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十八章
第 18 章
申 18:1-8> 今天我们对神的工人有无尽到我们的义务?
18:1-8 旧约时代的祭司与利未人和现代的教牧人员性质极其相似。他们的任务有( 1 )把有关神的事教导百姓;( 2 )作敬虔生活的榜样;( 3 )料理圣所(先是会幕)和圣所内工作人员有关的事务;( 4 )分配百姓所献的供物与奉献。由于祭司不能拥有产业,又不能从事别的行业谋利,所以神有特别的安排,使他们能得到公平的对待。神派到教会的工作人员,有些教会却占他们的便宜。例如,未按他们付出的时间或技能给予酬劳,或规定牧师要参加全部的聚会,忽视他们本身的家庭生活。从圣经的立场看你自己的教会,你又以什么方式尊敬神所赐的领导人呢?
申 18:10> 今日怎样分辨哪些活动是行邪术、法术的?
18:10 神严厉禁止人献儿女为祭,也禁止邪术和法术。这些古灵精怪的事,在异教之中极为普遍。以色列的邻国亚扪人,就将他们的儿女献给假神摩洛(参利 20:2-5 )。别国的宗教使用超自然的方法,例如用交鬼、占卜来预测未来或寻求引导。因为他们的邪风败俗,神要将信奉异教的各族从那地赶出去( 18:12 )。以色列人要敬拜独一的真神,取代异教的假神。
申 18:10-13> 人总想掌握自己的命运,我有没有在这方面给撒但留地步?
18:10-13 以色列人对迦南人宗教上诡谲的习俗难免好奇。撒但躲在背后操纵这些神秘习俗,因此神断然禁止以色列人沾染这些事。现代人仍然对占星术、看相算命、巫术和怪异的崇拜着迷,他们想明白并控制未来。撒但对现代人和对摩西时代的人,都是一样的阴险。神在圣经中已告诉我们必须知道的事,也透露有关将来发生的事。然而,撒但藉各种邪术所提供的信息,有歪曲的也有虚假的。我们有圣灵,藉着圣经与教会的引导,根本不需要藉古灵精怪的方法去寻求错误的指引。
申 18:15> 摩西所说,神要兴起的这位先知是谁?
18:15 司提反用这节经文证明,摩西所宣称的正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就是弥赛亚(参徒 7:37 )。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并不是在事后才有的说法,乃是出于神起初的计划。
申 18:21-22> 我如何分辨是神的话语或是异端?
18:21-22 古时以色列人之中,有人声称有从神而来的信息,现在也有人会这样说。不错,神仍然藉着人向祂的子民说话,不过我们必须谨慎,不可冒失地说某人是神的发言人。我们怎能知道谁是为耶和华发言呢?( 1 )可以看他们预言的是否应验──这也是古代试验真假先知的方法。( 2 )可以用圣经为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话语。神从来不自相矛盾,所以,如果有人说出与圣经背道而驰的话,那就不是神的话语。这方法不仅适用于检验先知,也可以分辨一般的牧师和传道人。──《灵修版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十八章
服事神的丰富(十八 1 ~ 8 )
思想 你曾考虑以生命奉献给神,作一个专心事奉神的祭司吗?
神拣选利未人作事奉祂的支派,他们主要的工作是事奉神与服事人,然而这些工作并不容易。
.无分无业( 1 )。表面看来,利未人没有地业可以从事耕种、畜牧的工作以得生活的需要。他们一切所食用的,完全要倚赖别人的供给,有“寄人篱下”之感。一旦供给断绝,他们大有捱饥抵饿之危险。这种安排,首要的目的是要绝他们后路,单单以事奉神作为他们一生的职任,也使他们可以经验神丰富的赐予。
.以神为业( 2 )。事奉神所得到的最大赏赐,乃是得神作为产业。这是拥有神的意思,即他们的一切需用,乃完全来自神的供应。 3 至 4 节,神藉百姓供应利未人的衣食,使他们一无所缺。倘若以色列人奉行十一奉献,则十户人家便可养活一户利未人,而利未人约占以色列人三十分一(参民一至四章),故此供养的比例是三十户对一户,他们的生活所得理应三倍于百姓。可见以神为业的利未人,他所得到的是十分丰富的。
今日利未人已不是圣职人员唯一的代表,因为今日所有信徒都已承担了作祭司的职分,我们的一生也当以事奉神为己任,而利未人所承受的福分,也将在我们的生命中表明出来。但这段经文的重点,也在表明一个单以事奉神为念的人,他好像失去世界一切的争逐权,放弃寻求物质的丰富;但原来他们却得神作为自己的产业,是丰富的,也超过人所能想像的。笔者个人深深地体会,若每人均力行十一的奉献,十家人便足以养活一传道人,岂非可以使更多人投身事奉的工作,更多人来宣传神的福音吗?
