣,祂是第一个使徒,是神把祂差到地上来。所以你如果读约翰福音,你看见有二十多次主在那里说到“那差我来者”,又说:“我不是自己来的,乃是被我父所差来的;我今天不是来讲我自己的话,乃是讲我父所命令的那些话语;我今天来不是做我自己的事情,我是来做我父差遣我来做的事情;那差遣我的一直与我同在,那差遣我的为我作见证;我今天来乃是要把那差遣我来的显明给你们,你们相信我,就是相信那差我来的。你如果认识那差遣我来的,并且认识我,你就不至灭亡,不被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所以你看见整卷约翰福音里面,主一直在那里告诉我们,祂不是自己来的,祂不是来讲自己的话,祂不是来作自己的事,祂是被父所差来的,来讲父的话、来作父的事,这一个就是使徒。所以使徒是指着主耶稣在地上的那三十三年。
天国大使—把父完全表明
我们的主在地上乃是神的使徒,神把祂差到地上来,或者我们用一个近代的话来说,就像一个大使一样。你知道一个国家,她要派一个大使驻在另一个国家里面,这个大使驻在这个国家,是代表他原来的那一个国。他讲话不能讲自己的话,他讲话乃是代表那差他来的国家的话;他在那里做事不是做自己的私事,他是办理那差他来的国家的事情;他一切的生活不是代表他个人,他一切的生活乃是代表那差他来的国家。所以你看见一个作大使的人,他乃是完全代表那差他来的那一个国,他不是代表他自己;他不能随便发言,也不能随便作事,他一切的举动,都影响他所代表的国家。
我们的主来到地上就是神的大使,所以我们的主在地上的时候,祂作了什么呢?我们看见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惟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把祂表明出来,我们的主在地上,把天上的父完全表明出来,在地上从来没有一个人能把天上的神代表出来。虽然在旧约里面,我们看见许多古圣,像亚伯拉罕、大卫、但以理这些人,他们都好像来发表神的,但是他们所能发表的不过是多次多次的,他们不能把这一位天上的神完全表明出来。但是今天神在祂的儿子里面对我们说了完全的话,给我们看见这位神是怎样的一位神。
你记得腓利最后还对主说:主阿!把父显给我们看一看,我们就满足了。但是主说:腓力,你与我同住这么长久,你还没有看见父么?你看见了我,就是看见父(约十四 8-9 )。所以我们的主在地上把父完全表明出来。你要知道神是怎么一回事,你只要看主就知道了,祂把父完全表明出来。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富,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我们在祂里面也得以完全。
亲爱的弟兄姊妹!这是我们的主在地上作使徒的事情,祂不但把父表明出来,祂藉着祂的生活把父完全向我们显明,并且祂被差遣是为着来成功父的旨意,父的旨意乃是要祂完成救赎的工作。所以腓立比书告诉我们:“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 6-8 )我们的主来到地上不但把父表明出来,并且祂藉着十字架为我们代死,成功了救赎的工作,祂不但把父向我们显明,祂又把父赐给我们,叫祂的父成为我们的父,祂的神成为我们的神,这个就是祂作使徒所完成的工作。
所以我们要思想我们的主耶稣,要思想祂在地上所做的工作,祂活着的时候把我们的神表明出来,祂死的时候把这位表明出来的父赐给我们,叫我们今天成为神的儿女,叫我们今天也能有盼望进到荣耀里面去。罗马书说;“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 29-30 )
所以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的主耶稣是使徒,祂不但把神启示给我们,祂也把神赐给了我们。这是我们的主在地上所做的工作,祂是我们的使徒。弟兄姊妹!我们有没有看清楚,我们的主耶稣是我们的使徒,我们所承认的这位耶稣是我们的使徒,祂为我们成功了这样大的事情,你这样去思念祂,自然而然叫你在祂的面前俯伏敬拜。
为大祭司的耶稣
祂不但是我们的使徒,圣经又告诉我们说:“我们所认为大祭司的耶稣。”主耶稣作我们的大祭司,这是指着祂复活升天以后在天上所作的。祂在地上的时候是神所差来的使徒,祂在十字架上说:“成了。”神差祂来作的事,祂完成了。然后祂从死里复活,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弟兄姊妹,祂在那里作什么?祂在那里作我们的大祭司。
大祭司的工作是指着从祂升天一直到祂再来接我们为止。我们不要以为主今天在天上,因为工作完了,就坐在那里打盹。如果是这样,恐怕我们基督徒也作不成功了。但是感谢赞美主!我们的主虽然在地上已经完成了使徒的工作,把救恩的根基打定了,但是祂现在升到天上作我们的大祭司,要把祂在地上所作完成的作在我们里面。
换句话说:祂在地上作使徒所完成的工作,是客观的真理,祂作成了,是永不改变的。不管我们今天的光景如何,祂所作成的不会有一点改变;但是祂所作成的是在两千年前,怎么今天能成为我们的经历呢?这一个需要祂来作我们的大祭司。因为祂今天作了我们的大祭司,所以祂在两千年前所完成的工作,能成为我们今天的经历。
你知道在旧约圣经里面,人要进到神面前,必须要经过祭司,人不能直接来到神面前,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带着血和香的烟进到幔内,替百姓赎罪,然后他就出来为百姓祝福,以色列的百姓如果没有大祭司,他们就永远隔在外面,永远没有办法去到神面前。弟兄姊妹!但是今天我们有一位更大、更美的大祭司,祂不是按着亚伦的等次来作大祭司,因亚伦的等次是属肉体的条例,并且作大祭司的人会死去。但是我们的主作大祭司,是按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凭着永远的生命来作大祭司。
受膏作使徒和大祭司
我们的主曾两次受膏,第一次是祂被差遣来到地上的时候受膏。我们记得当祂受浸的时候,天就开了,施浸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像鸽子一样降在主的身上,并且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是我所喜悦的。”然后你记得主耶稣在旷野里面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当祂胜过试探之后,回来的时候,祂满有圣灵的能力。当祂在拿撒勒那里第一次说话的时候,人把古卷圣经给祂,你知道在当时候他们在会堂里面,是相当的自由,他们在会堂里面有读经有祷告。如果有什么人到他们中间,好像有拉比资格,他们就邀请他讲解一点圣经,所以当我们的主进到会堂的时候,管会堂的人就把以赛亚书指给我们的主,因为那时候,正是读以赛亚书,主就把以赛亚书翻到第六十一章,祂就读第一节说:“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
所以你在这里看见说,我们的主被差遣来乃是被膏的,是被神所膏的来作使徒,是靠着圣灵来完成一切的工作。等到我们的主升天,祂第二次被膏。为什么呢?我们看见使徒行传第二章里面,五旬节的那一天,圣灵降在一百二十个人身上,然后许多人就聚集,听见他们说到神荣耀的事情,不明白这是什么一回事。彼得就站起来,十一个使徒也与他一同站起来,彼得开始把福音传给那里的人。他说:“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乃是给你们看见你们所弃绝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诗篇一百一十篇四节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所以祂到地上来乃是受膏的。祂在天上,今天的工作也是受膏的,祂被神所膏,成为我们的大祭司。
主今天在天上的工作
也许有些人从来不知道主是使徒,我们一提到使徒就想到彼得,恐怕他是第一个使徒,但是,不,第一个使徒是我们的主。主是我们的使徒,祂所做的事,我们稍为领会一点,但是对于主是我们的大祭司,恐怕很多基督徒都不大清楚。我们不知道今天主在天上做什么,好像今天主在天上,就是坐在那里,什么都不作,就在那里等,等到有一天祂回来。祂在地上已经作好了,所以与我们就没有什么关系,等我们接受就是了。弟兄姊妹!不是这样,我们的主今天在天上非常的忙。
我讲一个笑话给你们听,有一位老姊妹要受浸,按着那个地方的规矩,在受浸之前,有一班长老问一点话,考一考她,看看她真正认识了没有。当他们考问她的时候,有一个问题是这样的,“今天主耶稣在天上做什么?”这位老姊妹想一想,她说:“今天主在天上,祂的眼睛往地上周围那里看,祂在那里看我们的错,这里有错,那里有错,祂在那里审判。”弟兄姊妹!这是不是今天主在天上所做的事呢?恐怕这位老姊妹比一般神学家还清楚一点。但是我们看见这个不是主在天上所要做的事。
我们的主今天在天上是作我们的大祭司,不是作我们的审判官。有一天主要来审判,但是今天主不是作我们的审判官,祂是作我们的大祭司。大祭司与审判官是完全不同的,大祭司是体贴的。圣经说我们的主在地上也受过试探,但是祂没有犯罪,所以祂能体贴我们的软弱。大祭司是帮助我们的,大祭司是扶持我们的,大祭司是拯救我们到底的,大祭司是把我们带到神面前,也是把神带到我们里面去的。这是大祭司的工作。
所以弟兄姊妹!我们要记得主今天作我们的大祭司,说到大祭司我想我的话就稍为多说一点,是一点题外的话。今天我们要认识主是我们的大祭司,祂怎么来作我们的大祭司?你记得希伯来书第七章二十五节:“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所以我们看见主耶稣今天在神的右边作我们的大祭司,祂是永远活着的,祂曾死过,但祂活了,并且祂活到永永远远,在那里替我们祷告。
保惠师
主今天在天上为我们祷告。那么是不是主今天在天上为我们祷告祷告就完呢?这个祷告与我们发生什么关系?在这里你要看见圣经告诉我们,主对祂的门徒说:我要去了,但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要差遣另外一位保惠师来到你们中间,祂要住在你们里面,祂要永远与你们同在(约十四 16-18 )。当主在地上的时候,祂与门徒在一起,因为祂带着肉身,所以你看见祂可以站在门徒的旁边,但是祂不能进到门徒里面去,如果在旁边就有分开的可能,所以主耶稣说“我要去了”,门徒就很忧愁,因为对门徒来说,主在地上的时候,就是他们的保惠师。
什么叫做“保惠师”?“保惠师”就是“律师”( barrister )。用那个时候的律师所做的工作去解说就最清楚,因为当时的律师为他的当事人作四件事,第一,他是代表他的当事人。第二,他是保护他当事人的名声。第三,他为着当事人的案件去辩护。第四,他管理他当事人的事务。所以当时的律师不但在法院内替你辩护,他还作其他的事情。
所以你看见主在地上的时候,对于门徒来说,就是他们这样的一位保惠师。祂代表祂的门徒,保护祂的门徒,祂在那里维持他们,经营他们的事情,换句话说,包办他们的一切,所以门徒很放心,有人包办一切,就没有问题,但是主要走了,所以他们忧愁。现在没有主在那里包办了,要我们自己来了,那怎么办?
主说:“你们不要怕,我另外差一位保惠师来。”这个“另外”在原文里面不是不同的另外,乃是相同的另外。换句话说:这个另外是与我一样的,另外一位保惠师要来,祂不但要与你们同在,还要住在你们里面,我们都知道这是指着圣灵说的。当你蒙恩得救的时候,你的灵就从死里复活了,并且圣灵就来住在你的灵里面。所以今天在我们每一个信主的人里面,都有圣灵住在我们的灵里面,圣灵乃是三而一的神—圣父、圣子、圣灵。所以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是子住在我们里面,也就是父住在我们里面。你读约翰福音的时候,主说:“我还要来,我与父都要来与你们同住。”(约十四 23 另译)就是在圣灵里住在我们里面。
你知不知道有神住在你里头?你知不知道圣灵住在你里面?弟兄姊妹!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你今天不是一个人在这里,你里面有神住在其中,有主耶稣住在里头,有圣灵住在里头。这位圣灵是生命的灵,住在你的里面,祂住在你的里面作什么呢?祂住在你的里面代表谁呢?
主在父面前代表我们
要记得今天我们有两个保惠师,主升到天上去在父的右边作我们的保惠师,因为约翰一书第二章说,我们有一位中保在父的面前,中保就是保惠师。所以今天主在父的右边作我们的保惠师,祂在父的面前代表我们,祂在父的面前保护我们的名,祂在父的面前为我们辩护,祂在父的面前经营我们的事业。这一切都是藉着祂的祷告发表出来的。
所以弟兄姊妹!我们要记得今天在神的面前,我们有一个代表,祂替我们说话,如果我们软弱犯罪,祂替我们说:“我的血已经为他们流了,父阿!赦免他们。”如果我们在地上软弱,祂为我们祷告,圣灵在我们里面就作工,叫我们能恢复过来。我们感谢赞美神,今天在父的右边,我们有一位代表在那里,祂根据祂在地上所作成的一切,在父的面前代表我们。同时祂的灵住在我们里面,当祂在天上为我们祷告的时候,圣灵就在我们里面开始作工。
圣灵在我们里面代表主
圣灵代表谁呢?请记得圣灵不是代表你,也不是代表我,圣灵是代表主耶稣。祂的当事人是主耶稣,不是你。如果是你,祂就要一直替你说好话,不会责备你,但是你不是祂的当事人。圣灵在你里面,祂的当事人是主,祂是代表主住在你的里面,祂是要在你里面保护主的名字,祂要为主的事情来辩护,祂要经营主的产业,因为你就是主的产业。
所以你看见圣灵在我们里面,主说:圣灵来了,是为着荣耀我(约十六 14 );圣灵来了,是要叫你们可以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 26 )。圣灵乃是替我们的主在我们里面作工的。怎么作呢?祂乃是根据主在地上作使徒所完成的工作来作的。如果主在地上没有完成工作,十字架的工作没有完成,圣灵就没有凭藉和根据来作工。但是因为主在地上已经完成工作了,祂已经把父表明出来了,祂已经藉着十字架的死,叫这位父也成为我们的父了。
现在圣灵就把两千年前所作的作在我们里面,变成我们今天的经历。我们能经历罪的赦免,乃是因为主在两千年前,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了宝血。但是在两千年前所流的宝血,是客观的真理、是永远的真理,永不改变的。你信或不信,还在那里,但是你若不信,你就不能得着。你信的时候,圣灵就把宝血的功效洒在你良心的上面。弟兄姊妹!得救是如此,得胜也是如此,得荣耀也是如此。
总结
所以你要看见,如果主不是我们的大祭司,如果祂只作我们的使徒,祂所完成的工作虽然永远存在,但对我们亳无关系,不过在我们身外,我们不能经历,也没有办法经历基督自己,我们没有办法经历基督所作的一切。但是感谢赞美神!祂是我们的大祭司,祂藉着圣灵把祂在地上所作的,作在我们每一个人的里面。弟兄姊妹!如果我们不认识主作大祭司,我们就不认识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因此你要知道今天主作我们的大祭司,乃是藉着祂的代表在我们里面作的。
所以弟兄姊妹!我们不能消灭圣灵的感动,不能叫圣灵担忧,我们要顺服圣灵。因为圣灵乃是要把基督作在我们里面,把基督在地上所作成的一切,成为我们的经历,叫基督成为我们的一切,叫基督的丰富能充满我们。弟兄姊妹!这都是我们的主作了我们的大祭司。
所以写希伯来书的人说:“我们这班同蒙天召的人,我们应当把我们的心放在耶稣的身上,我们要承认祂是使徒、祂是大祭司。”如果没有祂,就没有我们。如果我们认识祂,我们就有永生,我们越认识祂,我们的生命就越丰富,因为祂来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祂要把祂自己完全的作在我们里面,祂要把神本性一切的丰富都要作在我们里面。
弟兄姊妹!感谢赞美神!神不但在基督里把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赐给我们,并且今天在圣灵里面,把祂所应许的一切的祝福,都变成我们今天的事实,所以我们今天要来经历基督,我们要来认识基督,我们要来思想基督。亲爱的弟兄姊妹!让基督充满我们的心。让我们全人被基督所充满,像保罗说的:“我活着就是基督”,“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我们的主作大祭司,不但是作我们个人的大祭司,祂也是作教会的大祭司,所以你在启示录第一章至第三章,你看见有一位身穿长衣的人,这个就是升天、作大祭司的基督,祂行走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在那里修理,在那里恢复,在那里建造,直等到新耶路撒冷能彰显出来。所以弟兄姊妹!我们感谢赞美神!我们的主耶稣是使徒,我们的主耶稣是大祭司,祂是我们一切的一切。我们怎么能不爱祂?我们怎么能不敬拜祂?我们怎么能不感谢祂呢?
