ⅵ.两个典礼及劝勉作结(二十六1~19)
申命记在第二十六章,结束了纯律法的部分。这个部分最后的规条,是两个重要的典礼:初熟果子(1~11节)及每逢三年的什一奉献(12~15节)。这两个典礼经常都有被迦南风俗影响的危险,因为两者原本都是农业的典礼。
a.献上初熟果子的仪式(二十六1~11)
如这里的叙述所说,进到应许之地仍未成为事实。摩西要以色列民做出这样的崇拜,实在是不难想见的事。
2. 初熟果子只需取来一些样本,但可以推想样本的范围十分广,因为它包括了各种初熟的生产。这里强调把丰收赐给祂子民的是耶和华。由此也可以推论,这不是巴力的功劳。初熟果子要放在筐子内,带到神认可的圣所中(参十二5及其注释)。有关初熟果子的律法,请看十八章4节;出埃及记二十三19;民数记十八12及下等。
3. 当时作祭司的是指中央圣所的大祭司(参照示罗的以利有时加了冠词,称为「〔那〕祭司」;撒上一9,二13~16)。第一个郑重的宣告,是崇拜者承认他所来到的不是普通地方,而是耶和华应许列祖的土地。他这样做,是承认神成就了祂的应许。此后每个世代都要重新作出这样的承认,和首先来到这地之人认同。对这些人来说,神信实的奇妙,是超乎想象之外的。因此以色列人必须继续献上初熟的果子,不断地存着感恩的心,承认耶和华的良善(2、10节) 。
4. 祭司要把筐子取来,放在耶和华的坛前。有人以为第4节和第l0节有互相矛盾之处。因为第4节似乎表示筐子在典礼开始时,便已交给祭司;但第l0节却似乎是说要等到典礼结束,才要交上筐子。但古代文学的表达方法,不像主后二十世纪的文字这么井然有序。可能性较高的看法,是第4节只不过是第l0节的解释。一切表面上矛盾之处,都是基于把第4节视为发生在5~10节之前的信念。其实第3~4节可以是个解释性的附注。相信宣告在献礼物时说出的看法,是十分合理的。
5~10. 这几节可说是现代旧约辩论的难题之一。它是个信仰宣言,提及列祖、下埃及、在埃及受欺压、出埃及、进入迦南等这些事实。西乃山所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包括在所列的事实中。这宣言和六章20~25节,构成了冯拉德一九三八年所谓的「历史性小信条」。冯拉德认为,旧约其他经文如约书亚记二十四2b~13、撒母耳记上十二8、诗篇一三六等,对这信条作出了回响。这些经文之中没有提及西乃山,驱使冯拉德提出一个论点。他认为以色列的信仰宣言最古的形式,并没有提及西乃;到了后来,这个传统才和原本较简单的信条编织为一。依照这观点,西乃山来自颇为不同的宗教传统。虽然类似二十六章5~l0节的信仰宣言,其存在是不必否定的。但认为「本段因为没有提及西乃的传统,便必然是指向某个独立传统」想法,却值得质疑。以色列很有可能为了特定的宗旨——在此是带来初熟果子的场合——只是有意回想, 神很久以前曾应许列祖这地,现今在长期倚靠别民、多受苦难以后,神成就了祂的应许。其他重要事迹可能还有很多,但这些故事和西乃山事件一样,都是无关于目前宗旨的。没有一个信条,能够包括信徒团体想要宣告的全部信仰。实际上,不少基督教宗派都否定正式的信经,因为他们相信基督徒的信仰比任何信经都要广。