祈祷 求主使我愿意专心事奉,全心全意的跟随。
论及先知(十八 9 ~ 22 )
当时迦南人以不同的方法去求问神灵的指引,如使儿女经火、占卜、观兆、用法术、行邪术、迷术、交鬼、行巫术、过阴(指与鬼魂交往)等;但神称这些为可憎的事,那些行此事的迦南人,也会因此而被神憎厌与灭绝( 12 )。
在这种邪恶的围绕下,神应许兴起一种与当地不同的求问神灵的方式,就是神为他们兴起先知,使他们可以藉先知得听神的话语。而这种方式,与何烈山神藉摩西宣布其律例、典章的方式相似,故此摩西被称为先知的典范。
先知位分有极大的责任,他若擅自宣讲不是神所吩咐的话,就要因此而付上生命的代价( 20 )。他也有极尊贵的位分,凡他奉神的名所宣讲的,人若不听从,即要因而受罚( 19 )。故此,先知信息中有大部分是对当代的一种警告,要求回转;但听从的却很少,致以色列人遭受很多的困苦。
最后一段经文重点是分辨先知的方法,这方法是在于他所说的话是否应验,这是最容易,但又是最费时的方法。对于今日的信徒而言,圣职人员承担了先知的职任,他们宣讲圣经(神的话),将真理教导信徒;信徒也可以彼此教导,成为真理的传讲者,但让我们所讲的均合乎圣经,免致我们以自己的说话取代了神的声音。
思想 传道人承担了代神宣讲的责任,我们有否以顺服、尊敬的心去聆听与服从神的吩咐呢?──《新旧约辅读》
申命记 第十八章 注释
1-22 有关祭司和先知
1-8 祭司
这一段是论及祭司应得收入。
1「祭司利未人」:指作祭司的利未人。
「火祭」:此处指各类的献祭。
2「他们」:所有的利未人。
3-5 专论那些作祭司的利未人
3「前腿,和两腮,并脾胃」:与利7:28-36; 民18:18-19细节上不同,但精义则一至。
4见民18:12。
5「侍立事奉」:是祭司的职务(参10:8)。
6-8
是对全体利未人说的,大意是:如果有利未人自愿离开他居住的地方到神所选定的地方作祭司,他可以跟当地作祭司的利未人同工,且接
受祭司应得的粮食,而他其余的收人(如从祖先产业所得的)可以留供自己使用。
9-22 先知
摩西指出选民不须学效迦南人的习俗邪术,因耶和华会为他们兴起先知传扬神的心意。
10「使儿女经火」:见利20:2注;
申12:7注。
11「用迷术」:即用符咒。
「过阴的」:指向死人的阴魂求问。
13「完全人」:诚实无伪之人,如挪亚、约伯(伯1:1)。
15「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一位」也可指一系列,「像我」乃是像摩西一样把神的话传给百姓(18);使徒彼得曾指出
15节应验在耶稣身上, 是至伟大的先知(参串)。
20-22
要分辨那些自称奉神的名说话的假先知,凭他们所说的预言是否应验便可知其真伪;这里所提的只是多种分辨假先知的方法之一。
(见 13:1-5)
20「奉别神的名说话」:违反十诫的第一诫,故须处死。
思想问题(第 18章)
1 祭司和利未人虽无产业,但按律法可获其他支派丰足的供应,得以一无缺乏,专心事奉神。
今日不少信徒认为教会牧者理应接受菲薄待遇、生活贫俭;这观念是否与圣经的教导背道而驰呢?参提前 5:17-18。
2 神兴起先知向百姓揭露 的心意,禁止他们仿效外邦人用邪术占卜。
今人喜用什麽方法占卜前途?
基督徒可采用这些方法麽?参 14节。
你怎样得知神的旨意?参诗 119:105; 罗12:2;
弗5:17。
3 教会中谁奉神的名说话?
19节严厉的警告也适用於今天的教会麽? 参彼後 3:15-16; 启2:7, 11等。
4 基督徒当辨明传讲神话语的人麽?参林前 14:29; 加1:6;
3:1。
申命记第十八章
利未人的福利(十八 1-8 )
适当地维持耶路撒冷的圣殿,对申命记而言,必然是重要的,而这一段谈的正是关于祭司个人的事。但这里并未讨论到他们的责任,只是谈到他们的福利。第一节提到整个‘利未的支派’,这无疑是作者所关心的范畴,不论他是否像一般所认为的那样,将利未人看成等于是祭司的职务。(如果是这样,这个概念就与民数记十八章所表达的概念有了出入,那里将祭司职位──亚伦的子孙──与利未人分开来。但是,整个问题是复杂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考注释书或圣经字典,以求详细的讨论。)不论情形如何,整个来说,利未人是圣所中的职员;作者明白地说,他们当中没有人将会或变成贫穷,特别是当耶路撒冷以外的圣所被关闭之后(参十四 27-29 )。
利未人是组成以色列众支派中独特的一个支派,他们没有支派所属的地业,没有所谓的产业( 2 节)。显然地这一种情况不容易加以改变,而第一节中也支持这样的规定,但一方面却也力促必须给利未人以‘合法的权益’。二至五节指明这些合法的权益到底是什么。不用说,倘若以色列人在献他们的祭和初熟的土产上一直松懈的话,利未人将会吃得不好。丧失了功用之圣所的祭司,有一种选择就是前往耶路撒冷,希望有机会加入那里圣所中的职员行列。六至八节坚持乡间的利未人也有权利这样做,他们同时必须得到与耶路撒冷的祭司相等的对待;事实上,就如我们从列王纪下廿三章九节中所见知的,至少在约西亚王年间,这些利未人并未尝试要搬到耶路撒冷来,同时很有可能,他们在那里是不受欢迎的。