祷告:主阿!我们感谢赞美你!因为当一切都被震动的时候,那非受造的,是存到永远的。我们的主,我们巴不得所有被造的都能震去,在我们里面的都被震去。凡不是你自己的,是世界的、是属地的、是属肉体的、是我们自己的,主阿!我们愿意这些东西都被震去,好叫你成为我们的一切,因为惟有你是永远长存的。主阿!我们愿意你开我们的心窍,叫我们能把我们的心放在你的身上,不放在道理的上面,不放在组织的上面,不放在制度的上面,不放在人的意见上面,也不放在古人的遗传上面。主阿!我们愿意把我们的心放在你的身上,我们要思念你是我们的使徒,你为我们成了何等大的事。我们要思念你是我们的大祭司,你是这样的拯救我们到底,我们只有俯伏敬拜。我们的主阿!你这样的爱我们,我们怎能不爱你呢?我们敬拜你。奉主耶稣的名。阿们!──
江守道
一九九七年三月六日 香港教会特别聚会的讲道记录
希伯来书第九章
二.有更美的赎罪之血( 9:1-28 )
上章既已说明,那以耶稣基督为中保的新约,如何较旧约更美而取代旧约,是合乎神藉先知所预言的旨意的。本章则更进一步比较,旧约的大祭司在属地的帐幕中所献的牛羊之血,如何不及新约基督赎罪之宝血,以证明新约之功效比旧约更美。分四层讨论:
1.旧约祭牲的血并不能使人完全( 9:1-10 )
A.旧约的帐幕是属地的( 9:1-5 )
这几节似乎与所要讨论的主题无甚关联,但着者特意先逐一提及旧约会幕中之主要物件,然后才论到在这样的帐幕中供奉的祭司之工作,以表明这些祭司所献的祭物,和其中有关的各种条例,都不过是 “属世界的” (属物质界的), “属肉体的” ( 9:1-10 ), “一个表样” ( 9:9 ), “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而已。
1 试将本节比较 8:7 的话,可知本段所要讨论,仍然是连续 8:6 的话,要证明那以基督为中保之新约是更美的。不过 8:7-12 是引用先知的话以证明,在此则将新旧二约之帐幕、大祭司、所献祭物的血、和有关的条例,一一比较以为证明。
“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 …… ” ,中文新旧库译本作 “原来前约‘固然’也有礼拜的条例和 …… ” ,比较合乎原文的意思(英文圣经也是这样译法)。照这样译法,在语气上有很大分别,这意思就是,前约固然也有礼拜的条例和帐幕,但却未必是更美的,还要看这些条例和帐幕,是否比得上新约的条例和帐幕而定。希伯来人的基督徒们,对于旧约帐幕的贵重圣物,和由神藉摩西宣布的条例,显然仍十分尊重,所以着者用这种语气来向他们讲解,先承认旧约的条例和帐幕也是神藉人所设立的,是贵重的,然后再指出神设立这些的目的,究竟不过是要作 “表样” ,为使人明了神在新约中所要赐给人的恩典而已。所以下节就开始提及旧约圣幕中的主要物件和祭司的主要工作,使他们看出新约如何较旧约更美。
“和属世界的圣幕” ,特别加上 “属世界的” 几个字,要表明是属地的,属暂时的物质界的,这句话已暗示旧约帐幕和那些条例的 “非永久性” ,因为所有属物质界的东西,都不是永存的。事实上当着者写这封书信给当时的希伯来信徒时,圣殿中的好些圣物已经不存在,甚至在所罗门建圣殿时,会幕所遗留的圣物就已经不全,而在以色列人被掳至巴比伦后,约柜也可能已经失落,所以在希律王所建的圣殿中,至圣所内已一无所有。(虽然约翰在启 11:19 ,曾经在异象中看见殿中的约柜,但那只是在异象中所见,实物之约柜已经没有。)
2 “预备的” 就是预备了的意思,所以 “有预备的帐幕” 这句话不是另一层帐幕的名称,乃是指整个帐幕而说,不过特别指明它是已经预备好了的而已(预备的原文是过去式),也就已经制造了的意思。
“头一层叫作圣所” ,就是与至圣所相连,有四层幕幔覆在上面的圣所。在此不提院子和院子内的圣物如铜祭坛及洗濯盆等,只从圣所说起,大概因圣所内的圣物较院子的更为贵重,而且圣所只有祭司能进入,当然比较院子更为神圣而重要,着者在这里既不是要详细讲论会幕,只不过引述其重要的部份,所以就从圣所说起。按这里所论圣所诸物计有:
灯台
是用一他连得精金制成的,位处圣所的南面,中间有一支主干,两边各分出三个枝子,圣经没有记它的尺寸,一般估计它有五尺高,两边叉出的枝子有三尺半横(出 25:31-39;26:35 )。所罗门建圣殿时有十个灯台;大概也是照这样式再作九个(参代下 4:7 ),曾一度被据到巴比伦;后又被带回耶路撒冷(参拉 1:7 )。在此所提之灯台是单数,是根据原先会幕中之灯台而论。
灯台是圣所中唯一的光源,祭司要每天清理这灯,使它昼夜发光(利 4:1-4 ),预表基督福音的真道是世界的真光(约 8:12; 林后 4:4 ),是教会工作的亮光(约 11:9-10; 弗 5:13 ),是人心中生命的光(约 1:4-9; 弗 5:8 )。教会在世界应当高举福音的真理(神的话)而发光(可 16:15; 参提前 3:15 ),所以灯台也预表教会(启 1:20 )。
桌子和陈设饼
是用皂夹木包金制成,位于圣所北面与灯台相对,桌上经常摆设陈设饼十二个,每七日要更换一次,换下来的饼,只有祭司在圣所可吃(出 25:23-30; 利 2:5-9 )。这饼和陈设饼预表基督是我们生命的粮;在以色列人整个旷野的行程中,这饼桌随着他们前进,照样在信徒一生旅程中,那作我们生命之粮的基督也随伴着我们,供应我们灵性的需要。这饼桌也预表教会常举行的 “主的晚餐” 是只有成为 “祭司” 的信徒可以分受的(参林前 11:26-27 )。这饼桌既与灯台相对,表示我们应当在祂的光中与祂相交,并彼此相交(约一 1:3-7 )。
3 在此 “第二幔子” 就是指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预表主的身体。当主在十架上死的时候,这隔开圣所与至圣所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 27:51 ),通往至圣所的路,就因祂的受死而开通(来 10:20 )。
“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 。这句话显示旧约的帐幕中,圣所和至圣所的阻隔仍存,仍然是 “一层”“又一层” 的,到至圣所的路未通。在旧约的帐幕中,神和人的交通并不能完全无间。
金香炉
4 “炉” 原文即 “坛” 之意,中文圣经之小字亦作 “坛” 。所以这 “金香炉” 就是 “金香坛” 。不过金香坛原属圣所内的圣物,何以这里却连在至圣所的圣物一起提及,是一个疑问。但须注意的,这里虽然先论幔子才提及金香坛,却未说金香坛是放在至圣所内,只说: “有金香坛” ,这 “有金香坛” 的意思,不是表示是安置在至圣所内,乃表示这香坛是属至圣所所有的而已。按金香坛虽安置在幔子外,却对着幔内的施恩座,圣经又称这坛为 “耶和华面前的坛” (利 16:12 ),所以这坛虽然是放在幔子外的圣所中,却也算是属于至圣所的物件。况且着者写书信时,圣殿中的幔子已经裂开,这样金香坛究竟是在至圣所,或在圣所,在人的观念中就不像从前那样有清楚的界限。所以着者在简咯的引述之中,也就没有严格地照着圣物布置的次序来讲(按圣物布置之次序而论,在圣所中应当是饼桌在先,灯台在后,参 25:23-40;40:22-25 ;但这里却先论灯台后论饼桌,可见着者并无严格照圣物布置的次序来讲),却特别先提及 “第二幔子” ,以强调旧约圣所之有两层,使信徒看见,那些在这两层帐幕中供奉的祭司,他们的工作并无完全的功效(见 9:6,7 )。
金香坛是预表基督是我们的中保;是天上的代求者;藉赖祂代祷之功劳(香气),使我们可以蒙悦纳而站在神前。
包金的约柜
约柜是整个帐幕中最重要的圣物,也是安放在至圣所中唯一的圣物,预表基督是神的独生,是信徒独一的中保,是世人唯一的救主。按这里的记载,约柜内有三样东西:
1. 盛吗那的金罐
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吩咐摩西要用金罐盛满一俄梅珥的吗哪,存在约柜内,以为记念(出 16:32-33 )。按一俄梅珥是一个人一日的粮食(出 16:16 ),预表基督是我们每日灵性身体的需要和满足,我们应当每日记念神的恩典,以祂的信实为粮。
2. 亚伦发过芽的杖
当时因以色列人不服亚伦为大祭司,所以神吩咐摩西,为十二支派取杖放在约柜前,若第二天那一支派的杖发了芽就表明他是神所拣选作祭司的。次日摩西从约柜前取了十二支派的杖出来,结果亚伦的杖不但发芽而且开花结了熟杏,证明他的职份确是由神所设立的。按枯杖发芽、结果,是死而复活的表明,所以这亚伦发芽的杖是预表基督因从死里复活,证明祂是神所拣选作我们唯一合格的大祭司,所以我们应当绝对信服祂,倚靠祂。
3. 约版
又称法版,法版存约柜内,表明基督心中常存神的律法,祂为我们守了全律法,又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我们在祂里面可以蒙神喜悦。按这存在约柜内的法版,乃是神第二次重写的,第一次的法版因以色列人犯罪,在摩西下山时已经摔碎(出 32:19;34:1,4,29; 申 10:1-5 )。这重写而存在约柜内的法版,是要告诉我们,人凭自己无法遵守神的律法,惟有倚赖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的基督,才可得神喜悦。
注意:按王上 8:9; 代下 5:10 说,约柜内除法版外,并无别物,但这里却说有盛吗哪的金罐,亚伦发过芽的杖和约版。但出 16:33; 民 17:10 只说芽杖与金罐存在耶和华面前,未说是柜内;这里说是柜内,可能以色列人在旷野起行时是存在柜内,而王上 8:9; 代下 5:10 的话,是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圣殿建成的时候说的。那时以色列人既不像在旷野时常搬运约柜,芽杖和金罐就无放在柜内之必要。所以在那里说除法版外并无别物。
5 本节论在约柜上面的东西有两样:
“施恩座”
原文 “施恩” 是 “遮罪” 的意思,这座的尺寸长宽与约柜一样,盖在约柜上面,正好将约柜遮密。大祭司每年在赎罪节要带血进入至圣所,弹血在施恩座上,预表基督赎罪的血完全遮盖了神公义之律法的控告,使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可以得着神的恩典(出 25:11;37:6; 利 16:14 )。
“基路伯”
在施恩座上则有二基路伯 ── 高张翅膀,脸面朝向施恩座(出 25:18-22;37:7 ),就是这里所说 “荣耀基路伯的影罩施恩座” 的意思,表明他们准备为蒙救赎的人效力,并表明他们始终留意及重视基督为人所成功的救恩(彼前 1:2 )。
“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 ,这句话证明上文着者所论的,不过摘要地列举而已,目的却不是要细说所列举的。着者只想藉以说明下文所要说那更重要的事,使信徒明了属地的帐幕虽然贵重,究竟仍是属地的,绝难与那在天上更全备的帐幕相比( 9:11 )。
B.旧约祭司进帐幕是受限制的( 9:6-7 )
上文既已略述旧约帐幕的主要圣物和布置,在此继续讲述在这样的帐幕中供奉的祭司工作如何。从那些祭司进帐幕的限制看来,就可知道他们工作的有效程度怎样了。若他们自己进这属物质的帐幕,尚且要受许多限制,他们自己进到神面前尚且有阻隔,这样他们怎能使那些前来求献祭的人没有阻隔地进到神面前?所以仅从旧约祭司进帐幕的限制看来,就可知他们工作的果效如何有限了。
6-7 按这两节圣经可得下列的教训:
1. 帐幕中的各样物件预备齐了,众祭司才能开始事奉神。这意思就是,帐幕完全立起来之后,神的荣耀充满了帐幕,众祭司才能开始供奉的事(出 40:34-38 )。我们必须预备好一颗圣洁的心,先让神住在我们的心中,然后才能开始事奉神的工作。
2. 只有祭司才能进头一层的帐幕事奉神,照样,只有蒙神选召的人才能作事奉神的工人。
3. 普通祭司所能进入的只是头一层的帐幕,他们不能作大祭司所作的工作,只能在神允许的范围内作工。我们也只能在神旨意的范围内工作,不能随自己欢喜来事奉神。
4. 旧约祭司在帐幕中所供奉的事,只是属物质和礼仪方面的。他们必须在可见的、预备齐了各样圣物的帐幕中,行崇拜神的礼。这教训我们应当按心灵和新样事奉神,不可只按外表与仪文,不是只在可见的 “圣殿” 中崇拜神,更应在不可见的圣殿中存敬畏神的心(罗 7:7; 林前 3:16-17;6:19-20 )。
5. 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入第二层的帐幕。预表只有耶稣基督才能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作我们天上的大祭司。
6. 旧约的大祭司必须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每年为百姓赎罪。并且他也只能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并不能随意进入;但耶稣基督只一次作成赎罪的工作,就长久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并使凡靠着祂到神面前的人,都可以随时来到祂施恩的宝座前。(按利 16:11-15; 大祭司在赎罪日不止一次进入至圣所,在此所说 “一年一次” 的意思是指一年之中有一日的一次,不是在那日之中只有一次的意思。)
7. 大祭司进入至圣所的时候,是独自进去为百姓赎罪。救赎的大功是基督所独自成功的,并没有别人能帮助。
8. 旧约的大祭司进至圣所,没有不带着血去的,但他们是先为自己和本家赎罪,然后才为百姓赎罪;而基督带着流过血的记号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却是只为 “百姓” 赎罪,不必为自己赎罪(启 5:6-9 )。
C.在旧约帐幕中所献的祭物并不能使人完全( 9:8-10 )
不但旧约的帐幕是属世的,旧约祭司的工作果效亦有限,在这样的帐幕中所献的祭物,事实上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并且整个旧约的帐幕和附属帐幕的各种有关条例和祭物等事,都不过是一个表样而已。
8 “圣灵用此指明” 就是圣灵用上面所说这些旧约的帐幕和祭司工作的限制等事, “指明” 某些圣灵所要指明的事。这句话表示旧约帐幕的制作和各种条例的记载,也是圣灵所启示摩西的。那些制造帐幕的人都是被智慧的灵所充满的(出 35:30-35 )。但这并非说旧约的帐幕和有关的条例就是永久性的,因圣灵并非要建立一个属地的帐幕为永久的 “帐幕” ,只不过要 “用此指明” 圣灵所要 “指明” 给我们知道的真理而已。所以我们不但要注意圣灵在旧约藉先知所说的,更要注意圣灵自己现在要向我们指明的。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原文并没有 “层” 字,亦可作 “头一个帐幕” ,下文第 9 节 “那头一层帐幕” 原文也没有 “头一层” 这几个字,所以这句话意思是指旧约的全帐幕仍存的时候,却不是指旧约二层帐幕中的第一层而说。这样全节的意思就是:在旧约的帐幕仍存的时候 ── 在 “帐幕” 所代表的整个律法制度仍存的时候 ── 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人们对藉基督的救赎而进到神面前的福音仍未看得明白。