5. 英文AV与和合本之将亡的亚兰人,以及RSV与现代中文译本之游荡的亚兰人,是共通的翻译。所指的大概是雅各,但也有可能上溯到亚伯拉罕。创世记颇为强调族长和亚兰人的关系。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都和他拉一族所居住的「两河间的亚兰有联系(创十一31)。创世记有关族长的记叙,好几次用上了「亚兰」一辞(创二十五20,二十八5、7,三十一20、24)。创世记二十二21提到某位亚兰,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的孙儿。这里所提的亚兰人不论是甚么人种,圣经传统显然是把族长的家乡,放在后世亚兰人所来自的地方。实际上,他们可能是一族散居的原亚兰族人。将亡是个模棱两可的词汇,它的意思可以是「游荡」,又可以是「灭亡」。这句话的意思十分微妙,因为雅各是个流浪者,生命又因此常有危险。这个生还机会微小的流泪者,竟成了大族的祖先。他到埃及侨居(ger;参:创四十七4)之时,人口稀少,只有七十个(出一5);最后却成为了一个国家,又大、又强、人民又多(出一9)。最后一句话,或许当照JPSA,译成:「大而多民的国」(和合本作「又大又强,人数很多的国民」)。
6. 埃及残酷的欺压,强逼他们作苦工,是整个主题重要的一环。因为耶和华是从这样的困境,将祂子民拯救出来(出一14)。
7. 耶和华对祂子民呼求的响应,是旧约一再重复的主题(出三9,四31;士三9,六7、8等)。认耶和华为列祖的神,对于在埃及受压制的时代十分重要(出三6、13~16)。耶和华是新的名字,但不是新神。他们困苦的严重性,以困苦、劳碌、欺压这几个强力的名词表达。
8. 耶和华所作的拯救,经常都以本节所用的激烈字眼来形容: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并大可畏的事,与神迹、奇事。大可畏的事也可译作「可畏的能力」(四34,六22,七8;参:出六6,七3~5等)。
9. 有关流奶与蜜之地,请参看六章l~3节。
10. 看第4节注释。崇拜(和合本作「下拜」)这个动词,有很重要的字根和应用。其字根h-w-y希伯来文和迦南语言都有用到,意思是「俯伏」。这个动词应用的内容,包括了下属在尊长面前俯伏(创三十七9;撒上二十四8;撒下九8),以及向耶和华或其他神祇作出敬拜(书二十三16;王上九6;王下五18,十九37)。是以崇拜包括了顺服神主权的诫命,以及个人向祂降服。眼前的段落个人意味特别重,崇拜者所献上的果子,来自你一一耶和华——所赐给我的地(直译)。把初熟果子带来的人,把自己放在神拯救的故事之中,承认自己是几个世纪前应许族长之赏赐的受益人。
11.敬拜耶和华是个欢乐的时刻(参十二6、7、11、12、17、18,十六11、14等)。利未人和寄居者可以与崇拜者一家分享神所赐的一切福分,显示这是某种圣筵。初熟果子和每个一年一度的大节期,都有关联。无酵节要带来一捆初熟的庄稼(利二十三l0及下)。七七节又称为「庄稼初熟的日子」(民二十八26;参:出二十三16,三十四22)。初酿的新酒要等到住棚节葡萄成熟时,才能献上。这些都是欢乐的节期。我们或许应当和JPSA一样,把本节译成:你要和利未人以及你们中间的寄居者,一起享受耶和华你神所赐给你和你家的一切丰富。
b.三年一度什一奉献的仪式(二十六12~15)
什一奉献每逢三年,要留在村中作济贫之用(十四28、29),不受祭司的控制。为了避免分配之时发生违法行为,以及保存这责任的宗教本质,以色列的人必须前往中央圣所,郑重地宣告他已经遵照神的律法, 正确使用什一奉献。
12. 社会中权益较少的利未人、寄居的、孤儿寡妇,此时可以满得什一奉献的利益。他们须能吃得饱足。
13. 分配不在耶和华面前进行,即是不作为中央圣所礼仪之一(参十二7、12、18,十四23、26,十五20,十六11、16),因此以色列人必须到中央圣所,宣告律法的要求,他已付诸实行了。至于何时作出这样的宣告,本段以及全旧约都没有说明,但很可能是住棚节。这人要宣告他已经将圣物从家中除去。除去这个动词(和合本作「拿出来」),圣经其他地方用来形容把邪恶的事物,从以色列中完全清除(十三5,十七7,十九19,二十四7等)。这个字在本节的意思,就是这人宣告他已经把什一奉献从家中彻底取出,献给耶和华来济助有需要的人。他又要继续宣称你的命令我都没有违背,也没有忘记。