第二节所定下的重要原则是:‘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换言之,他们的收入和生计并非来自耕作,因利未人没有田地,收入来自圣殿的收益,也就是所有以色列人来崇拜他们的上帝所带来的祭物。这个原则和马太福音十章十节中所说的极为相似,在那儿耶稣坚称‘(基督徒)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宣称耶和华是某人的产业是极荣耀的事:就如在二节中所表达的,‘成为耶和华的祭司的特权,正是他们所得的份。’(现代中文译本。)但是除非上帝的子民时时认识到他们对上帝及祂的仆人 合理权益 的责任,否则这很容易造成一种可怕的贫穷形势。在许多地方教会和宗派中,主的工人的收入一般都是格外低廉的。
先知的真假(十八 9-22 )
(一)
广义地说,在古代的世界,有两种颇为不同类型的宗教的职员。实际上,在不同的民族和社会里,这两种人并非一直是分得清楚的,两者也可能经常重叠;但是,在大体上作一个区分也许是必要的。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也可用‘祭司’的字眼来形容其中一类型的人,用‘先知’来形容另一类型的人。这两类型的人,在以色列是家喻户晓的,而英文中的 priest 和 prophet 长久以来,一直被用来传译旧约里两个主要的希伯来文: kohen 和 nabi 。祭司的角色在于组织、维持及操作圣殿中的事,特别是按照适当的礼仪举行献祭和陈列祭物。一至八节中所讨论的利未人,就是属于此种类型的人。
另一方面,先知的主要任务是指出上帝的旨意,然后将其中的信息传递给个别的崇拜者、 国家或是 君王。因此,在以色列,先知是奉上帝之名,说话具有权威的人。他同样是对君王和人民讲话,将上帝的引导和指示传递他们。基于此,先知经常说到未来的事,特别是表现在他们所吐露的那些威胁或应许中。十五至廿二节讨论先知,并给这个角色指导。
我们对于在古代以色列有关先知的组织结构所知甚少。有许多无法答覆的问题,但至少我们有理由假定,先知在当时是一个人们颇为熟悉的角色,而且容易辨认。十节以下所列的整个部门,不可和其他宗教的‘运作’相混淆。这里强烈地告诫以色列人不可和观兆的,占卜的( 14 节)以及其他类似的人有来往,这些人均属于一般所说先知的范畴。这也是这一章在讨论以色列人真正的先知之前,要将这些人通通扫除到一边。这里强调他们是属于外邦人以及异教国家的一人;因此,他们在以色列人的宗教里毫无地位可言。像先知一样,所有的执业人员宣称他们能确知神的旨意,或是预知未来。他们运用极多种类的方法,这点说明了为何这张表是如此的长。有些人占星,有些人则以屠宰后的动物内脏作为占卜用,还有其他的方法──他们都是某方面的专家。
但为何旧约如此敌视他们呢?无疑的,有部分理由是因为他们与其他神明联合的缘故。事实上,这点已足够作为拒绝他们的一个首要以及十分充足的理由。上帝极为清楚表示,祂将不会藉使用这类假方法的人启示祂的心意,或给予任何的指引;至于一些不存在的神明,根本就不可能提供指引。因此任何诉诸占卜、占星以及类似的事,注定要失败,所得的答案也将是错误的,而且可能导致错误的行动。
(二)
拒绝十至十一节中所提到的习俗,还有另外三个理由。
(甲) 它们是机械的和愚昧的 。相信一只动物内脏的颜色,或信任一个杯子里茶叶的形状,或星球相关位置代表任何的意义,这些都不合乎逻辑。说也奇怪,古代人似乎还比现代人更合乎逻辑,因为,他至少相信,比如星宿,是由特定的神明所操纵的;当然,这种信仰也是误信的。
(乙) 它们是与道德无关的 。由于这些占卜的方法所推断出的卜兆,完全是机械式的,是非问题不能从中判断。没有任何事能比这点更能和以色列人的先知形成强烈的对比。这些先知不断力劝他们的听众要以正直和道德的准则来为人处事。并且指出,他们未来的光景如何有赖于他们的行为,因上帝本身是具有道德的。
(丙) 它们倾向于不道德 。如果说一本杂志中一般的星座栏会诱使人作不道德的事,这显然是一个夸大的说法;它们绝大部分的劝告明显是无害的。(即使如此,它们也很可能助长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因它们力劝你‘做自己的事’,‘要对自己坦诚’,以及‘顺从你的星座’等等。)但是,占卜容易变成我们所谓的妖术,这种妖术企图操纵神明以及由肉眼所看不见的势力──往往足以构成对他人的伤害。在最坏的情况下,妖术无疑是属于魔鬼的,而且是澈底的邪恶。
在无害、自私不道德的巫术之间要画清界线并不容易。因为它们都是所有这类迷信的习俗所涉及的领域,藉由荒谬、虚假和邪恶而混合成一体,所有论及它们的圣经作者无不唾弃这一类的东西。
(三)
那么,是否上帝的子民否定了所有瞥见未来和关于命运的指引吗?正好相反!他们的上帝应许在以色列设立一种职位──就是 先知 ,藉此可以获知祂的声音和旨意。先知并非由人选举的一个职分,也非与生俱来的(不像利未人),而是由上帝直接选召的( 15 节)。先知的标志是他所蒙的呼召(例见赛六章);这个经验使他从他的同伴中被分别出来,并适合成为土帝的代言人。这里以摩西在何烈山担任代言人,来描述先知的功能( 15 节‘兴起一位先知像我’,即摩西)。正如摩西在何烈山上曾作为上帝的代言人,因此以色列往后的先知要在国事上继续引导国民,将上帝真实的话带给国民( 18 节)。如此,以色列人才不致于落入茫然而不知所从。
