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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 - 约伯记(Job)第22章

提幔人以利法曰、
世人岂能益上帝乎、智者祇益己耳、
尔为公义、岂全能者之乐乎、尔行完全、岂为其利乎、
彼之责尔鞫尔、岂因尔敬虔乎、
尔之恶、岂非大乎、尔之过、乃无穷也、
盖尔无故、取同侪之质、剥贫寒之衣、
惫者不饮以水、饥者不给以食、
强者得土、尊者居之、
尔使嫠妇徒返、孤子折肱、
是以机槛环尔、恐惧猝临扰尔、
幽暗蔽尔目、洪水没尔身、
上帝岂非在高天乎、星辰之所、何其高耶、
尔则曰、上帝何知、岂能自幽深之中行鞫哉、
密云蔽之、使不得见、彼第游行于穹苍耳、
尔岂欲循古昔之道、恶人所履者乎、
彼未及期而见夺、其基被冲若溪流、
彼谓上帝曰、尔其去我、全能者能为我何为、
然上帝以嘉物充其室、恶人所谋、我乃远之、
义人见其果报则喜、无辜者姗笑之、
曰、起而敌我者见绝、其余为火所焚、
当识上帝、而得平康、福祉则必临尔、
谓受其口之训、存其言于心、
尔若归向全能者、除尔幕中之不义、必得建立、
尔其掷矿金于尘埃、掷俄斐之金于涧石、
则全能者为尔矿金、为尔宝银、
尔必以全能者为悦、仰面于上帝前、
尔祈祷之、彼必垂听、偿尔所愿、
所志必成、光照尔途、
尔见卑降、仍谓必得高升、谦逊之人、上帝必救援之、
即有罪之人、上帝亦拯之、彼因尔手之洁、必蒙救济、
约伯记第廿二章   第 22 章 

  伯 22 章 > 事不过三,以利法最后的尝试── 

  22 章 这是以利法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和约伯对话。在第一次的对话里( 4-5 章),以利法提到约伯的好行为,并且小心地暗示他需要为某些罪而忏悔。这次他并没有说出新的东西来,只是说得更具体而已。他始终不能改变他的信念,即苦难是神对人恶行的惩罚,所以他提出了约伯可能犯的几条罪。以利法并非要毁灭约伯,在其演说的结尾他保证,如果约伯肯承认自己的罪并忏悔,便会得到平安和复兴。 

  伯 22:12-14> 神在天上,祂能看见我吗?世上那么多人,神如何顾得过来? 

  22:12-14 以利法声称约伯把神看小了。他批评约伯认为神离世界太远,无法照顾他。以利法说,如果约伯知道神对他的看顾,他便不会轻视自己的罪了。以利法的观点是对的:因为确实有些人认为神离他很远,不会注意到我们所做的一切,所以不在乎自己的罪。但他的观点对约伯并不适用。 

  伯 22:21-30> 你同意以利法关于悔改归神的言论吗? 

  22:21-30 约伯的朋友几次表现出他们掌握了神的部分真理,却不能准确地将其运用到生活中。以利法就是这样,他对忏悔作了一个漂亮的总结。以利法的观点是对的,我们犯了罪就要求神的赦免。但他的说法不适用于约伯身上,因约伯已经寻求了神的赦免( 7:20-21 ; 9:20 ; 13:23 ),并且他一直与神有密切的关系。──《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