但这节可有另一个解释,就是这里所说的 “头一层帐幕” ,是指帐幕中的第一层 ── 圣所,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就是圣所和至圣所仍未打通,阻隔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仍未裂为两半之时,即主尚未受死完成救赎的时候, “进入至圣所的路仍未显明” ── 靠主的救赎而进到神前的福音真理仍未显明。
9 本节首句的原文没有 “头一层” 这几个字,原文只是一个 “那” 字 e{tis ,就是指那分为两层的旧约帐幕,乃是现今基督救恩的 “一个表样” ,是圣灵用以 “指明” 基督的救赎真道的。
“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 。这句话也解释了上节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仍未显明” 的一个理由,因旧约的祭物并不能根本除去人的罪,当然就不能使人坦然无惧的进到神面前了。那些犯罪而献祭物的人,虽然经献祭之后,按律法的条文说是已洁净了,但人们既不能不常常犯罪,就不得不常常在犯罪以后,一再用一些身外之物的牛羊牲畜之类来赎罪;这种赎罪的方法,显然不能把一个人从罪恶的权下拯救出来,也不能使他们的良心得到真正的平安。所以旧约帐幕中所献的祭物,除了可以作那 “将来美事的影儿” 以外,这些物和礼的本身,实在没有使人脱离罪恶的能力。
10 在此 “属肉体的条例” 就是属肉身的条例,只能有效于身生命方面的条例。这 “属肉体” 绝非属私欲的 “肉体” 之意。 “振兴的时候” 原文即 “改良”“修直” 或 “更正” 的时候,就是新约救恩成功的时候。
本节可作为上文的小结论,上文所论及的帐幕与帐幕中的祭司,以及所献的祭物,连同那饮食洗濯的诸般规矩 …… 等事,都无非是一些属肉身方面的条例或表样,命定到它们所表明的新约的救恩已经成功时,就不再用这些软弱的,属外表的 “表样” ,而改用更有效的法则了。
2.新约基督的血有更完全的功效( 9:11-14 )
A.基督是“将来美事”的大祭司,进入更全备的帐幕( 9:11 )
11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 ,上节既已总结以上所讲的 “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在此就进一步说明那 “振兴的时候” 现在已经来到,因那作为 “表样” 的旧约帐幕所预表的基督 ── 神所要支搭在人间的帐幕 ── 已经道成肉身,来住在人间(约 1:14; 太 1:23 ),并且祂已经从死里复活,作为我们的大祭司,供职于天上的真帐幕了( 8:2 )。
“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 ,在此所谓 “将来” 是与旧约的大祭司比较而言,基督乃是旧约大祭司所预表将来美事的大祭司;这句话也告诉我们,旧约一切所预表的 “美事” 都在基督身上成全了。不但这样,就是现在和将来,一切神所要给人的 “美事” ,也都是在基督里面赐给我们的(西 2:9-10 )。
“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这帐幕就是 8:2 所说的真帐幕。在此特别指明基督所进入的,乃是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因为它是属天的,不能玷污,不会朽坏,又无幔子阻隔,已经开通了到至圣所的路,并且不是只为以色列人,也是为全世界的信徒的 “帐幕” 。
B.基督是用祂自己的血献祭,作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9:12 )
12 新约的大祭司 ── 基督,不但是进入更全备的帐幕,更重要的,是祂赎罪的工作具有永远的功效。那些人间的大祭司既须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赎罪,就证明他们每年所作的赎罪工作至多只能有效一年;但基督 “只一次进入圣所” ,就成全了永远赎罪的事( 7:27 ),证明祂这一次所献的已经完全,无可加增,并且能继续有效到永远。其所以有如此功效的缘故,因这位大祭司所献的不是牛羊的血,乃是自己的血,那些在地上帐幕供职的大祭司,并没有一人有资格用自己的血为百姓赎罪,反倒要像百姓一样,靠牛羊的血为自己赎罪,惟有这位圣洁完全的大祭司,能用自己的血为百姓赎罪,而 “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
注意:基督不是永远在天上不断为我们赎罪,乃是一次在十架上为我们赎了罪,就永远作我们天上的大祭司,祂那一次赎罪的功效继续到永远。
另一方面,像这样用自己的血赎罪,而成全到永远的大祭司,这属地暂时的帐幕,显然不合于作为祂供职的地方,而必须供职于天上更美的帐幕中。
C.基督宝血之功效远非牛羊的血所能比( 9:13-14 )
13-14 按旧约赎罪祭的祭牲中以公牛犊和公山羊为最贵重。凡受膏的祭司或全会众误犯了罪,就要用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犊为赎罪祭(利 4:1,3,12,13 )。若是官长或百姓误犯了罪,就要用一只无残疾的公山羊或母山羊为赎罪祭(利 4:22,23,27,28 )。除了这些赎罪的牛羊为误犯罪的人赎罪以外,大祭司还另外用一只无残疾未负轭的红母牛,宰杀焚烧,将母牛的灰收存,为那些沾染了不洁(如摸了死物或坟墓等)的人,调制除污水,洒在他们身上,使他们得洁净(民 19 章)。若这些牛羊的血和母牛犊的灰所调的除污水,尚且能叫人身体得洁净,何况神儿子基督的血,岂不更能洁净我们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么?所以单就牛羊之卑贱与基督之尊贵比较,就显见基督之血的功效远非牛羊血之功效所能比了。在此论基督 ── 新约大祭司所献的祭物 ── 之血的功效有五个特点:
1. 是藉永远的灵而献
旧约的祭物都是藉人间祭司而献,但基督是新约的祭司,也是新约的 “祭物” 。祂怎样自己将 “自己” 献上?是藉永远的灵(圣灵)而献,祂是由圣灵感孕而到世上,由圣灵引导而胜过试探,靠圣灵能力而行事(太 1:20;4:1; 约 3:34 ),祂一生完全顺服圣灵而献上自己,直到十字架上。
2. 是无瑕无疪的献给神
我们今日的奉献能成为圣洁而可蒙悦纳的,乃因先蒙祂的血洁净,才成为圣洁的,神所喜悦的(罗 12:1 )。但祂本来就是无瑕无疪完全圣洁的。那些无残疾的牛羊,不过按表面说是无瑕疪而已。但基督不论按心灵或德性方面说,都是无瑕疪的。像这样无瑕疪的 “祭牲” ,才是真正合格的赎罪羔羊,能以完全满足神公义律法一切的要求。
3. 是能洗净人心的
牛羊的血只叫人按外表律法手续上得算为洁净,究竟不能改变人的心,使人的心成为清洁。但基督的血能完全洗净人的心,消除一切良心的不安和控告;又使人得着清洁的心,可以向神无愧,向人显出基督的慈爱。
4. 是能除去人“死行”的
“死行” 就是那些灵性死了的人的行事,是走向死亡,属于死亡,在罪和死的律之下,无生命能力,不为神所喜悦,出于取死的身体,使人失去与神交通的行事。牛羊的血虽能使人暂时免去肉身的死刑,却不能除去人的死行。但基督的血不但能救人脱离永火的死刑,并能除去人的死行,使人脱离罪和死的律,在生命圣灵的律下得着释放(罗 8:2 )。
5. 是能使人事奉永生神的
神是个灵,拜祂的人必须用心灵诚实拜祂,所以污秽有罪的心,是人敬拜事奉神的拦阻。神又是永生的神,那些仍在掌死权的魔鬼手下的人,不能事奉永生神。现今基督的血既能洗净人有罪的心,又除去人的死行,使人得与永生神的性情有分(参彼后 1:4 ),就能使我们用诚实清洁的心,顺从赐生命之圣灵的引导,而事奉永生神了。
3.基督的血是立新约的根据( 9:15-22 )
上半章已经证明基督的血,如何比那些由人间祭司献于属地帐幕中的牛羊之血,更为有效而完全。在此就继续解明,像这样有完全功效的赎罪之血,就是新约的中保 ── 基督 ── 立新约的根据。虽然新旧二约都是用血立的,但旧约是用牛羊的血立的,没有完全的功效,新约却是根据基督更美之血立的,使所有 “蒙召之人” 都可以得着所应许的福份。
15 “为此” 就是为上文所说的:祂藉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疪献给神,祂的血能真正洗净人的心,能除去人的死行,使人事奉永生神。祂既作了新约的中保,祂的血是祂立新约的根据,又是祂作我们新约之中保的根据。既然基督的血有这样完全而永久的功效,这样,凭基督之血所立的新约(林前 11:25 ),就取代了旧约(来 8:7 ),而作新约之中保的基督,也取代了旧约的中保摩西了。
比较本节与 8:6,7 的话,显见这里所讲论的,仍然是继续阐释来 8:6,7 基督为更美之约的中保,及新约之取代旧约的理由,因新约不但有更美的律法 ── 写在人心里的律法;更美的帐幕 ── 不是属乎这世界的;更美的大祭司 ── 是死而复活的;并且有更美之血 ── 基督的血,为立约之根据的缘故。
“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 ,这里的 “前约之时” 中文文理圣经、新旧库译本及英文圣经都是译作 “前约下” ,这句话显示旧约牛羊之血所献的祭,究竟未除去人的罪,旧约凭牛羊之血赎罪者,实际上乃是凭牛羊之血所预表基督的血来赎罪而已。所以基督流血受死,不但为在新约下的人赎罪,也是为旧约下那些相信牛羊之血所预表救赎主之血的人赎罪。
“便叫蒙召的人” 就是 3:1 “同蒙天召” 的人,也就是罗 8:28 “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
“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注意比较 8:6 “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 ,可见本节指明了 8:6 所说更美应许之如何更美,就是能使在这新约下的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这 “永远的产业” 即彼前 1:4 所说 “ …… 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 。
16-17 这两节中遗命的 “命” 原文 diatheekee 就是 “约” 的意思,与上文 15 节新约的 “约” 字同。圣经这样用 “约” 字作遗命有特殊的意义。 “约” 与 “遗命” 有些不同, “约” 乃是双方订定的,双方遵守的; “遗命” 却只由立遗命者单方面订立,而在立遗命的人死后就由承受遗命的人白白承受。在此圣经以基督新约的福份 ── 即上节所说: “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 比作基督的一种遗命,以解明基督何以要为我们死的理由。基督若没有死,则新约的福份对于信徒犹如立遗命的人尚未死,他的 “遗命” 尚未发生效力一样,对承受遗产的人,未能有什么益处,并且所立的遗命仍可能更改。但基督死了,就使新约的福份对于我们好像立遗命的人已死,他的遗产可以归承受产业的人白白承受,所立的遗命也就永不更改了。所以基督必须流血受死,新约才能发生功效,换言之,新约既以基督受死的血为根据,就证明比旧约更为确实而有功效了。
18 “所以” 连接上文,这意思就是既然新约是凭基督受死的血而立,又因基督的受死而发生功效,永不更改,所以神在立旧约的时候 ── 立那为新约之 “影儿” 的旧约之时,也是用血立的,这样前约才适宜于预表后约。
19-22 这几节是追述摩西当日在西乃旷野立旧约的情形(参出 19 章及出 24 章),这样追述的目的,是要证明 18 节的话: “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是确实的。虽然这件事对希伯来信徒,已经是人皆知的;但写圣经的人仍然喜欢引述圣经本身的话,来作他说话的根据,可见受感写这卷圣经的人,虽然自己所写的也就是圣经,但他未受感写圣经之前已经对圣经极其尊重,看圣经的话有无上的权威和能力,是他说话行事最有力的根据和规范。所以现今凡是被神使用传扬圣经真理的,也必定是对圣经有无限敬重爱慕又喜欢引用的人。
按这几节简短的追述中,除了证明旧约的确也是用血立的以外,也使我们可见旧约确是预表新约:
A.摩西将律法诫命传给以色列人,是基督将从神所领受的启示教训传给我们的预表(申 18:18; 约 8:27-28 )。
B.摩西用牛羊的血和以色列人立律法之约(出 24:6,8 ),是基督用祂自己的血立新约的预表(林前 11:25 )。
C.摩西用牛羊的血洁净帐幕和其中的器皿,因为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是基督用自己的血使我们从罪恶污秽中得洁净的预表(启 1:5 )。并且表明只有基督的血,才能使我们心中的罪恶得洁净,因为惟有基督曾为我们的罪受了神的刑罚(彼前 2:42 )。
4.基督的血洁净了“天上的本物”( 9:23-28 )
23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 ,就是上节所说的 “帐幕和各样器皿” ,那些作为 “天上本物” 影像的帐幕和各样的器皿,既然要用牛羊之血去洁净, “那天上的本物” 自然要用更美的血去洁净了。但在这里 “天上的本物” 是指什么,何以也要血去洁净?这是本节中最重要的问题,有两种解释:
“天上的本物”指人的灵魂
因摩西用牛羊的血洁净那些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器皿,使它们合乎地上帐幕的使用,无非预表基督用己之血洁净人的灵魂,使他们成为圣洁,合乎天上的样式,可以作神的器皿。人的灵魂,更是属灵之 “物” ,基督既是进入天上的圣所,所洁净的当然是那些原本属天之物 ── 人的灵魂,使他们仍归于天了(按天上的本物原文可译作属天之物)。
“天上的本物”是指天上的“真圣所”
因上下文都是以这地上的帐幕预表天上的真帐幕,并且本章一直以属地与属天的这两个帐幕作比较来讨论,上句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 既是指属地的圣所,则 “天上的本物” 当然是指天上的真圣所了。既是这样,何以天上的真圣所也需要洁净?解释如下:
A.在此 “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 ,是与上文论及属地的帐幕要用牛羊等祭物去洁净比较而言。目的在讲明基督的血之更美,不是只在这世界有效,在天上也同样有效。人间的祭司进属地的帐幕既须要带牛羊之血,则天上的大祭司进天上的真圣所,当然要带更美之血 ── 基督的血了。
B.按摩西曾照神的吩咐用血洁净帐幕和各样器皿(出 29:12; 利 8:5-19;16:14-15; 代下 29:22 ),却不是说这些器皿本身有罪,乃是要教导人明白所有出于本来的不够得神的喜悦,惟有经过宝血的才能得神喜悦。
C.天上的圣所需要基督的血去洁净,这意思并非天堂本身有罪恶,乃因人的罪恶虽然是在地下犯的,人的罪案却存记在天上,呈现在神的眼前;但基督为我们作成了 “永远赎罪的事” , “进了天堂” ,祂的血使人的罪不再呈现在神的眼前,结果就洁净了天堂。
24 本节继续解释基督的血所以更美的理由,因祂为我们受死流血之后,并非带着祂的血进入 “人手所造的圣所” ,乃是带入 “天堂” ,(天堂原文里就是 “天” 的意思,与上节的 “天” 同一字。但上节的 “天” 是多数式,本节则系单数式。)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使我们可以随时靠祂流血的功劳,进到神面前,可以得神的怜恤、赦免、恩助、保守、应允等属灵的福气。
25-26 基督必须受死流血的另一个原因,因为祂更美的血不但是带到非人手所造的真圣所内,并且祂只要一次献上自己,带着自己的血显在神面前,就成功了赎罪的工作,无须多次地带血进到神前。那些人间的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至圣所,但去年所杀的牛羊绝不能留到今年再献,所以他们每年都要另外杀牛羊为祭,将它们的血带入至圣所。这位天上的大祭司,所进的既是天上的真圣所,需要带祂自己的血进入。若祂的血也只有暂时功效,仅能赎一年或一个时期之人的罪,像人间的大祭司一样,每逢进入至圣所都另外杀牛羊带血而入,这样,祂岂不是从创世以来就必须多次受苦流血了么?但基督的血远胜于牛羊,且有永远的功效,所以祂只 “在这末世显现一次” ,就作成了除罪的工夫,永远在真圣所内供职了。
27-28 上面是以地上的大祭司之带血进入至圣所为比喻,以解释基督须要流血的理由,和基督的血如何更美而有效。在这两节中,再以一种比较普通的定理来说明基督受死流血是出于神的定旨,就如 “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是出于神的定旨,是人人都不能否认推翻的定理, “像这样” 基督的受死流血,并要 “第二次显现” ,也是出于神的定旨,是人所应当接受又不能推翻的事实了。
按这两节论及神的定命有两方面:
第一方面关于人的“命定”
A.在今世
“人人都有一死” 。自从亚当犯罪以后,所有亚当的子孙,不但在灵性上是 “死人” ,在身体方面也成为必死的,这是神的 “定命” (创 1:17;3:19 )。既然 “人人都有一死” ,是人所不能推翻的 “定命” ,这样,我们就应当趁着这短暂的人生,寻求有意义的生活,和那些能够存到永久的事物,使我们的肉身的死不是死在罪中,乃是在基督里而死,既息了今生的劳苦,又得享永生的福乐(启 14:13 )。
“人人都有一死” 这个定命,对那些有信心的人,是有例外的。在旧约时代有以诺和以利亚,未经过死就被接到神那里(来 11:5; 王下 2:1-11 ),在新约时代那些到主再来仍活着的信徒,也要不经过死而变化被提,在空中与主相会(帖前 4:17 )。
B.在来世
“死后且有审判” ,既然神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人人就果然都有一死,这样,神命定死后且有审判,当然人死后也就有审判了。人们既知道无法凭自己的方法逃避死亡,却幻想能幸免死后的审判,这完全是自欺自误。神所给人的今世,乃是使人可以利用这今世的机会以图谋来世。但人们是否善用神所给的机会,以寻求永世的物,使神可以接他们到永生里,或使他们到永火里去?在死后必判明。这死后的审判,使人在生前一切隐藏的或显露的罪恶,一切虚饰的善行或信仰,都无法站立得住。所以我们若确实相信死后的审判,就必在今世寻求真实的信仰,和表现真信心的真善行了。
第二方面关于基督的“定命”
A.在这末世
“基督既然一次被献,就担当了多人的罪” 。注意这节的第一句 “像这样” ,显明基督的一次被献担当多人的罪,正像上节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一样,是出于神的定命;这个定命不是神对人的什么要求,乃是神为人的大牺牲,所以这是一个极奇妙的 “定命” 。虽然神曾命定 “人人都有一死” ,而且死后有审判,但神也定命基督要一次被献,以担当多人的罪(路 22:22;24:25; 徒 2:23 ),所以人们应当趁着今世,接受基督赎罪的功效,使他们可以逃避死后的审判。
“担当了多人的罪” ,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表明虽然基督的被献可以担当所有人的罪,但并非所有人的罪都被祂担当了,只有那些信赖祂宝血功劳的人,罪才能被祂担当。所以圣经说担当了 “多人” 的罪,而非所有人的罪。另一方面这表明基督的被献是胜过牛羊被献;因为牛羊被献只不过能暂时担当一个人,或一群人的罪,以作为 “后事的影儿” ,但基督的被献赎罪,不但有永远的功效,且有为所有人赎罪的功效。
B.在将来
“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这里论基督 “第二次显现” 和基督第一次的显现有三点不同:
1. 是将来的: 基督第一次显现是已过的历史事实,但祂的第二次显现则是将来的。这 “将来” 不是一个遥远的将来,乃是一个不可知的最近之 “将来” ;虽然我们不知道祂什么时候来(参太 24:36 ),但我们可以知道祂必要快来(参启 22:20 ),并且根据第一次显现,祂既是这样真确地照着神的定命而 “显现 …… 被献 …… 担当了多人的罪” (参路 1:31,35;2:11; 约 19:36,37; 徒 2:22-36 ),就可确实知道祂也必照神的定旨第二次显现。
2. 是要向“等候祂的人”显现: 基督第一次显现是为着世人,作世人的救主,但祂第二次显现,却特别关系已经信祂的人,就是那些因信等候祂显现的人。所谓 “等候” 祂的意思,就是在凡事上准备迎见祂,盼望祂快来的意思。
3. 与罪无关,乃是要拯救他们: 基督第一次显现是为担当多人的罪,但第二次显现却与担当人的罪 “无关” ,因祂第二次来的工作不是赎罪,乃是为迎接信祂的人。
“拯救” ,在原文是名词不是动词,可译作 “救恩” 。这里既说与罪无关,又说要拯救他们,显见这拯救不是拯救脱罪的意思,乃是指信徒将来身体得赎的得救(林后 1:10 ),已往的得救,指罪得赦免,重生为神的儿女,因着信而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的经验 ──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 5:24 )。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林后 5:17 )。现在的得救,指已经信主得救的人,现今在生活上或灵性上受试探或危险时所蒙的拯救 ── 参 “因为我知道这事藉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 (腓 1:19; 参徒 5:19;12:11; 提后 4:17; 犹 23 )。 “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罗 7:24; 参来 2:18 )将来的得救,就是这里所说的得救,所有得救的人,都被接到主那里,带着荣耀的身体与主永远同在,完全经验主的完全救恩(参帖前 1:10;5:23-24; 提后 4:18; 后前 1:5 )。
问题讨论
按 9:1-5 略述会幕的布置。其中金香坛何以与约柜并提?
约柜内有那三样物件?各有何灵训?
为什么王上 8:9; 代下 5:10 说约柜内除法版外并无别物?
约柜之上有那两种物件?各有何灵意?
9:6-7 显示旧约祭司进帐幕受什么限制?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有那两种解释?
“命定到振兴的时候” 是什么时候?
基督的宝血有那五种功效?
“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 何意?
解释 9:16-17 之 “遗命” 与 “约” 之分别。
9:19-22 中有那三件说明旧约预表新约?
什么是天上的本物?何以须要洁净?请详细解释。
9:27 提及神的命令有那两方面?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希伯来书第九章
三.基督献上的祭超越旧约所有的祭(九 1 ~一○ 18 )
九 1 作者在八章 3 节约略提过,每一位大祭司必须有所献。他现在要讨论我们这位大祭司所献的祭物,又与旧约的祭物作一比较。为进入这命题,就简练地将会幕的设计陈述出来,并有敬拜的规条。
九 2 这 帐幕 是一个帐棚式的搭建物。由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扎营时起,至兴建圣殿时止,神一直藉此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会幕周围的地方叫做外院。这里用铜柱作围栏围起,铜柱之间架有麻布。当以色列人从东门进入会幕的外院时,首先来到献燔祭的坛,祭牲就是在这坛上宰杀焚烧的。然后到洗濯盆;那是一个大铜盆,里面盛水,祭司在盆里把手和脚洗净。
会幕长四十五尺,阔十五尺,高十五尺;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圣所,长三十尺;第二部分是至圣所,长十五尺。
帐幕用木框架搭建而成,上面盖上山羊皮的帐幔,和用动物皮毛造成的防水幔子。帐幔覆盖幕会的顶部、背部和两旁。会幕的正面由一幅有刺绣的幔子遮挡。
圣所内有三件陈设用具:
1 .摆放 陈设饼的桌子 ,上有十二个陈设饼,代表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这些饼被称为“陈设饼”,因为是陈设在耶和华面前的。
2 .金 灯台 ,有七个向上的分枝,支撑油灯。
3 .金香坛,祭司在其上早晚烧圣洁的香。
九 3 在 第二幔子后 面是 至圣所 。神在光辉的烟云中把自己彰显出来。这是人类透过赎罪的血,在地上与神接近的地方。
九 4 在原来的会幕里,第二个室内有 约柜 ,是个 包金 的大木柜。 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 (日后兴建圣殿时,约柜里除了两块约版之外别无他物──参看王上八 9 )。
本节说的 金香炉 也在至圣所内。译成 香炉 14 的希腊原文,可以解作香坛(出三○ 6 指出香坛在圣所内)或 香炉 ,即大祭司用以盛载香料的器皿。看来香炉是最合适的解释。作者将 香炉 列为至圣所内的物件,因为在赎罪日,大祭司会将香炉从香坛处带进至圣所。
九 5 约柜上的金盖称为 施恩座 。在其上有两个金色的物像称为 。他们彼此面对,展开翅膀,头向约柜的盖面垂下。
作者的简短描述到此为止。他无意 一一细说 ,只是将会幕内的布局勾划出来,并从而描绘出前来接近神的方法。
九 6 由于作者准备将基督所献的祭物与犹太教的祭物作对比,于是他就先描述律法所规定的祭物。他有不少对像可作选择,但他选整个律法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赎罪日这大日子献奉的祭物(利一六)。他若能证明基督在以色列最重要的宗教活动日所作成的,超越了大祭司所能成就的,便能确立他的论据。
众祭司能够进入帐幕的外层,即圣所。他们常在圣所内执行各种礼仪职责。百姓不能进入圣所;他们必须留在外面。
九 7 世上只有一人可以进入至圣所──以色列的 大祭司 。这位来自特定的一族、一支、一家的一人,一年之内只能有一日可以进去──赎罪日。当他进去时,必须 带 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 。
九 8 这一点含有深隽的属灵真理。 圣灵 藉此教训我们,因罪的缘故,人与神之间出现一度鸿沟,人必须透过中保才可以前来接近神。这中保必须带代罪者的血,才可以接近神。圣灵用实物来类比说明,通往神那去 的路还未 向敬拜的人显明。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接触的渠道还是不完全的。达秘的翻译较好:“头一层帐幕仍有其重要性的时候。”所罗门作王的时候,圣殿取代了会幕,但其重要性还在,直至基督受死、被埋葬、复活后为止。这帐幕所宣示的,关于如何与神接触的原则,一直是生效的,直至圣殿内的幔子从上至下裂为两半为止。
九 9 整个会幕制度,只是 作现今的一个表样 。这只是一个表征,预示将来更美的实体,是局部地预表基督完全的工作。
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 良心说 ,都不能 叫 礼拜的人 得以完全 。如果罪债已得以完全免除,献祭者的良知就可以毫无罪疚了。然而,实际的情况绝非如此。
九 10 事实上,利未式的献祭, 都不过是 处理在仪文上的不洁而已。所针对的都是外在的事,诸如分辨洁净与不洁的 饮食 ,和 诸般洗濯 的规矩。这一切可以除去百姓在仪文上的不洁,却不能处理道德上的污秽。
参与这些献祭的人,是一群与神有立约关系的百姓。制定这些献祭的目的,是要让百姓能在仪文上保持洁净,好叫他们能够敬拜。这些献祭与救恩或洗净罪恶毫无关系。百姓得救恩,是因为他们相信耶和华,是基于基督将来要完成的工作。
最后,所献的祭都是暂时的, 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他们都遥指将来基督的降临,并衪献上完全的祭。这里所说的 振兴的时候 ,是指基督徒的时代。
九 11 基督 已经降临, 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 15 ,所谓美事,即一切接受衪的人要从衪得的无比褔气。
衪的帐幕是 更大更全备的 。这帐幕 不是人手所造 的,不是用世上的建筑材料建成的。这是在天上的帐幕,是神的居所。
衪既在天上为祭司,
便不在人手所造的殿宇里服侍;
律法预表的一切都在衪身上实现,
律法的要求不再复见。
~凯莱
九 12 我们的主 只一次进入圣所 。升天时,衪进到神的面前,因衪已在各各他山作 成了赎罪 的事。我们应永远因 只一次 这三个字而欢喜快乐。救赎大工已经完成了。赞美主!