这是十八节上下文本来的意义──以色列人在每个时代里都可听闻先知的呼声。从历史来看,我们可以得知在摩西以后的许多世纪里,先知接连不断地活跃于以色列之南北各地。然而,大约在被掳之后不久,先知的职务似乎消声匿迹了,先知的声音转变成只局限于文字的书写,也就是旧约中的先知书。尽管如此,它仍是一个有力和有效的呼声;但是,仍有一些渴望新一代先知的兴起,因此,某些圈子的人士认为申命记十八章十八节并非应许会有整个连续不断的先知出现。而是应许未来将会有一位特定的先知,第二位摩西,实际上,是弥赛亚的形像。这一点解释了新约时代犹太人之中的普遍期盼,并为何施洗约翰被问道:‘你是……那先知么?’(约一 21 )。早期的基督徒很自然认定他们所期待的先知就是拿撒勒的耶稣,因他们看见耶稣身上应验了许多旧约中的预言和应许。
对申命记的基督徒读者,十八章十八节的两种解释的确是几乎相同的。耶稣是上帝的启示充满之体现,遮蔽了先前的众先知,同时也使以后任何先知变成不需要。(基督徒可以尊敬穆罕默德,并赞成他许多的教训;然而他们绝对不可接受回教所宣称他为‘最大的先知’的说法。)耶稣不只是历史上的人物,第一世纪的‘摩西第二’:而是如希伯来书七章廿五节所说:‘祂是长远活的’,是祂的子民一生中随时的指引。先知的声音并没有沉默。──《每日研经丛书》
申命记注释 十三.祭司、利未人和先知(一八)
一八1~8 我们再次看见神对祭司和利未人的照顾。由于他们没有得着土地作支派的产业,又不能从事别的行业谋利,所以神有特别的安排,使他们能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的生活必须由百姓来支持。他们从祭物中所分得的是前腿、两腿(下颚骨)、脾胃,和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第6至8节描述一个利未人买了他的家业,迁到神立为他名的地方去事奉他。他要与其它利未人同分祭物,而这是在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利未人可以拥有产业,纵然他们不能承受支派的产业。)
一八9~14 以色列人不能与任何声称跟灵界有沟通的人有接触。这里列出八种跟灵界沟通的途径。这些被称为神所憎恶的事,包括:占卜的(女巫或术士);观兆的(预言者,假先知);用法术的(看掌相、算命、占星的人);行邪术的(巫医);用迷术的(男巫);交鬼的(灵媒);行巫术的(降灵会的领袖);过阴的(巫师)。其中有些“职业”是重叠的。
神要将信奉异教的各族从那地赶出去(12节)。以色列人要敬拜独一的真神,取代异教的假神。可悲的是,这个已经有接近三千四百年的禁令,在现今“文明”的时代,竟然也象很久以前那样有需要。博施写道:“撒但崇拜、魔鬼和神秘宗教,是黑暗、罪恶的事实,而不是恶作剧。我们接近这世代之结束的一个表征是,世人普遍对巫术、占卜和其它形式的神秘宗教感兴趣。千万人每天去查看他们的星座运程,出席降灵会或尝试与己死的亲人沟通,他们想明白并控制未来。他们对撒但崇拜和鬼魔也有很大的兴趣。圣经一再警告人不要行这样的事(利一九31;二O27;代下三三6;耶一O2;加五19,20)。圣经的警告是多么的迫切又合乎现代的环境!我们千万不要玩一些可能成为死亡之吻的游戏。”
谈到这些被禁止的“沟通”时,作完全人(13节)的意思是只聆听神的声音。神已经在圣经中已告诉我们必须知道的事,也透露有关将来发生的事。我们有圣灵,藉着圣经与教会的引导,根本不需要藉古灵精怪的方法去寻求错误的指引。
一八15~19 跟神秘宗教的邪恶有强烈对比的是,第15节说出有关基督——真正的神的先知(徒三22,23)——的美丽预言。留意第15、18和19节的描述:
(1)一位先知——一个说出神话语的人;
(2)从你们中间——实实在在是人类;
(3)从你们弟兄中间——是一个以色列人;
(4)象我——象摩西一样是神所兴起的;
(5)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充满神的灵感;
(6)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充满神的启示;
(7)所有人都有责任听他和遵从他。
本段也指出这位先知充当神与人中间的调停者。百姓在西乃山极度受惊,以致他们祈求神不要再直接与他们说话、他们不要再看见那火,因为恐怕他们会死。为了回答那个要求,神应许差派基督来作调停者或中保。我们从福音书清楚可见,本段给予犹太人可期待之弥赛亚的盼望(约六14;七40)。
一八20~22 假先知可从各种不同的途径看出来。经文先前曾说,先知若带领百姓离开真神的敬拜,他就是假先知(一三1~5)。另一种查究的方法是:那先知所说的预言若不能应验,他便应被治死,人不必害怕他所宣告的任何咒诅。
申 命 记 18:9
9~ 11 那 些 国 民 所 行 可 憎 恶 的 事: 这 几 节 经 文 列 出 了 迦 南 异 教 中 盛 行 的 各 种 邪 术 活 动。 这 些 都 是 在 神 眼 中 看 为 可 憎 恶 的 事 情, 也 是 神 严 厉 禁 止 的。 在 旧 约 时 代, 神 的 子 民 若 行 了 这 些 事, 就 必 要 被 治 死 ( 利 20:27) 。 同 样, 新 约 圣 经 也 指 出, 行 这 样 事 的 人 必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 加 5:20~ 21 ;启 22:15) 。
18:10
