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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 - 使徒行传(Acts)第22章

曰、诸父兄弟、我今自诉于尔、请听之、
众闻其言希伯来言、静谧益甚、
保罗曰、我乃犹太人、生于基利家之大数、长于此邑、受业于迦玛列门、依我祖之严律、为上帝热衷、一如今日尔众然、
我曾窘逐斯道之人、以至于死、无论男女、系付于狱、
大祭司与诸长老、亦为我证、我曾受其达于兄弟之书、往大马色、欲系在彼者、曳至耶路撒冷受刑、
行近大马色、时约日中、忽有大光自天环照、
我即仆地、闻有声谓我曰、扫罗、扫罗、何窘逐我、
我对曰、主、尔为谁、曰、我乃拿撒勒耶稣、尔所窘逐者也、
偕我者见其光、不闻其声、
我曰、主、我当何为、曰、起、入大马色、在彼凡所定尔将行者、悉告尔焉、
缘光之耀、我不能见、偕我者援我手、导入大马色、
有亚拿尼亚、依律乃敬虔者、为居大马色之犹太人所称、
就而立于我旁、曰、兄弟扫罗、尔可复见、我即举目见之、
又曰、我列祖之上帝立尔、俾知其旨、见彼义者、闻其口出之言、
盖尔将以所见所闻者、为证于众、
今何待乎、起、吁其名而受洗、涤尔罪焉、
我反耶路撒冷、在殿祈祷、神游象外、
见其语我曰、速出耶路撒冷、盖其人不纳尔所证于我者也、
我曰、主、众知我拘囚信尔者、在诸会堂扑之、
证尔者司提反之血见流时、我旁立乐从、守杀之者之衣、
主曰、往哉、我将遣尔远适异邦、○
众闻之至此、则扬声曰、是夫也、当去之于世、不宜生也、
众喧呼、掷衣扬尘于空、
千夫长乃命携保罗入营、以鞭拷讯之、欲知众之喧呼何故、
方以革带系之、保罗谓旁立之百夫长曰、罗马人未定罪而鞭之、可乎、
百夫长闻此、往告千夫长曰、尔何为乎、此罗马人也、
千夫长前谓保罗曰、告我、尔为罗马人否、
曰、然、千夫长曰、我以多金得入此籍、保罗曰、我生而然者也、
于是拷讯者退、千夫长知其为罗马人、因曾缚之、亦惧、○
翌日、欲确知犹太人讼彼之实、乃解其缚、命祭司诸长、与公会咸集、携保罗出、立于众前、
使徒行传第廿二章   第 22 章 

  徒 22:3> 迦玛列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否则保罗不会提到他,但保罗说自己的历史有什么用? 

  22:3 迦玛列是第一世纪德高望重的教师,也是着名的律法专家,他提倡温和主义( 5:34 )。保罗表明自己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曾受教于最受人景仰的犹太教师门下。 

  徒 22:3> 保罗所讲确能吸引听众,你知道为什么? 

  22:3 当保罗说“像你们一样热心事奉神”时,这表示明白他们想杀他的动机是出于对宗教的真诚,并且承认他几年前也曾这样对待基督徒领袖。保罗通常都会尝试先找到与听众的共同处,然后才开始为基督教作出全面的辩护。你为基督作见证时,首先应谋求听众的认同,如果他们觉得和你有相同的地方,就会更愿意听你的话。 

  徒 22:6-24> 保罗分享见证也不见得有人接受,我想我也不用太费心吧…… 

  22:6-24 保罗找到了与听众的共同之处,并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之后,就讲出自己的见证,分享自己是怎样信基督的。出色的论证当然好,分享基督在我们生命中的工作也同样重要。但是不管我们怎样去表达这个信息,也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接受它的。我们必须忠心尽责地传讲福音,而将结果交托给神。 

  徒 22:21-22> 他们竟为“外邦人”这个词而愤怒?为什么? 

  22:21-22 “外邦人”这个词激起了他们的怒气及骄傲。他们本应是外邦人的光,向外邦人介绍那位独一真正的神,可是他们背弃了这使命。然而,神的计划没有因此受阻,外邦人通过犹太基督徒如保罗和彼得听到福音。 

  徒 22:25-28> 罗马公民身分有多重要? 

  22:25-28 保罗的提问阻止了百夫长用刑。根据法律,罗马公民在未被定罪之前,官员是不可以鞭打他们的。保罗生来就是罗马公民,而这司令官的公民身分却是买来的。购买公民身分的做法很普遍,罗马政府也因此得到丰厚收入。不过,买的公民身分始终不如生来就拥有的公民身分尊贵。 

  徒 22:30> 逼迫就是作见证的机会? 

  22:30 保罗利用受迫害作为一个见证的机会,敌人的迫害好像给他筑了一个台,让他向整个犹太议会讲话。如果我们对圣灵的引导很敏锐,即使面对逼迫,仍可以看见与人分享信仰的机会。──《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