衪将 自己的血 献上,不是用公牛和山羊的血。动物的血没有能力将罪除掉;只是当人触犯了宗教仪文,这些血才有功效。然而,基督宝血的价值却是无限的;其功效足以洗净过去、现在、将来人类一切的罪。当然,只有那些愿意凭信心来到衪跟前的人,才能享受这除罪的功效。然而,这血洗净罪的能力是无限的。
衪的献祭 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cs8 。昔日的祭司要每年一次赎罪。因此,两者之间有天渊之别。
九 13 为说明基督的祭和律法的礼仪之别,作者转而讨论与红 母牛犊 有关的仪式。根据律法,以色列人若接触了尸体,他在礼仪上就会不洁七天。补救的方法就是 将母牛犊的灰 与纯净的泉水混和,在第三和第七天,将这混和了的水洒在不洁者身上。这样,不洁者就可以重新成为洁净的。
文托尔说:
这些母牛灰被视为蕴含赎罪祭的精华,可以随时取用,不会有多大困难或阻滞。一头红母牛犊的灰已足以用上几个世纪。据说,整个犹太人历史中只用了六头红母牛;因为极小量的灰已能使那纯净的泉水具有洁净的效能(民一九 17 ) 16 。
九 14 如果红母牛犊的灰已有足够的能力将一种极严重的、外在的污秽洗净, 基督……的血岂不更 有能力 洗净 人内里最深重的罪孽!
衪是 藉 永远的灵 ,将自己献上为祭。对于这句话的意思,解经家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意思是指“藉一个永远的灵”,即是指当衪献上自己时,在衪里面那自愿的灵,对比献上动物为祭时那非自愿的性质。有人认为这是指“藉衪永远的灵”。这解法较为可取,认为所指的是圣灵;衪凭圣灵的能力献祭。
这祭是献给 神 的。衪是无瑕疵、无罪污的神的羔羊;衪在道德上是完全的,所以有足够条件担当我们的罪。祭牲的身体必须无瑕疵;而衪则在道德上毫无玷污。
衪的 血 能 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 。这并非单单在肉体方面加以涤净,或在礼仪上得洗净,而是在道德上的更新,良心的洁净。这血除去了人的死行,但非信徒希望凭这些死行使自己得洁净。人得以从毫无生命的行为中得释放,进而 事奉那永生神 。
九 15 上文强调,新约的血比旧约更有功效。这引至本节的结论──基督 作了新约的中保 。邬斯特这样解释说:
“中保”一词译自原文 mesites ,是指一个介入两者中间的人,其职分是要建立或恢复和平及友谊,订立协定,或制订协约。弥赛亚在圣洁的神和罪人之间,扮演了中间人或中保的角色。衪在十字架上受死,除掉了导致人神之间一大鸿沟的阻隔(罪)。罪人接受了弥赛亚献祭的成果,那应得的罪疚与惩罚便不再归他,他生命中罪的权势遭粉碎,他领受了属神的生命,而在他与神之间那在律法上和个人关系上的鸿沟,也消失得了无踪影了 17 。
现今,那些蒙召的人可以 得 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透过基督的工作,旧约与新约的圣徒同可以享受 永远的 拯救和 永远的 代赎。
基督徒时代之前的信徒也可以得产业,是因为有一位 死 了,那就是基督之死。衪的死,将他们从 在 律法 下所犯的罪过 赎回来。
旧约时代的人得蒙拯救,就像是神用了“信贷”的方式拯救他们;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因信称义的。只是当时基督还未受死。那么,神如何拯救他们呢?答案是,神知道基督将要为他们成就救赎;衪以此为根据来拯救他们。这些信徒对基督将要在各各他山成就的事所知甚少,或一无所知,但神却了如指掌。信徒若相信衪所预言有关自己的启示,神便将基督所成就的功归予他们。
换句话说,在旧约之下,一大笔罪债已累积了。因基督的死,衪将前一个时代的信徒从他们的罪过中拯救出来。
神透过基督在将来才成就的工作来拯救他们,这种态度称为对罪的宽容。罗马书三章 25 至 26 节讨论了这方面的事。
九 16 作者在第 15 节提到产业,令他想起在遗嘱和 遗命 生效之前,必须有证据证明 留遗命的人 已经死去。一般来说,一纸死亡证便足够了。
九 17 留遗命的人可能早在多年前已立下遗命,妥当地锁在保险箱里;然而,他一天未身故,遗命一天仍未能生效。只要他尚在人间,他的产业仍不能分给遗命上指明的人。
九 18 至此,讨论的对象从人的遗命转为神透过摩西颁赐的旧 约 。(译成“约”及“遗命”两词的希腊原文都是 diatheke 。)这里也牵涉死亡。这约藉流血得到确证。
在古时,人订立任何协约都必宰杀牲畜,以表示协约之确立。血表示一个承诺,确保立约人必定遵守协约的条款。
九 19 摩西 将律法颁授给以色列人后, 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羊,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 律法 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 。如此,摩西执行了确立这约的庄严仪式。
出埃及记二十四章 1 至 11 节记载摩西 洒 了祭坛和 百姓 ,并没有提到洒在 书上 ,也没有提到 水、朱红色绒 和 牛膝草 。然而,我们可将二者合并来看,互补不足。
祭坛代表神,衪与 百姓 是立约的双方。那 书 就是所立的约。所洒的 血 ,将二者约束起来,必须遵守约的条款。百姓答应会遵从;耶和华应许如百姓能做得到的话,就会祝褔他们。
九 20 摩西洒血的时候说:“ 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这行动表示,如果百姓没有遵守律法的话,就要赔上自己的生命。
九 21 摩西又照样 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 敬拜用的 器皿上 。我们在旧约中找不到这仪式的记载。出埃及记第四十章记述献会幕的时候,并没有提到血。然而,这里的象征很明显。任何经罪人接触过的东西都会被染污,因此需要洁净。
九 22 按 律法 ,凡物 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 。但仍有例外。例如,统计以色列的人数时,任何人如要被算为以色列的后裔,就得交出半舍客勒银子作为“赎价”,而不是献上血祭(出三○ \cs16 11 ~ 16 )。这银子作为信物,代表这人的灵魂已得赎,可以被接纳为神子民的一分子。另一个例外记载于利未记五章 11 节。如果以色列人在一些礼仪上有不洁的话,只要献上细面就好了。
这些例外所针对的,是赎罪或遮盖罪的事。在一般情况下,就算只是赎罪也必须献上血祭。然而,如果涉及罪的 赦免 时,就绝无例外,必须流 血 了。
九 23 第九章的余下部分,集中比对两约的分别。
首先,地上的帐幕是用公牛和山羊的血来 洁净 的。如前文所述,这只是礼仪上的洁净,象征式地净化这个象征性的圣所。
在 天上的 圣所是本物,地上的帐幕只是复制品而已。天上的圣所 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 ,就是基督的祭。语文上用复数来形容基督单一的祭,是一种修辞法,即以复数表示王者之尊。
或许叫人感到惊讶的,是属天的地方竟然也需要 洁净 。或者约伯记十五章 15 节可以提供线索:“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无疑这是因为撒但在天上率先犯罪(赛一四 12 ~ 14 ),且因为他仍可以到神面前来控告弟兄(启一二 10 )。
九 24 基督 并 不是 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那只是其圣所的影像或模样), 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 显 在神面前 。
我们很难明白怎会有人要放下本物,而回到复制品去;怎会有人愿意离开在天上圣所中服侍的大祭司,而回到在象征性的圣所里事奉的以色列祭司那里去。
九 25 主耶稣不像亚伦裔的 大祭司 一般,重复献上祭物。大祭司每年只有一天,就是在赎罪日,可以进入至 圣所 ,而他所献上的并不是自己的血,而是祭牲的 血 。
九 26 假如基督要重复献祭,衪就必须不断受苦,因为衪所献的祭,就是衪自己的生命。若说衪 从创世以来 ,就要定期经历各各他山的折磨,那是难以想像的!这也没有必要!
在新约下,有:
1 .确定的终结──衪只须 显现一次 。衪毋须重复衪的工作。
2 .适合的时机──衪 在这末世 显现,末世是在旧约充分证明人的不济和无能为力之后。
3 .完全的工作──衪来到 好除掉罪 。这里的重点放在除掉两字上。不再是每年的赎罪了,而是永远蒙赦免。
4 .亲身的奉献──衪 把自己献为祭 \cs8 ,好将罪除掉。我们因犯罪所应接受的惩罚,全都落在衪的身上。
代我担罪被控诉,
备受羞辱和嘲弄;
为赦免我血倾流;
哈利路亚!奇妙救主!
~白理斯
九 27 本节和 28 节似是提出另一个新旧约的对比。律法判定每个罪人 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承受律法的人,他们本来已是罪人,而且没有能力完全守律法。因此,律法成了一件把所有在律法之下的人定罪的工具。
九 28 新约将 基督 完全的祭介绍出来;衪 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 。新约并带来了盼望,就是衪不久便要再来, 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 。但衪再来时,所要处理的不再是罪的问题;衪在十字架上已完成了这方面的工作。衪回来是要把衪的子民接回天家主。这是 拯救 工作的高潮;他们将得荣耀的身体,并且永不再被罪玷污。
那 (热切) 等候他的人 是指所有的真信徒。对于主再来时之事件的先后次序,衪的子民也许未有一致的意见,但他们全都期待衪再来。
圣经没有教导说,在教会被提时,只有某一群特别属灵的基督徒被接往天上去。圣经把参与其中的人形容为“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和“我们这活还存留的人”(帖前四 16 , 17 )。这是指所有的真信徒,无论是已死的或尚在生的。哥林多前书十五章 23 节将参与其中的人形容为“那些属基督的”。
此外,常有人指出第 24 至 28 节,记载基督三方面的显现。总结如下:
第 26 节:衪曾经显现。这是指衪的第一次降临,衪到世上来,把我们从罪的惩罚中拯救出来(过去时态的拯救)。
第 24 节:衪如今显现。这是指衪现今在神面前,要把我们从罪的权势中拯救出来(现在时态的拯救)。
第 28 节:衪将会显现。这是指衪即将要回来,并要把我们从罪的处境中拯救出来(将来时态的拯救)。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希伯来书第九章
vi. 新等次更大的荣耀(九 1 ~ 14 )
1. 作者恐怕有受信人认为他低估旧约的价值,现在勾勒出旧约会幕的荣美。他对利未崇拜礼仪的布置次序印象极其深刻,试图呈现出这种等次,藉此验证新约更大的荣耀。他可能很明白,有不少受信人从小在憧憬过去的气氛中耳濡目染,认为基督教的地位不足以取代旧约礼仪的威严。他个人并不是不欣赏旧约礼节的威仪,而是想要带领受信人更实际的享受基督教信仰优越的荣美。
首先,他们关切的是 礼拜的条例 。条例( dikaio{ma )这个词,在新约圣经里有多种用法,例如律法(所要求)的义(罗八 4 ),或“义行”──满足被认为对己事的行为(罗五 18 )等。而这节经文所指的,显然是所记载下来,有待人们去遵守的规条而言。但主要关注的是崇拜的处所。这一点紧跟着就谈论到了。这里将崇拜的地方称之为 属世界的圣幕 ( to hagion kosmikor ),这个词的前面有个定冠词(这)而不是不定冠词(一个)。两者的区别不可等闲视之,因为这是个很重要的圣所,是祭司执行礼仪的会幕。 圣幕 ( hagion )这个词包括了圣所( 2 节)和至圣所( 3 节)。 Kosmikon 这个字(属世界的、世俗的),在新约圣经里,只另外出现在提多书二 12 ,用来指世俗的情欲。在这节经文里,并没有蕴含道德意义,而是指与天相对的地,这是活动的范围(参八 1 ~ 4 )。
2. 在这里提到 帐幕 ( ske{ne{ ),毫无疑问地,乃要避免有人认为作者心中所想的是圣殿。以原本的会幕礼仪作为比拟,很显然是因为在犹太籍基督徒心目中,会幕比圣殿更具权威。而且很可能这些基督徒很疑惑,不知如何看待圣经中的崇拜礼仪, 有预备的 帐幕这个词追溯到最初建造会幕的情景。这个会幕有两个部分,首先提到 头一层 ( pro{te{ 按字义是“第一”的意思),称之为头一层,想必是因为它靠近外院的出入口。在这部分有三件物品,分别是 灯台 、 桌子 和 陈设饼 。这里并没有对这些物品的意义多加解释,因为作者假定所有受信人都熟稔这些物件。出埃及记二十五、三十七与四十章对其细节有明确的叙述,灯台竖立在圣所的这一边,桌子放在另一边。在这两者之间还有个香坛没有在此节提及,直到第 3 节才提及此一物件,似乎它是在隔开的布幔之后(详阅第 3 节的注释)。
3. 第二幔子 很显然是分开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幔子。这个幔子在六章 19 节曾经提过一次,它的内部仍然被称之为会幕或 \cs9 帐幕 。作者使用同一个字来讲述帐幕的内外两部分,就好像有两个会幕似的。因为会幕一般被视之为神的居所,这个字尤其适用于内部的圣地。用 至圣所 来表示这个地方,说明这是一个特别神圣的地方,以及为什么一般人禁止靠近它。
4. 至圣所中提及的第一个项目会产生一个问题。如果 金香坛 (中译小字)是对 thymiate{rion 这个字的正确了解,那么它的置放地点与出埃及记四十 26 安放在至圣所入口前的圣所内之记载有所出入。有人说应该把这几个字解释作大祭司的香炉,但这也不太可能,因为出埃及记的记载并没有说这个香炉要用金子打造。因此我们必须在这里退一步想, thymiate{rion 这个字主要是香炉的意思,七十士译本圣经亦如此译。然而,斐罗和约瑟夫都曾经使用这个词的衍生意义“香坛”,很显然希伯来书此处亦是这个意思。这里若没有提到金香坛,是会令人费解的。那么它安置在不同的位置又该作何解释呢?