使 儿 女 经 火: 摩 西 警 戒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效 法 迦 南 人, 他 们 把 儿 女 献 给 外 邦 假 神, 企 图 借 此 影 响 未 来 事 情 的 发 展 ( 比 较 利 20:2~ 5) 。
18:10 占 卜 的、 观 兆 的: 占 卜 的 人 企 图 通 过 邪 灵 的 帮 助 或 某 些 人 为 的 方 式 预 知 未 来 或 通 晓 奥 秘 ( 参 启 9:21 注 ) 。 神 的 道 却 与 之 相 反, 他 期 望 我 们 通 过 聆 听 忠 心 的 先 知 宣 讲 神 话 语 的 方 式 认 识 真 理 (14~ 22 节 ) 。
18:11
迷 术 的、 交 鬼 的: 这 些 活 动 包 括 一 切 交 鬼、 行 巫 术、 与 死 人 或 灵 界 ( 即 鬼 魔 ) 相 交 以 便 通 晓 奥 秘、 预 知 未 来 或 获 得 能 力 的 活 动。 与 死 人 相 交 事 实 上 就 是 与 鬼 魔 相 交 ( 比 较 撒 上 28:8~ 14 ; 王 下 21:6 ;赛 8:19) 。
18:15
一 位 先 知 像 我: 最 终 那 位 像 摩 西 的 先 知 (15, 18 节 ) 就 是 救 主 耶 稣 基 督 ( 参 徒 3:22 注 ) 。 这 位 先 知 也 要 像 摩 西 一 样 身 为 以 色 列 人, 宣 讲 神 的 话 语 (18~ 19 节 ) 。 耶 稣 时 代 的 犹 太 人 曾 经 迫 切 盼 望 这 位 大 先 知 的 到 来 ( 约 1:21, 45 ; 4:19,
申命记
注释
十八 1-8 祭司与利未人的权利
祭司阶层在申命记中并不显着,因为申命记看以色列人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按其内部划分看待之。然而,本段经文是要确保一个重要的原则:那些在敬拜之所事奉的人,是有权靠着应许地上丰饶之物产维生的。
在利未支派中,只有亚伦及其后人可以任祭司(出二十八 1 )。支派中其余的人──「利未人」──则负责会幕和圣殿中的辅助工作(民三 5-10 )。申命记所关注的并不是不同种类之「圣职人员」的分别,它看利未支派为一个整体。利未这个支派,跟其它以色列人所得的待遇不同,他们是「没有产业」的( 2 节)──即得不着支派的分地。
然而,他们绝对不是不能享有生活的权利,因为他们也是以色列人的弟兄( 2 节),像其它支派一样。作为「弟兄」,他们也有「产业」。然而,实际上,他们的生计,却来自分享其它以色列弟兄在敬拜之所献上的祭物。「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 2 节;并参十 8-9 )正是这个意思。因此,他们生活丰裕与否,全在乎以色列人是否在敬拜神方面尽忠。(并参民十八,该处更详尽地列出祭司和利未人当得的分)。这里应用于利未人的原则,或可普遍地应用在所有受雇于教会或基督教机构,参与各种不同事奉的人。这暗指教会成员应适当地为这些人提供生活所需。而何谓「适当」,则在乎教会本身的财产,及教会中有否遵守「弟兄情谊」的原则。
第 6-8 节的要点是住在应许地上不同地方的利未人──在每个支派分地中提供给他们的城(民三十五 1-8 )──有权按他们所愿,到敬拜中心来事奉,并在那里得到事奉的报酬。第 8 节上的意义较含糊,但可能暗示利未人可以利用他们的城四周的牧场建立一定的财富。
十八 9-22 认识神的旨意
古时的人强烈地感到在一些特别的时刻(如战争时),亟需知道神的心意为何。以色列四围的列国发明了许多不同的魔术,去寻求神明的心意。这些方法包括查看雀鸟和牲畜的内脏来卜吉凶,求问死人( 11 节),甚至把儿女献在祭坛之上( 10 节)。他们可以利用邪术去影响事件的发生,也可以只用来取得数据。
在本段经文中,这些做法一概受到谴责。它们与一般迦南宗教行为一样,被视为「可憎恶的事」(七 25-26 ,十二 31 )。使用邪术强调「精通邪术者」的功力,涉及神定为权限以外的范围,并使人有机会受到破坏力量的影响。相反地,在神的子民中,只要知道神所清楚说明的话就足够了。祂已透过祂的话,表明祂的心意,并会继续这样做;在特别的境况下,祂会借着先知说话。(申命记强调借着神的话去认识神,参四 6-8 、 9-14 )。
第一位和最先的以色列先知是摩西自己。圣约起初在何烈山上订立时,就是他传达神的话。以色列人在恐惧中,曾要求神人之间有这样一位中间人( 16 节;比较五 23-27 )。然而,此时有一个问题产生了,就是摩西的职任如何能在以色列中延续呢?神给他们的保证是,虽然摩西稍后必会逝世,但他会有继承者( 18 节)。
从第 20-22 节可见,作者认为将来会有许多先知(而不是只有一个),而该处的问题是,人怎能分辨真先知与假先知呢?不过,把十八章 18 节的先知解释为「弥赛亚」是正确的,因为祂以一个全新并带着权威的方法来传达神的话(参徒三 22-23 ),而根据这节经文,耶稣就是那位应许要来的「先知」。
最后 3 节经文( 20-22 节)论及真假先知如何分辨。第 22 节提供的答案是,假先知的话不会得着应验。这答案本身产生了一些难题。杰里迈亚曾面对得不到认可的问题,而他的话却在他传道多年后才得着应验。然而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一个人是否为真先知,在他传道一段时间后便可以看出(留意耶二十八的试验个案)。神的信息会向那些愿意倾听的人表明,这是一个重要的观念。