14. 宣告之中也有几个负面的要点。崇拜者否认他曾经做出三种的行为:我守丧的时候没有吃这圣物,不洁净的时候也没有拿出来,又没有为死人送去。有人提出这种行为有迦南宗教的背景。每年到了收成的时期,都有农神巴力和搭模斯(参:结八14)的节日。这些典礼包括了奉献初熟的果子。然而这个理论,却没有实际的证据,但以色列禁止做出曾受迦南人影响的作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一切和收成有关的节期,都只能有一个焦点——耶和华自己。
15.宣告的结束是一个祷文。祈求神在天上的圣居所下望时,会祝福以色列及她的地(参:王上八30;代下三十27;耶二十五30;亚二13)。
c.认可盟约(二十六16~19)
五章1节~二十六章15节的大段落,可以视为盟约律法的中心,其中包含了基本原则和详细规例(虽然这些文字所代表的,是「讲道形式」而非「法典形式」的律法)。如此,这个小段经文就可以当作是效忠的誓言了(参二十九10~15;出二十四7)。在形式上,本段经文看来是个双方借着郑重宣言,决定自我约束的合约。摩西的身分是盟约中保,以色列宣告她要成为耶和华的子民,耶和华则宣告祂会成为以色列的神(参:出六7;耶三十一33;结三十六28)。然而实际上,本段经文措辞清楚表示两个宣告所说的,都是以色列单方面要负起的责任。耶和华完全不必负责,只是在恩典中赐下福气。
16. 本节是五~二十六章一大段责任之后,训勉式的结语。以色列人必须尽心尽性,执行一切的命令和判决。
17. 本节的主动词是使役式的,直译的意思是:「你使〔耶和华〕说」。这种措辞是基于经外一个相仿的习惯。订立盟约的双方各自要求对方诵读合同的条件,换言之,他们彼此Γ使对方说(宣告)」。这个世俗的隐喻,如今应用在宗教事务上。这里描绘以色列要求耶和华说,祂是他们的神;这就等于他们本身承认这个事实。这个动词的含义显然也有了些微改变,现在有了「肯定」的意思。本节可以译成:「你今日肯定耶和华是你的神,你会遵行祂的道,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听从祂的话」。现时本节最后强调的,是以色列顺从盟约条款的责任。
18. 「使......说」的动词,这里又再出现。耶和华「使以色列说(宣告)」她是祂的子民。意思即是说祂自己接受了这个事实,会肯定「你是我的民」。再者,依照祂对族长的应许,他们又是祂的珍宝(和合本作「子民」)。神的用意再次是:以色列要守祂的诫命。
19. 耶和华向以色列保证盟约的福气。这些福气是应许给全民的,至于个人在各自的环境中.却有可能受苦。神用概括性的字眼,应许使祂的子民在称赞(直译是「赞美」,即赞美的对象 )、美名(直译是「名」)、尊荣(即「值得夸耀的事物」 )上,高超(和合本作「超乎」)过祂所造的万民。所描绘的虽然只是大略的情形,仍是高贵的图画。最后的应许是以色列会归耶和华为圣洁的民。旧约经常用圣洁一辞形容以色列(七6,十四2、21,二十八9;出十九5、6等)。这个字的意思是完全分别出来,给所有者独自享用的事物。这个特质是耶和华赐给以色列的,以色列凭自己绝不能得到。这个形容词在实践上有双重的意义,它既代表了神所分别出来的事物,又代表以色列自行与一切罪恶隔绝,所要达到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