首先我们或许已经注意到,作者并没有照着第二节句法说“里面有金香坛”。他一定有足够的理由使用如此不同的表达法。有人认为分词 有 ( echousa )是要说明“属于”,而不是“立在里面”。因为香坛本来是阻挡了进入至圣所的入口,因而可以说是属于至圣所的。有个事实可以佐证,那就是说香坛放在此处,为要使所烧出来的香可以渗透到幔子内,到达神的约柜面前。然而,说到约柜时也使用到同一个分词,而那很明确的是在至圣所的里面,上述的解释则并非没有困难。然而,它却是最合理的解释,很显然香坛与至圣所有很密切的关联。我们或许还注意到,列王纪上六 22 称香坛为属于内殿的“整个祭坛”(吕译;和合本作“内殿前的坛”)。
在会幕,在所罗门王的圣殿, 约柜 都是置放在至圣所内,但所罗巴伯以后的圣殿就没有约柜了。的确,后来的至圣所除了有个凸起的石台外就空无一物。当作者说到 有包金的 约柜时,他是指约柜的里外(参出二十五 11 )。覆盖着约柜的是众所周知的施恩座,有两个金装饰(参 5 节)。此时,我们所注意的焦点是约柜里面的物件。此处说到三样东西,第一是 金罐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里提到会幕内的器具,作者有三次提到金子。很显然这几种亮晶晶的物件令人印象深刻。关于罐子,希伯来文旧约并没有说到是由哪种贵重物质打造而成,此处所提乃出自七十士译本旧约。存放着 吗哪 ,提醒以色列人想起,神在祂的子民流浪旷野时奇妙的预备, 亚伦发过芽的杖 则提醒他们,神曾经用祂大能的手干预人类的事物。当圣殿建造起来时,约柜里只有 两块约版 ,上面写着摩西律法条文。在基督教信仰里,这些都有相对的属灵意义,但此处提及这些象征性的物件对作者和受信人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作者的目的是为了承认会幕崇拜礼仪的荣耀,以引进基督独特的职事。
5. 荣耀 这个词很发人深省,因为说“的荣耀”(原文直译),比“荣耀的”更有意思。荣耀( doxa )这个字象征神的同在。所以,使我们想到神。 影罩着施恩座 的位置说明他们是神的威严之守护者。 施恩座 ( hilasterion )的意思是“用来掩盖人的罪的物件”,但它还有更深一层的,与赎罪有关的神学意义,因为每年的赎罪日,罩在约柜上的施恩座就被洒上赎罪的血。罗马书三 25 用这字的引申意思,论到基督的死。但本书作者并不把他应用在属灵或神学的解释上。在这个节骨眼上作者所关切的主要是在旧约的荣耀。他本来可以说得更多,但是在这里,他却停住不说( 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 ),因为他还有许多要说明的,尤其是它的有限。
6 ~ 7. 虽然会幕内的布置光耀夺目,在利未条例下的礼拜仪式却受到严重的限制。以色列人不能直接进前来,必须透过他们的代表──祭司们进前来,甚至于只有大祭司一个人,每年仅能一次进入至圣所,当然不若藉着基督的途径畅通(参十 19 ~ 20 )。
在会幕里,人照着神所命定的方法亲近神的活动从未间断过,整个情景证明他们渴望朝见神,同时也强调旧礼节不合时宜。当然 预备 是指祭司被允许进入至圣所前,必须要进行的礼仪,预备是指他们个人必须做的事,以及神为着让他们进入所作的供应, 进 这个动词是现在式,且用副词 常 ( dia pantos eisiasin )加重语气,说明摩西律法必须一再重复的特性,并以此来和新方法的最后果效作比较。正如第 2 节,再次用 头一层帐幕 来叙述圣所,也就是首先接近的地方。这一种持续性在历史上因着会幕的消失而破坏,但是却在接续会幕的圣殿里继续,直到作者的时代。
拜神的礼 ,包括献香,整理并点燃灯台等任务。任何在犹太教背景长大的人,对于这种任务都是格外尊重的,当这样的人成为基督徒之后,并不会立即失去对这些职责的尊重。 一年一次 的赎罪日尤其使人不敢等闲视之,因为不常举行,故特别重要。因为每一年赎罪日将近,大祭司对此一庄严神圣的节期就会有很重的心里负担,尤其当他先预备 为自己 献上赎罪之 血 ,以作为为百姓献上之前奏。根据利未记十六 11 以后的记载,大祭司必须用公牛的血在施恩座上弹七次,再用公羊的血重复弹七次,但作者并不想用太多的时间和篇幅讨论这些细节。他只要提供了足以引进他神学探讨的资料就够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每年一次的献祭是 为百姓 的 过错 ,原文是 agnoemata ,“无知”之意。
8. 以上有关细节关系到圣经礼仪。圣灵默示这些细节,将之记载在旧约圣经中,成为下面的焦点。 圣灵用此指明 其真正意义。这说明作者对默示的一些看法,因为圣灵继续的指明(是现在时态)如今应如何解释这些仪节。圣灵这种解释性的职事,符合了耶稣在约翰福音的应许(参约十六 12 及下)。
这里明确说明,进入至圣所、进到神面前的道路还有拦阻。 进入至圣所的路 一定是指穿过头一层帐幕进入圣殿最内部的道路。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似乎是说以“利未条例为基础的献祭制度仍存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得入内,只有大祭司可以亲近神,而且一年只能进入一次。“仍存”( echouse{s
stasin )这个词有很重大的意义,译成“有其位分”比较接近原文意思,也就是指位置或位分。在新约之下,这个位分就中止了。
9. 作现今的一个表样 这个插入句,表现了作者对整个利未祭司体系的看法。它是一个表样( parabole{ )。也就是说,还有更深的真理,超越它所能传达的。而且,表样的目的似乎只限于当时的世代,而且作者似乎藉此将它与将来的世代相比对(参六 5 )。在本节经文的思想脉络中,“现今”就是预备基督显现的世代(详见 11 ~ 12 节),之后这表样就应验了,所以不再有任何功能。
照此安排 这个词( kath~ he{n ;和合本未译,吕译作“按这制度”),应该是指以上所说的一切。在利未体系下所献的 礼物和祭物 ,就引人到神面前,只具有暂时的果效,但是不能使人得完全。祭司等次的真正试金石是决定于它是否能使人得以 完全 。不管它的礼仪多耀目,如果不能使人完全,任何的体系就是不足的。作者又一次想到基督显着的优越,这在第 14 节有更清楚的说明。利未等次一再重复这些礼仪的主要原因是∶诸般不完全仍然存在。这里明显提出的另一点∶敬拜是与 良心 有关的事,使人对自己,以及在神面前担负的责任有所认识。它使人感到罪的重担。当一个人良心顽梗不化,或是因着罪的重担过重,就不能有真诚的敬拜。无论利未条例的献祭多么不完全,其宗旨无非是为 礼拜的人 提供洁净良心的方法。九章 14 节再次提到基督徒有一条更美的道路可以亲近神。在那里为我们预备了良心得洁净、脱离死行的方法。在下一章更提供了洁净心中天良亏欠的方法(十 22 )。
10. 我们更进一步地看到利未等次的有限,因为这些条件只能尽其外在功能;那就是 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 。这里会引发一些困难,因为摩西律法除了对许愿为拿细耳人之记载外(民六 5 ),并未立下有关饮食的禁忌。这些禁忌和礼仪上的洁净,虽然被视为重要,却只是关乎一些外在的事物。它们和前面所提到的礼物和祭物并不相同,而是和礼物与祭物并存的。这里确实称它们为 属肉体的条例 。这里和下一段( 13 ~ 14 节)相似,似乎都论述良心和肉体的对比、属灵的内在和属物质的外在之对比。这些短暂的条例是命定的(英译作“强加的”),然而在基督里,是用属灵的方法,不是藉律法达到更有效的结果。毫无疑问的,某些规限对身体有好处,但却不能带来灵里的自由,而且它们也只是暂时的,到 振兴 ( diotho{seo{s ) 的时候为止 。这种不寻常的表达方式,希腊文圣经未曾再出现过,但是有些类似的表达方式,像马太福音十九 28 的“复兴”( palingenexia ),以及使徒行传三 21 的“万物复兴(或恢复原状 apokatastaseo{s )的时候”。本书作者认为时间已经到了,也就是第 11 节所说的基督显现为大祭司的时候。
11. 作者从这个关键开始解释基督在新约之下特别的功用。作者把旧约时代会幕与赎罪等主要特质,转移为属灵的用法上,藉此说明它们真正的价值。它们指向影儿背后更伟大的实体。
首先,作者提到 基督 已经作了 大祭司 。这不是一个异象或探讨的主题,而是一个事实( 已经来到 是个简单过去分词, paragenomenos )。不用多加赘述,因为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础。基督 \cs9 做一位已实现的美事之大祭司 (吕译)这样的特别叙述方法,说明旧约和新约的另一个区别。旧约预表将要来到的更美之事,而新约是以已经成就的事实为基础,当耶稣基督成为大祭司,祂立即执行了许多“美事”。虽然这许多美事已经在祂里面实现,但在我们身上却是尚未完成的,这些美事代表着我们属天的大祭司所赐的一切属灵福分。这句话的另一读法(“将来美事”,和合本, to{n
mellonto{n )有很好的证据显明可能是原来的写法,也较符合希伯来人普遍的等候观念。但吕振中译本的译法较适合上下文的意思 120 。
其次,作者把他的焦点放在基督职事的地位上,旧约再次预表新约。旷野中的旧会幕已经过时,但与之相对的,是作者所称 更大更全备的帐幕 。此处对这个帐幕的明确说明,意义很重大,用定冠词来说明这惟一的帐幕,那就是“更大的”,没有任何物件能与这个属灵的帐幕相比拟,这帐幕也无需改良。 经过 ( dia )这个词的语力,我们应该多注意,因为它影响我们对帐幕的解释。它的意思是“经过”以这大祭司为帐幕;或“藉着”以耶稣的人性为凭藉,或“藉着”以帐幕为属天的圣所 121 。
这节经文的最后一句话是要解释这帐幕不是字面的,而是属灵的。司提反预见 不是人手所造的 殿宇(徒七 48 ),他会更了解作者思想的转移。教父时期的作者解释基督的肉身就是更美的帐幕,但似乎还有更深的意思。 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这句解释性的话的确排除了这样的看法,事实上,作者似乎是要把受信人的注意力从属地的预表转移到基督属灵的工作上,而不对“更全备的帐幕”下定义。他在第 12 节说到圣所时,他所想的大概是人如何亲近神。有人认为帐幕是基督事奉的所在,就是属灵的团契,意思是∶祂的“身体”就是属灵的殿 122 ,但这种观点似乎太偏离上下文。
12. 基督工作的终结性与亚伦祭司等次必须一再的重复相较,有很明显的不同,特别是由 只一次进入 这句话表达出来。这个副词,在七章 27 节说到基督为百姓的罪献上自己时用过,十章 10 节也是同样的用法。作者显然对祂工作的终结性,感受良深。非但不必一再的重复献祭,而且与旧献祭制度有截然不同的性质,旧献祭制度是 用山羊和牛犊的血 。献祭的果效取决于所流的血,作者就是掌握这个特性来注释基督的工作,与屠杀牲畜相比,没有比耶稣的舍己,更能证明这种方法的优越性。如果血是不可或缺的,所预备的血没有比我们大祭司自己的血更宝贵的。难怪耶稣不必重复献祭。而且我们的大祭司使用 自己的血 ,使祂可以永远的进入至圣所,并且没有幔子可以拦阻祂。有人认为直到耶稣带着赎罪的血升天之后,赎罪工作才完成。但布鲁斯 123 在讨论这种说法时,认为这把赎罪日的类比发挥得太过了。
用几个字将基督的工作果效作一总括说明,那就是 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译为“成了”( heuramenos )这个分词说明基督进入幔内以后的结果。救赎是献祭的必然结果。这个分词的另一个可能的用法是指进入的附带行动,但似乎前者比较恰当。新约圣经中“赎罪”这个字( lytro{sis )只另外在路加福音一 68 ,二 38 出现过(两处都译成救赎),但这个字和“赎价”系出自同一个字根( lytron ,太二十 28 ;可十 45 );对观福音书记载,当耶稣论及祂将受死,祂经常用到这个字眼。毫无疑问的,这种理念给人深刻的印象,因为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时常强调(参:罗三 24 ,八 23 ;林前一 30 ;弗一 7 、 14 ,四 30 ;西一 14 ),不过他用的是复合名词( apolytro{sis ,救赎)。作者在第 15 节也使用这个复合名词,但是本卷书信中的救赎观念,不像保罗书信那么完全地发挥出来。而复合形式的观念是付上赎价(参十一 35 ),以拯救或释放,其字根( lytron ),相当于支付价钱,尤其是指付赎金叫奴隶得自由。用 永远 这个词来形容赎罪,因为这是完全的,无须再重复的赎罪。
13 ~ 14. 从第 13 节开始提出一个条件子句,视旧约律法底下之洁净礼仪的可能性为当然的,因为作者要再次带出基督的优越,这次乃是对祂的献祭作一评估。以下两个例子是选自利未条例下献祭礼仪,以代表摩西律法下,使罪得洁净的一般条款。第一个是 山羊和公牛的血 ──很可能是指赎罪日(参:利十六章)的献祭。第二个是 母牛犊的灰 ──可能是特别场合所献的母牛犊(参:民十九章)。这些都是外在的预备,献上洁净之礼,为叫“ 身体 ”的不洁得着洁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身体”和第 14 节之“灵”的对照。其中最重要的对照是,利未条例下献祭的外在特质,与实质上基督献上自己的属灵特质之不同。利未条例下的献祭,只能达到暂时礼仪果效上的洁净,但基督所献的祭却可以 洗净你们的良心 (和合本小字),也就是内在的、属灵的洁净。作者并没有要说明,根据利未条例的献祭方法如何使人获得罪的洁净,即使只是暂时的洁净。
我们应该知道,律法有 洒在不洁的人身上 的条规。十章 22 节说基督徒心中天良的亏欠被洒去时,也用了相同的字眼。尤有进者,九章 19 节说血的的确确洒在约书上、帐幕和各样器皿上(详见以下的注释)。因为这些东西都被人触摸过,在仪节上不洁净了,必须洒血使它们洁净。
这里说到耶稣献祭的几个重要层面。首先是摘要地说是 基督的血 ,本书信这个词只出现在此处,虽然十章 19 节提到“耶稣的血”这个对等词。作者是要用它来和第 13 节“山羊和公牛的血”作对比。两者都是以血来象征为别人付出生命,代罪而死 124 。关于基督献祭的第二个事实是 藉着永远的灵 ,再次说明基督的献上自己与利未条例下所献的祭牲不同。基督献上自己,理性上对他所做之事完全了解,是牲畜无法达到的。这里还有更深的意义,因为 永远的灵 这个词,在希腊原文里并没有定冠词,作者必然是想要以耶稣的灵和祂的肉身相对照。但毫无疑问的,也是指着圣灵说的,因为耶稣的工作是与圣灵相关联的(如:洗礼)。很可能这个观念背后乃是以赛亚书中所记之耶和华的仆人,尤其是以赛亚书四十二 1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 125 。只有基督的灵配得被称为 永远的灵 ,这个灵不受献祭的死所影响。因为赎罪是永远的( 12 节),祭物也必须由拥有永远的灵之人献上。
基督献祭的另一个层面是,祂采取主动── 将自己……献给神 。没有其他祭牲,当然也没有任何大祭司可以这么做。这是祂自愿,也是预先计划好的,换句话说这不是偶发的情况。而且当这样的献祭加上 无瑕无疵 这个词之后,祂的献祭成为最高的道德层次。利未条例规定必须选择没有残疾的牲畜献祭,但这无残疾并不涵盖道德层次。耶稣无瑕无疵的特性是以祂完全实践天父的旨意为基础。祂是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腓二 8 )。耶稣在世的生活与祂的死都无罪,这是新约信仰的必要条件,因为惟有这样,祂才能代替祂的百姓献上完全的祭。
既然祂的献祭显得如此超绝,所带出来的结果必然也是很超卓的。九章 9 节已经说过,洁净之礼是就着 良心 而行,证明旧约律法在洁净良心果效的不足。外在的洁净若不能从根本改变人的生命,就是毫无功效的。人靠自己的 行为 ,但这些行为若归于无效就必成为 死的 ,因为被罪和己所污染,惟一的希望就是良心获得洁净、脱离这种失败的知觉。彼得前书三 21 是另一处强调需要有无亏的良心,以之与礼仪上的洁净相对。希伯来书十三 18 就是个相关的叙述,也就是作者请受书人为他和他的同伴祷告,断言自己有无亏的良心。这是作者整个理论的一部分,好让受书人知道他确据的基础。
当基督徒除去死行之后,就可以自由地 事奉永生神 ,这又一次告诉我们,在基督徒道路上基本的事实∶洁净本身并不是目的,没有人可以将他的宗教地位和他的宗教事奉分离。 事奉 这个字( latseuo{ )特别被用来指服事神,九章 9 节,十章 2 节,十二章 28 节与十三章 10 节也用在敬拜神的意义上,这里当然也是此意真实的敬拜必须全心委身于神,远胜于只是礼仪上的修正。
111 撒玛利亚的传说认为,麦基洗德是基利心山上的第一个祭司。昆兰文献则说麦基洗德没有祭司职位,只是君王与判官(参 Theissen, p.18 ;亦参 M. de Jonge & A. S. van der Woude,
'11 Q Melchizedek and the New Testament', NTS 12 ( 1945 ~ 6 ) , pp.301 ~ 326; J. A. Fitzmyer, 'Further Light on
Melchizedek from Qumran Cave 11' JBL 86 ( 1967 ) , pp.25 ~ 41 。后者找到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的证据,但为前者否定)。斐罗也解释麦基洗德,但甚少连接到希伯来书。书信中没什么寓意写法,而斐罗却认为俯拾皆是。参史彼克对此的论述。根据 Windisch, pp.61 ~ 63 ,希伯来书对麦基洗德的探索,是为了取代利未祭司等次。他认为这与以诺式的末世预言相关。这个主题的完整讨论,参 F. L. Horton, The Melchizedek
Tradition , 1976.