e. 祭司(十八1~8) 支持事奉耶和华祭司的责任,放在以色列身上。祭司和整个利未支派一样,在以色列是没有地业的(参十9,十二12,十四27)。他们的收入,来自向神奉献特定的部分。在这个关乎祭司的律法中,作者再次谈到他特别关心的利未人。
这个段落不像申命记其他的段落(如十五章),不能清楚分为简单的律法、律法的诠释、劝勉性注解。一个可能的分法,是把1、3、6、7、8节视为简单的律法公式,把2、4、5节视为注解部分279。
1、2. 祭司利未人这个祭司的称号,全书出现过五次(十七9、18,十八1,二十四8,二十七9),他们又被称为祭司利未的子孙(二十一5,三十一9)。其他地方则只把他们叫作祭司。祭司、利未人、利未全支派三个用辞,在本节并列。这句话的正确意思,有点儿不清楚。英文 RSV 误加「即」字,作︰「利未族祭司,即利未全支派,必……无分无业」,表示祭司相等于利未人。但申命记其他地方,却清楚把利未支派分为少数的祭司,和不属祭司的族人。只有祭司才有权利在中央圣所主理事工,并且在那里献祭280。但利未支派的事奉却包括了许多方面,献祭不过是其中之一。其他的事工,由不属祭司家族的利未人执行。然而利未全族包括了祭司,都要负起教导以色列人盟约律法的责任(三十三10a;利十11;代下十五3,十七8、9,三十22,三十五3)。故此第1节的开首,可以译成「利未族祭司,(实在是)利未全支派……」。
祭司在以色列中,通常是无分无业的。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指没有一个地区,可以像以法莲地、犹大地、便雅悯地一般,称为利未支派的属地。然而利未人,却有自己的城邑(书二十一)。祭司家族有时似乎也有自己的土地,耶利米便是一个例子(耶三十二7及下)。申命记这个段落虽然意义有点隐晦,却表示祭司能够藉出售祖业得到一些利益(8节)。然而整体来说,祭司赖以维生的因素,始终是耶和华的火祭,以及祂的产业(即「应当属祂的」,和合本作「一切所捐的」)。
火祭是个术语,利未记等书中经常出现,意思是指燔祭(利一9)、素祭(二3)、平安祭(三3)、赎愆祭(七5)。除了燔祭以外,这些祭的祭牲都有一部分,是指定分给祭司的(利二3,七6~10;民十八9、10)。称为「耶和华的产业」(或作「应当属祂的」,和合本作「一切所捐的」)的其他收入,可能是指初熟果子和什一奉献等物(3、4节)。这一切都是应当属耶和华的,祂却把这些给了祭司(民十八20)。
3、4. 第3节有点模棱两可。这可能应当看为对第1、2节「火祭」和「一切所捐的」的解释。燔祭不包括在内,因为是完全烧尽的(利一9)。但平安祭则通常由耶和华、祭司、人民分享共享(利三;参︰利二3,七6、9、10、28~36,十14、15)。申命记的规则和利未记七28~36、民数记十八8~19有点出入。根据后面两段经文的规定,祭司所得的是胸和右腿,然而本节却把前腿(或作「肩膀」)、两腮、脾胃分配给他们。这差别的理由不大清楚,供给祭司似乎有不同的方法。撒母耳记二13、14显然提到示罗有不蒙核准的特殊安排。配给的细节很有可能随着时代变迁而改变,只要祭司时常得着供应,细节可能并不重要。即使分配另一个部分,依然可以遵守摩西律法的精神。另一个说法,则认为第3节所指的项目,是从圣所中的其他圣筵取给祭司,作为补充之用的供应。然而这些差别的真正意义,还是不清楚。
本节特别提到的前腿──可能指右肩(参︰利七32~34)──有特别的重要性,因为这也是迦南人祭司所得的部分。晚铜器时代拉吉的一座庙宇,发掘到一个坑,里面有大量的右肩胛骨。以色列信仰和迦南人多神信仰的一大分别,是以色列人并不相信他们的祭物,能够供给神只物质上的需要。但在迦南宗教中,祭物献到庙宇,是要满足神只及其仆人的需要;这仆人是包括人类的和灵界的仆人,他们得倚赖这神只维生。
第4节的规定,类似旧约其他地方(参︰民十八12;代下三十一5)。但羊毛只在这里提到(参︰代下三十一5提到初收的蜜,利二11、12似乎也包括了蜜)。
5. 祭司要得特别待遇的原因,在本节解明。耶和华拣选他,奉神的名在以色列事奉(参十8,二十一5)。单数代名词他所指的,是利未全支派。
6~8. 这里提出一个重要原则。中央圣所一切的特权阶级,都不可以限制利未人的权益。这原则无疑和会幕一样古老。不但全以色列必须对利未人慷慨,祭司也一定要这样对待他们。
这几节所指的并不是利未族的祭司(1节),而是其他非祭司的利未人。是以本段和列王纪下二十三8「犹大城邑的众祭司」一语,并没有必然的关系。目前的规条所牵涉的,是利未人到访中央圣所。利未人只要一心愿意,便有权参与中央圣所的事奉。究竟有多少的利未人运用过这种权利,我们不得而知。申命记坚持两点︰敬拜中央化的理想,以及所有利未人只要有心,便都有权在中央圣所事奉281。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个例外。利未人通常都和寄居者以及穷人一起,倚赖同胞的賙济(十二12、19,十四27,十六11)。这律法的用意,是要表达原则和理想,而不是要实行其中的细节。
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来形容利未人的事奉,在十章8节;民数记十六9;历代志下二十九11;以西结书四十四11b都有出现。第8节上半部(和合本下半节)说︰「他要吃像一分的一分」,即同等的分量。但下半节(和合本上半节)的意思却有点模糊,翻译和解释都不容易。本节可能是指在祭物所得的分配以外,出售某些祖业的入息。直译可作「在依照祖先所出售的之外」,意思就是在出售祖业所得之外。英文 JPSA 译本作︰不考虑个人的所得和祖业。
f. 先知(十八9~22)
以色列四围的多神宗教,追随各样的邪术和迷信的行为,以求寻得神只的旨意,甚至驱使神只做事。这些作法以色列都要严禁,因为这是神所憎恶的。耶和华会透过祂的先知,使人得知祂的旨意。先知所说的话是容易明白的,不像行邪术或占卜的人,「启示」模糊而深奥。这里有关先知的概括性律法,以简单的文学形式编成。首先列出的,是遭禁的行为(9~14节),接着是先知的职任(15~18节)。最后讨论的,是违抗先知话语,和败坏先知职任的人(19~22节)。
9. 一切的玄学、迷信、占卜、观兆、交鬼,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9、12节)。行这样的事,必然会遭受审判(参七1及下)。使用这些方法向看不见的力量求问,就等于是承认在耶和华以外,尚有别的有能者。这是对神悖逆的行为。
10、11. 第一个遭受禁止的行为,是使儿女经火。这实际上是怎样的作为已不可考。它可能仅是一种严酷的考验,或者是邪术的测试。这种做法虽然没有占卜上的功用,它在邪术上的价值,也许是被列入禁止行为中的原因(参︰利十八21,二十2~5)。旧约其他地方,显示这种行为和崇拜摩洛有关282(王下二十三10;耶三十二35,而七31也有可能)。这种行径究竟有多古老,已经无从考据。列王时期虽然非常流行,这作法在以色列的邻邦却很可能有更长久的历史,摩西提到它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接下来列出三个形容占卜之人的字眼。第一个是占卜的。这句话包括了一个形容词、一个名词,两个字都是衍自 q-s-m 这个字根。寻求神只的心意,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以西结书二十一21用同一个字,描述当时的人用箭袋摇箭,像中国人摇签一般,以最先掉下来的箭作为答案。第二个字 monen,和合本译作观兆的。这个字的字根可能是 -n-n;若然,其意思似乎是指望云占卜。若果不然,这字便和阿拉伯语「发出异常声音」、「轻哼」、「闭唇低唱」的字根相类,意思是指某种的念咒。第三个字眼,和合本译作用法术的,衍自字根 n-h-s。创世记四十四5、15用这字描述约瑟用杯占卜,可能是指一种观察杯中水上反映的占卜术。古叙利亚语(Syriac)同样的字根,出现在描述「观看鸟、火、雨等来占卜」的动词中,意即观看自然现象。
接下来的两个词汇,可能是指两种不同的邪术。第一种译作行邪术的(mkassep),来自字根 k-s-p「切开」,可能是指切开草药,煮来作邪术的用途(参七十士译本译作 pharmaka,即「药物」)。弥迦书五12运用这个词汇,来描述迷信者借以产生魔法的药物或药草(和合本也是译作「邪术」)。所以这个名词的意思,就是巫师或术士(参︰出七11,二十二18;代下三十三6;但二2;玛三5)。第二个辞的意思其实是「结绳者」(字根 h-b-r);意即藉着有魔法之绳结或咒语,捆绑他人的人。是以和合本译作用迷术的。
最后的三个辞,包括了求问灵界的各种办法。头两个是指向灵魂咨询或访问的人,第三个可能是概括性的字眼。这三个辞很多时候都同时出现,含义却一直都颇为模糊283。第一个字是 ob,和合本译作交鬼的。这 ob 在人里面以低微的声音(赛二十九4)说话(利二十27)284。行这种法术的人,能──其实是宣称自己能够──从冥界中把已死的人召来。旧约的希腊文译本,以 engastrimuthoi「腹语者」翻译这个字;而古叙利亚文译本,则作 zakkuro「鬼」。第二个字行巫术的(yiddeoni),则和 yada「认识」有关联。这可能是个熟悉的灵。两者的分别,可能在于前者占卜之时,可以呼召任何的灵(撒上二十八11),后者则一定要和相熟的灵打交道。
第三个辞意指「求问死人的人」。在以赛亚书八19,这个字似乎和本段的前二者同义,是以这字可能只是申命记中常见的总括之语。不然的话,这个字似乎是指过阴的人。
12~14. 这些行径不但是耶和华所憎恶的,做这种事的人祂也憎嫌。耶和华就因为这种行为,所以才要驱逐迦南人。以色列必须在一切的占卜、邪术、交鬼的事上,作完全人(tamim)。
我们也当提到,在到处都有人实行交鬼、星相、茶杯占卜等等的今日,这些对以色列人的命令,有更迫切的意义。这样的行为不但不能预知未来,更是神所严禁的。自信与神有盟约关系的人,绝对不可有分。神有其他的办法,使人知道祂的心意。祂维持主动,能够说出祂的话语。古时的先知,是从神得着直接信息(话语)的人。他们的方法,和当时从牲畜内脏、鸟飞途径、飘然落叶之中观察时代信息的作为,判若云泥。神清清楚楚地,直接把自己的话赐与先知(18节)。所以10、11节所列,被形容可憎恶的事,神都是绝不容许的285。
15~22. 相反地,耶和华要兴起一脉相承的先知。神的旨意必须透过先知得着,不可藉着占卜、邪术、交鬼寻求。全段使用的都是集合名词,代表人的种类。全段的意思,就是将有一群承先启后的先知兴起,接续远超他们之摩西(三十四10)的工作。到了后来,特别是预言终止以后,本段有了个人化的诠释,「给你兴起」的「先知」成了和弥赛亚时代有关的人物,有时更被指为弥赛亚(参︰约一21、45,六14,七40;徒三20~22,七37等)。全妥拉(摩西五经)惟有本段,把先知立为以色列中耶和华的制度,所以本段有独特的重要性。