112 Bruce, Comm ., p.136, n.16.
113 有人认为第 3 节是赞美诗的形式。参 O. Michel, Comm ., p.259 。他从第 26 节也发现到类似的形式。 G. Schille, ' Erwa/gungen zur Hohepriesterlehre des Hebra/er briefes ', ZNW 46 ( 1955 ) , pp.81 ~ 109 ,认为 1 ~ 3 节有一首 3 节的赞美诗。 Theissen, op . cit ., pp .21f ,不同意这种观点,不过也试图重组蕴含其中的诗歌。
114 关于麦基洗德的先存性,请参 G. R. Hamerton-Kelly, Pre-existence , Wisdom and The Son of Man ( CUP, 1973 ) , pp .256f .
115 参 Bruce, Comm ., p.144.
116 Bruce, Comm ., p.157.
117 Davidson, Comm ., p.144.
118 Westcott, Comm ., ad. loc. ,驳斥基督持续献祭的看法是正确的。这种观点与本书作者的观点大相径庭,因为本书作者认为基督所献的祭已经一次且永远地完成了。 Montefiore, Comm ., p.134 指出,对希腊化的犹太教而言,在天上献血祭也是个陌生的观念,因为他们主张的是另一种祭。只有在后来的神秘派犹太教,才兴起在天上确实献祭的观念。
119 Montefiore, Comm ., pp .136f .
120 O. Michel, Comm ., p.202 主张指未来的表达意思较精确,因它指向一个新时代,所以采取这种说法。
121 参 Montefiore 就此所作的讨论, Comm ., pp .152f .
122 参 Westcott, Comm ., pp.256 ~ 258.
123 Bruce, Comm ., pp .200f .
124 参史笛伯( A. M. Stibbs )着,圣经中血字的意义( The Meaning of the Word 'Blood' in Scripture ),改革宗翻译社; L. Morris,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of the Cross ( London, 1955 ) , pp.117 ~ 124 ; J. Behm, haima , TDNT 1,
pp.172ff.
125 Bruce, Comm ., p. 205. 亦参 H. L. Ellison, The Servant of Jehovah ( London, 1953 ) , pp .29f .
G. Vos, The Teaching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 1956 ) , p.114 ( Hughes 赞同并引述)将此处的表达解为“透过祂神性中属天的层面”。
F 中保(九 15 ~十 18 )
上一段经文提到新约,引导作者进一步思想基督是中保的身分。他说基督受死的重大意义是为成为神和人之间的中保,并且更清楚的说明祂已经进入更美的圣所,并献上更完美的祭,就是祂自己。这一段要对此一主要教义下结论。
i. 祂的死的意义(九 15 ~ 22 )
15. 这一节经文所要解释的,关于基督献祭的果效,有赖于前面几节经文所论述的,因而有 为此 ( k a i dia touto )这个词。事实上基督成为中保,是因为祂献上自己(诗八 6 的注释)。 新约的中保 这句话在十二章 24 节又出现一次,几乎成为耶稣的称号,但是有一个不同。这里的“新”( kaine{ )是指与旧相反,而十二章 24 节则用了另一个字( nea ),提醒这是最近的事(对受书人而言)。在本节这个词句的重点在 约 ( diathe{ke{ )这个字,因此在希腊原文置于句首。事实上,这整段圣经的主题是约,而不是中保。
然而,作者在第 16 节立即把约转换到遗命上,显出作者探讨约的观念时所采变通的方法(详见下一节的注释)。这里说到遗嘱的中保似乎文不对题。奈恩( Nairne ) 126 就主张,这位遗嘱的中保不是立遗嘱的人,而是一位执行人,但是布鲁斯却认为 127 ,人间的类比用在从死里复活的主,行不通。“祂集合了立遗命者与执行者于一身,同时担负保证人与中保的职任。”
这里说新约的目的是为人预备了 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产业是旧约的中心观念,但是超不出属地的层次。这里乃是说产业是永远的,所以它显然是更好的,也是应许的真正应验。事实上根据希腊文的排列次序来看,“永远的产业”这片语是个附加的解释,其目的是为了提醒受书人这个应许的确切内容。这个产业并不是只给某一个民族,而是给一班特别的 蒙召之人 ( hoi kekle{-menoi )。这样的叙述在本书信中只此一次,但类似有关“蒙神选召”这样的用法在新约圣经中经常出现(参:罗八 28 ,亦参:罗一 1 ,该处用 kle{tos 指特殊职任)。在这里所指的是一般基督徒,而且提醒我们,是神采取主动。完成分词形态是指以往动作的持续果效,也就是说,这些人是过去蒙召,并且现在仍感受到那呼召。
在这节经文中, 既然受死 这句话是个结论,解释新约果效的基础。绝对所有格形式说明祂在执行中保职事先前的工作。 受死 很显然是指基督的死,祂的死有特别目的。死和约的联想使人追溯到最早时期 128 。应用在旧约的同一原则亦可以应用在新约上面。 赎了 这个词的译法并不像希腊原文( eis apalytro{sin )那么清楚,原文的意义乃是以救赎为受死的目的。这个名词是保罗常用的字(参:罗三 24 ,八 23 ;林前一 30 ;民一 7 、 14 ,四 30 ;西一 14 ),在希伯来书十一 35 则有不同的意义(免除痛苦)。这里则和保罗的用法一样,形容基督的死所带来的拯救,祂的死是罪人得释放的赎价,尤其关乎 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 ,好像救赎是在乎得释放的来源。在此之前,本书信只用过一次 罪过 ( parabasis )这个原文字(二 2 )。除此以外,只有在保罗书信中出现过(罗马书、加拉太书、提摩太前书)。它在此有个特别的一点是,律法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为人设立一条正直的道路,并且显出那些偏离这条道路的人,从而显明人的过犯(参:罗四 15 )。在旧的约之下,律法不能长久帮助有过犯的人,但基督救赎的死,使拯救成为可能。这节圣经里有许多出埃及记的意象──救赎行动和约──特别提醒我们作者思想的背景。
16. 把约转移到 遗命 ,希腊文的表现方法比英文更易于了解,一如和合本小字所示, diathe{ke{ 这个字包含了这两个意思 129 。虽然这个字在七十士译本圣经通常是指约,但是它较基本的意思的确是“遗命”。只有立遗嘱的人死了,遗嘱才生效。所以作者看到基督的死在这个约里面的第二个功用,不但对付了过犯,也建立了这个约积极的属灵利益。(遗嘱必须有“死”的“成立”( pheresthai ),就是“提出来”或“恳求”之意(和合本未译;新译本译为“证实”,吕译作“提证”)。遗嘱是否有效力,要看立遗嘱的人是否已死,若是死了,遗嘱就生效了。以基督为立遗嘱者的思想,是前一节圣经有关继承产业思想的延续。这是主要的继承物。这个遗嘱(或约)有个重要特性是,它必须经过适当的确认,这就是作者要证明的。
17. 这一节经文的理念和前节一样,不过是用不同字眼和附加的解释来表达。卫斯葛( B. F. Westcott ) 130 认为这背后的意象是古代用祭牲作为立约凭据的习俗,作者这么作是要说明他心目中所想的仍然是约,而不是遗嘱。但是,如果这个字在这里最主要的意义是 遗嘱 ,那么这声明乃是∶立遗嘱的人死了以后,遗嘱一经确立就再也不能更改了。立遗嘱的人尚未死以前,遗嘱还可加上附加条款,以改变效力。但下一段经文又把主题从遗嘱转到约上,摩西律法又再次出现在经文中。
18. 作者把思想转回到出埃及记第二十四章,藉着洒祭牲的血以作为立约的凭据,这是第 13 节已经提过的。 立 ( enkekainistai )这个字照字义解释是更新,十章 20 节用来指那条又新又活的路。在这节经文的意思似乎是重新立定约的条件与规章。这在摩西之约中是以祭牲的血为记号和保证。作者就是为了要扩大此一主题,所以暂时不提基督是更美的祭物,直到第 23 节起才再提起。
19. 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百姓 这个子句是直接引述出埃及记二十四 34 ,摩西不但将“耶和华的命令、典章都述说给百姓听”,并且把它们记载下来。毫无疑问的,有许多百姓进入这个约里面,却不知道约的内容,因为他们对约的内容根本别无选择。这些基本的诫命原本出自神的权柄。出埃及记的记载未提及宰杀 山羊 ,只说到公牛犊,并且这些祭被称为燔祭和平安祭。尤有甚者,摩西律法中从未用山羊来献这两种祭,虽然曾说到用山羊作赎罪祭(参:利一 10 )。这里可能指类似亚伯拉罕献上母牛犊和母山羊,以作为和神立约之凭据(创十五 9 )。
这里提到 朱红色绒和牛膝草 还有 水 ,也不是引自出埃及记,但似乎是将摩西律法中两件不同的事一并提出说明(参:利十四 4 ~ 5 ;民十九 18 )。这里附带说明此一重要问题的附增条件,也就是说,旧约是以血为立约的凭据。 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 ,这句话说明了约是需要人的协力,而人必须经过特别的洁净才能与这个约有份。出埃及记二十四章并没有提到把血洒在书上,但是读该书是立约不可或缺的。或许彼得前书一 2 是这个事件的回应,那里说到基督徒是“蒙祂(基督)血所洒的人”。
20. 另一个和出埃及记的记载不同的是摩西所说的话。这里说 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出埃及记二十四 8 则是∶“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句子开头的 这 ( touto )字使得这两句话有了重要的意义,因为很可能是受到最后晚餐仪式中的话所影响。这句话的形式在初期教会时代必是很普遍的。将“耶和华”改为“神”,将句子其余的部分缩简,则并不重要。毫无问题的,这两处记载的关联是别具深意的。就如胡斯 131 所指,摩西律法中流血之礼是个影儿,预表永恒的实体。
21. 把血洒在 帐幕和各样器皿上 是作者的进一步说明,非但出埃及记里没有这个记载,并且在整个摩西五经中也没有。神与以色列百姓立约时,帐幕尚未安置,而且并没有说到帐幕曾经洒血,只在利未记八 10 说到摩西用膏油抹帐幕。作者很可能是说明当代的教义,因为约瑟夫提到帐幕洒血抹油的记载( Antiquities 3.8.6 )。作者在本节经文的宗旨显然是为了引导受书者将注意力的焦点集中在“血”在旧约等次中的重要性 132 。
22. 按着律法, 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 ,这是以上主题的一般结论, 差不多 ( schedon )这个词修饰了整段说明,意指“其实几乎可以说”(吕译),以之为应用在大部分例子中的一般声明。某些犹太教的洁净礼仪是藉着水或火来进行,但是最隆重的方法还是藉着祭牲所流的血来进行。值得注意的, 用血 ( en haimati )这个词,具有“在血中”之意,以血作为进行洁净之礼的范围。 凡物 ( panta )虽然是中性,却包括了人与物、祭司和全会众。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是个结论,以利未记十七 11 为根据。它将律法下流血之祭的目的总结起来。 流血 是指出祭牲的死,以及倒出祂的血的仪式 \cs18 133 。它所蕴含的意义不只是付出生命,还有血的使用所带出来的果效。作者用这方法来界定基督为什么必须受死的解释基础。我们必须知道,利未记五 11 以下说明了对特别贫穷者的特例,可以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为赎罪祭。这虽然是个让步,但不是要废除神的原则 134 。
虽然,在 RSV 版本圣经里用的是 罪得赦免 ,希腊原文却只有 赦免 ( aphesis )没有附带其他词句,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这是新约圣经中惟一的例子(路四 18 引用七十士译本圣经是例外)。这个字的绝对用法使它的应用范围更广泛。它是某种罪的得赦免与拯救。祭牲的目的是为了使罪得消除,但是 aphesis 这个字的意义,直到新约时代来临之前,未曾完全显明,但新约时代一来,它立刻成为初代教会基督徒信息的一个特点(参:徒二 38 )。也可以比较马太对于设立主的晚餐时,主所说话语的记载(太二十六 28 )。
126 Nairne, The Epistle of Priesthood ,
p.365.
127 Bruce, Comm ., p.213.
128 参 Hughes, Comm ., p.366.
129 Westcott, Comm ., pp.300ff ,和 Nairne, Comm ., p.92 都主张 diathe{ke{ 一定是约的意思。但是 Bruce, Comm ., p.211 则强烈批判这一点。
130 Westcott, Comm ., p.258.
131 Hughes, Comm ., p.376.
132 J. H. Davies, Comm ., p.90 将之归咎于作者的错误,但承认并未严重破坏文义。
133 T. C. G. Thornton, 'The Meaning of haimatekchusia in Heb. IX.22', JTS 15 ( 1964 ) , pp.63 ~ 65 ,主张这个字应该指“倒出血来”,而不是流血。
134 参 Hughes, Comm ., p.378.
ii. 祂进入天上的圣所(九 23 ~ 28 )
23. 上一段( 15 ~ 22 节)本是一段插入语,这一节圣经仍然在叙述着洁净之礼,它的理念却是前一段主题的延续。作者对于旧约等次下洁净之礼的 必须 印象深刻。他接着继续说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 ( hydeigmata ,新译本作“天上物件的副本”)所需要的,也同样要求于天上的本物,否则就不必谈基督献祭工作的需要 135 。本书八章 5 节已经告诉受信人说,地上的事物本是天上事物的形状,这很显然在作者的整个论述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可以说明他对“更美”事物的持续强调。这些照天上样式作的“物件”,必须 用这些祭物去洁净 (希腊原文只有“这些”, toutois 这个字),其原因是外在的事物必须用外在的方法(祭牲的流血)去洁净。
作者所称 天上的本物 可能是指与地上圣所并其器具相对应之天上的物件。他惟恐遗失了犹太传承中的荣美,反倒以属灵的意义强调它更荣美的应验。他视圣所中的副本与天上的本物为相等( 24 节),这事实显然说明他心目中所想的并非字面上所表达的。这些副本所要教导我们的,必须在神的同在中才能看出它原初的意义。不要误以为 更美的祭物 (复数形态)是指有一种以上的祭物,因为本书的主题是基督献上自己为惟一的、至高无上的祭物是全然恰当之举。这里的复数是用来说明此惟一的祭完全履行了旧约时代各种不同的祭。这也是说明了基督的祭是多方面的,故需要多种不同的祭来作为相称的副本。
24. 基督 进入 圣所已经在本章 12 节提过一次。这里用希腊文简单过去式动词( eise{lthen )来指明这是个具有决定性的举动。这是已完成的历史性事件,其后基督的升天(祂被接回天上),也是作者考量的。但是此处的焦点是放在基督所进入的“ 圣所 ”。这里从正反两面来叙述这个圣所。它不像地上的帐幕那样是 人手所造的 ,因此立刻显明为属灵的概念,与属物质的受造之物相反。这个叙述使我们想起司提反在使徒行传七 48 证道词的最高潮,“至高者并不住人手所造的”。在这篇讲章中,司提反针对众人控告他糟践圣所提出反驳(徒六 14 )。只有体认到属灵实际的存在,超越了属地圣所的荣耀,信主的犹太人才能明白为何基督教没有任何敬拜神的中心所在。我们的大祭司供职的圣殿事实上就是 天堂 本身,一如本节经文所提示的,这意味着这就是神的同在,而不只是个地点。 影像 ( antitypa ,新译本作“副本”)这个字在这里的用法与前一节所用的不同,但关系却很密切。在此,影像并不是那个真实事物,而只是预表的那个真实事物的副本(参:徒七 44 )。有时这个字是以一种反面的意义出现的,这时,影像乃是预表的更完全应验(参使徒行传七 43 所引用之阿摩司书五 25 ~ 27 )。
基督目前的使命,先前已经提过,现在又重复说明; 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 。这是用不同的字句来诠释基督的代求工作。此处值得我们注意的特点包括∶ (1) 指明基督的工作是特别与 如今 ( Nyn )有关的,这是与他在受难时之大祭司工作的终结性相比的。但是,这里所使用希腊文法中简单过去式不定词( emphanisthe{nai ,显明),说明了显在是一个已经成立的事实。 (2) 基督的工作是 在神面前 的。基督和神之间再也没有其他中间人,这与稍后诺斯底派所主张的论点迥然不同。我们的大祭司直接进到神面前,这比一年只有一次可以进入至圣所的亚伦职任下的大祭司( 25 节)更加超越。 面前 这个字( proso{pon ,直译为“脸面”)很有启示性,因为用“脸面”表达神的同在,只有马太福音十八 10 、启示录二十二 4 有类似用法。但也可参照使徒行传二 28 (引自诗十六)与彼得前书三 12 (引自诗三十四 15 ~ 16 )。和合本译为“面前”,比 RSV 的 presence (同在)更亲切,而且含有交流的暗示。大祭司的职任是代表性的,是 为我们的 ( hyper he{mo{n )。作为人类完全的代表,祂把所有的人性集中在祂个人身上。而“我们”这个词将祂的行动对象限定为单指那些献身给祂的人。祂为我们做了我们自己办不到的事。
25. 作者在某些意义上将基督目前的使命与祂进入天上圣所的根基一并提出说明。如果我们了解这一点,作者在这一节的论述就很清楚了。亚伦等次下的大祭司一年只能进入至圣所一次,而且必须为着他的进入重复献祭。他每一次都必须带着血,所以没有持续性,必须一再的献上新的祭牲。而基督进入至圣所则截然不同了。祂不必 多次 献祭,而且当祂献祭时,并非带着“牛羊的血”(原文作 不是自己的血 ,见和合本小字)。这些理念作者已经提示过,他似乎不能一再的重复,作者特别要受信人加强印象的是,耶稣自愿以祂自己为祭,献上的结果是终结性的。以下三节经文( 26 ~ 28 节)即是作者对基督徒此一重要地位的进一步说明。
26. 对犹太人而言,因为牲畜的供应不虞缺乏,重复献祭并不会造成不便;但是就基督的死而言就不同了,因为就祂的死这件事的本质而言,这是不能重复的。受信人必须知道的是∶祂一次献祭就是使我们可以不断地来到神面前,作者所要说明的是,如果基督必须 多次 的献祭,祂就必须多次的受苦了。虽然作者并不是说多次的死(因这是无法了解的),但他显然如此暗示。作者以此方法告诉我们,基督继续为我们显在神的面前,这就证明祂的献祭已经满足了神的心意。在天父心目中,祂献祭的果效是永远的。但是作者为什么说基督受苦是 从创世以来 的呢?作者并没有明确解释,但他却是说,如果基督必须重复献祭,这个祭就必须从人类历史的黎明就开始,并且延续到世世代代。然而,既然基督献上自己,在历史上只能发生一次,那么,时间的适切性就是出于神完美的智慧。作者并没有说明基督为什么不在人类犯罪之后立即献祭,而是特别注意祂所献之祭的性质。
但如今 这个词乃是要受信者免于臆测历史事件,不然,我们必然会好奇地问∶神为什么在历史中选定了这一个特殊的时间,而不选择另一时间,这乃是基督所已作成之既定事实。作者把这件事发生的时代称为 在这末世 ,这是一章 2 节“就在这末世”的重复提出,但却有所不同。作者显然认为基督为世人赎罪是世代结束的最高潮,因为当基督自己成为祭牲时,一个新的纪元展开了。此处对赎罪的几个特点提出扼要说明。首先是关于基督的显现( 祂已经显现 pephanero{tai )。这把基督的献祭与道成肉身结合起来,这一连结立刻把这事件置于人类历史中。第二方面是,基督献祭之为最后定局── 一次 ,是呼应七章 27 节,与第 25 节所说的,在亚伦等次下的祭司必须多次献祭,恰成强烈的对比。这句话强调基督献祭的完全合宜。
第三点是基督献祭的果效── 好除掉罪 ,这与第 15 节所说,基督买赎了人的罪过有很密切的关联。然而,这里的果效是更为广泛的,因为罪的“除去”( athete{sis )包括罪的废止,也就是视罪为不再存在的了。这并不是说每一个人的罪都被除去,因本书信并没有支持未曾悔改的罪可以免受刑罚的观点。在利未体系之下,对每一个崇拜者而言,献祭的果效决定于他个人对献祭所抱持的态度,照样,在支取基督献祭的果效时,悔改的态度与信心乃是必须的。第四个说明是重复基督所献的祭物乃是 祂自己 。作者再一次提醒他的受信人不要等闲视之,因为这是他整个论述的中心。
27 ~ 28. 作者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到审判的观念似乎有点意外。但他已经详论基督必须死,这使得他对人类的最后命运提出一般性的说明。死亡的本身原是不可避免的; 按着命定,人人都有一死 。没有人能免去死亡的经历。基督的死和一般人的死层次不同。基督的死是自愿的,一般人的死则是由于定命( apokeitai ),换句话说,死亡是为他们而储备的。有些人以为可以逃过死亡(参:帖前四 15 及下),这对死亡的一般规则是个例外,只有基督再临的时刻,活着的人才可免去死亡 136 。这样的解释与希伯来人的思想不谋而合。
死后且有审判 ,这句话并不是说,人死了以后立即接受审判,而是说审判是死亡之后可以预期的结局。而且也不是说,死亡之前不会有审判。 审判 ( krisis )是暗指最后的评断。
拿基督和人人作比较,作者以共同的因素作为开端,再重复提出祂只死 一次 。最重要的是,这里用被动式来叙述基督的死; 被献 ,与第 14 节的主动形式不同。关于谁在献祭这里并没有提出说明。将这一节和第 14 节连接在一起,我们可以说∶必须从主动和被动两个层面,才能完全了解献祭的意义。基督自愿献上自己,也要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从历史角度观之,是犹太人的恶意谋害;从神学角度观之,是神的定旨先见(参:徒二 23 )。
这里又提到献祭的目的,与第 26 节的理念相类似,但词句略有不同。在这里 担当了多人的罪 这句话( pollo{n anenenkein hamartias ),与七十士译本圣经中以赛亚书五十三 12 的话完全一样。这样的观点也出现在彼得前书二 24 ,那里说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我们的罪。同样地,当施洗约翰看到耶稣时说,“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的”(和合本小字)正是此一思想的回响。“多人”与“一次献祭”互相对称。
基督第一次来是为了对付罪, 第二次显现 则有不同的目的。作者若是继续探讨与审判的相对应,则基督为审判而来的某些层面会提出来介绍。但是这里说,第二次来是为了拯救。事实上,祂的再来,是神悦纳先前所献的祭的保证。作者所要强调的,是基督的再来,对那些 等候祂的人 (基督徒)会有什么影响。提及审判之后再提不信者的结局是很自然的,但作者并没有这么作,因为他所注意的是基督的救恩工作。这里或许与下面的事类似∶在赎罪日时,礼拜的人带着期盼,等候着大祭司从至圣所中出来,回到他们当中。但是, 与罪无关 ( cho{ris hamartias )这个词立即带给这一类比不同的外貌,罪不需要更深一层的买赎,所需要只是取用基督献上自己所赢得的救恩, 等候 ( apekdechomenois )这个动词出现在哥林多书前一 7 ,腓立比书三 20 ,罗马书八 19 、 23 、 25 ,这几处经文都是说到基督徒热切等候荣耀时刻的来临。
135 参 W. Mans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 London, 1951 ) , pp .140f ,对本节中照天上样式作的物件所需的洁净礼有番诠释。新约与新以色列民已经因基督的血为圣了。
136 Hughes, Comm ., p.387.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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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希伯来书第九章
9:1
作者并不低估旧约的价值,他在本章缕述当年旷野中摩西所造会幕的华美,以及利未祭司制度下祭祀的井然有序;然后说明新约中基督的一次献上自己是更美的祭。他特别提出旧约的祭祀中的“礼拜的条例”和“礼拜的地方”也就是“属世界的圣幕”来讲;“圣幕”就是圣所的意思,包括“圣所”(2节)和“至圣所”(3节)。
9:2 关于会幕和圣所的灯台、桌子及陈设饼,看《出埃及记》37及40章和有关注解。
9:3 关于至圣所的构造,看《出埃及记》26:31-35及注。
9:4
“金香炉”为会幕中的金香坛,放在第一层圣所里,隔着幔子对正至圣所内施恩座(出25:17-22;30:6)。金香坛和至圣所内的及其中约柜关系密切,特别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大祭司要从坛上取炭和香连同祭牲的血进入至圣所;故说在最二层帐幕内(参利16:12-14)。
约柜、吗哪和亚伦的杖,看《出埃及记》16:33-34;25:10-26及注。
9:7
第二层帐幕为会幕最里面的至圣所。第一和第二层帐幕中间隔有一层幔子,只有大祭司可以通过;这是在一年一度赎罪日(在犹太历七月)的时候(看利16:章)。平时献祭只可在会幕外院。基督耶稣钉十字架时,圣殿里的幔子裂为两半(太27:51),人从此靠主基督可以直接到神面前(10:19-21)。
9:10
“振兴的时候”指基督来作大祭司的时候(看11节),原文diothoseosgi不见圣经他处,其意义与《马太》19:28的“复兴的时候”,《行传》3:21的“万物复兴的时候”相同。有的译本译为“新的秩序”,是随着基督引入的新约、新的大祭司制度、新的圣所和新的献祭而建立的秩序。
“属肉体的条例”指随着献礼物和祭物而有的条例,只能叫肉体得益,得不到灵性的自由(13-14节),所以都是短暂的。
9:13 这是旧约中的一种赎罪仪式(民19:1-9),祭司将祭牲烧成灰,调成除污秽的水,洒在人身上行洁净的之礼。
9:15 本节至10:18讲基督为更美的中保,指出基督耶稣的牺牲成为神与人间中保的重要,因为祂所时入的是更好的圣所,所献的为更完全的祭(祂自己)。
旧约所讲的“产业”为地上的东西,新约应许人的是“永远的产业”(徒29:32;彼前1:4)。这应许不是只给一个民族,而是给所有“蒙召之人”,也就是一切相信的人(罗8:28)。基督钉死十架流血赎罪,其功效及于旧约和新约下的众人。基督所付生命的代价,也为旧约下相信牛羊之血所预表的救赎的人赎罪。旧约的律法的主要作用是叫人知罪(参罗3:20),但得不到永远的搭救;如今藉着基督,人才能得到永远的拯救。
9:16-18
“遣命”原文就是“约”,与新约的“约”同字。遣命即遗嘱,由单方面订立;约则是由双方订立。立遗嘱的人死后,产业才由承受人领取。新约中所应许的永远的产业,如同基督的“遗命”,必须立的人死了,才可以给相信的人。基督的钉死所以重要。
神与以色列人立旧约时,也是用祭牲的血。流了血,约才发生功效。
9:20 本节引自《出埃及记》24:8。
9:22
旧约律法审判的原则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赎罪所本的原则是以生命偿还生命(利17:10-11;比较创19:5-6;出13:11-16)。赎罪必须流血,以满足审判公义的要求。旧约时流祭牲的血赎罪,效果是暂时性的、预表性的;基督以自己的生命献上,功效是永远的。
9:27-28
人因为有罪,依神的定命难逃死亡(罗5;12)。神也定命基督为人的罪牺牲受死,一次献上完全的祭。人死后且有审判,生前一切的罪都要显露,只有今生肯与主同在(帖前5:23-24)。基督第一次来到世上,是为了拯救世脱罪;祂第二次再来与替罪无关,乃是接那些等候祂的人。这是基督十字架拯救的高潮,荣耀的顶峰(罗8:19,23,25;林前1:7;腓3:20)。
人有三种死:身死、灵死、永死(罗6:23;弗2:1)。27节讲的死是肉身的死,是灵性与神隔绝的结果。信徒也有三种得救:已往的得救—罪得赦免、重生为神儿女(约5:24;林后5:17);现在的得救—信徒在今世生活或灵性上受试探,遇危险而蒙的搭救(太10:22;腓1:19;提后4:17);将来的得救—信徒带着荣耀的身体与主永远同在,也就是28节所说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