以色列邻邦也有自称藉着异梦、异象、超常经历,或其他方法,得到他们神只启示的先知286,这一点也不是无关重要的。以色列的一神信仰,自然不接受这些先知的真实性。这些先知的神只并不存在,他们自称的「预言」,其实来自他们的脑袋。
15. 先知将会是来自你们弟兄中间的以色列人,不会是外邦人(民二十二5、6;赛二6)。他和摩西相像之处,是在他们同是耶和华的代言人,但他们不是平等的。
16、17. 先知在以色列中的地位,得从何烈(西乃)山事件理解。当时的人民哀求摩西代替他们会见神,并把神的话语从烧着的山上带给他们(五22~31;出二十18~21)。
18. 神使用先知的方法,是我要将我的话放在他口中(和合本作「我要将所当说的传给他」;耶一9,五14,二十8、9等)。任命差遣先知的是耶和华(赛六8)。故此先知能够说︰「耶和华如此说」。
19. 以色列有责任顺服先知的说话,因为这是耶和华的话语。
20~22. 参较十三章1~5节。真正的先知一定力劝人民忠于盟约,又能作出可靠的预告。真先知必然遵从神以往的启示。先知言语行为都不含魔法。
和整个先知运动都有关系的,是假先知的问题。虽然每个真正的先知对神都有深切的使命感,不是所有自称为先知的,都是神所任命的。宣称当然比证实容易。所以这里便提供了两个答案。第一,真先知的说话会成为事实(参︰王上二十二26~28;耶二十八)。但假先知有时也能提出同样的证据。两者的分别,在于真先知代神说话,而假先知则是擅自说的。擅自的希伯来字根 z-w-d 是「沸腾」之意,表示他的意见是自己冲口说出,并没有耶和华的支持。这些话的背后,很多时候都有取悦于人的意图(赛三十10、11;耶十四14、15,二十三16、21~27、30~33,二十七9、10、14~16;弥二11,三11等)。第二个真先知的凭证,是真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假先知则奉其他神只的名字,引诱人民崇拜偶像(参十三1~5)。
对这问题的其他答案,可参看耶利米书二十三9~32及以西结书十三章。真先知预言不应验的案例,尤其困难(出三十二14;耶十八7~10,二十六19;珥二13、14;摩五15,七3、6;拿三9、10)。
申命记
申命记第十八章
18:1 “祭司”是亚伦的后裔,亚伦也属利未支派,是祭司之祖,他的子孙专责担任会幕、圣殿祭祀的工作。亚伦为大祭司,他的后裔中每一代的长子继承其职(参出28:1注)。利未人是祭司的辅助。
祭司和利未人因为分别为圣侍奉神,都不能拥有土地,只给了他们一些城邑和四围的郊野居住,但可以享受百姓的什一奉献和部分祭物(参14:22及注;利27:30;民18:21-29;35:1-8及注;书21:41-42)。
18:2 “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是比喻的说法,意为百姓向耶和华所献的是利未人生活的来源(3、4节,参10:9注)。
18:8 利未人在会幕、圣殿中侍奉,应该享有平等的权益,若有人把在自己的城中继承家庭的产业出卖,所得不可计算在内。
18:10 此处详细列出迦南地普遍存在的各种邪术与迷信。古时的人靠邪术求神问卜来测吉凶,甚至一国是否出战也靠术士的观兆、占卜来决定。以色列人以耶和华为他们的神,是一切知识和预示的根源,祂透过摩西和继他担任先知的人向人说话,不许以色列人转向鬼神寻求趋吉避凶之道。
“使儿女经火”:“经火”是一种火祭,把儿女焚烧(从火中经过),献给偶像摩洛(比较利18:21;20:2-5;申12:31;耶19:5;结16:21;23:37)。“占卜”:参看《以西结书》21:21。“观兆”:可能指观看星象。“用法术的”:以法术示前途。“行邪术的”:用咒语施法。“用迷术的”:参《诗篇》58:4-5。“交鬼的”:鬼媒。“行巫术的”和交鬼之法并用(赛8:19)。“过阴的”:向亡魂问卜。把这些求神问卜的方法放在一道提出,所着重说明的是诸如此类的行为,要绝对从以色列人的生活中摒除。
18:15 这里指出先知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但并非规定要象祭司或审判官一样,设立一个固定的先知职务,来宣谕律法,为人代求。百姓在西奈山(何烈山)曾要求摩西替他们听神的声音来传话,现在摩西快要离世,但有一人会继续他做神的出口。这个责任一直有人继续下去。神所应许要兴起的这位先知,到了新约时代,最终应验在主耶稣身上(参约1:21,45;6:14;7:40;徒3:22-26;7:37等),因为祂是那最后也最伟大的直接颁布神旨意和传神话语的先知(来1:1-2)。
18:21-22 从分辨真假先知的标准,可以明白先知的任务是预示将来,他所说的话里便含有将来会应验的必然性。因此一个人说了预言却不能应验,可以断定为假先知。但即使预言偶然得到应验,也不一定是真先知(看13:1注;约壹4:1-3)。
真先知说的话所以能应验,因为他有勇气说神所吩咐的真话。人生世事的规律都藏在神的话语(命令、诫命、律例)中,遵行的必得福,违反的必贾祸(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