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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6章

耶和华谕摩西曰、
如人获罪、干犯耶和华、于受托、贸易而欺人、或窃物、或虐邻、
拾人所遗、而诳言发誓、于此诸事获罪、
既已获罪有咎、必以所窃取、所虐取、所受托、所拾遗、及所诳言发誓而据之物、悉反诸人、
于罪显露之日、必以原物之值、加五分之一、归于其主、
且以牡绵羊、纯全无疵、依尔所估之价、携至祭司、献于耶和华、为补过之祭、
祭司于耶和华前、代为赎罪、其人所犯之罪、乃蒙赦宥、○
耶和华谕摩西曰、
命亚伦及其子云、燔祭之例如左、燔祭在坛、焚之以柴、通宵达旦、火必常燃、
祭司衣枲衣、亦服枲裈、以蔽下体、取燔祭火烬之灰、置于坛侧、
既而易衣、服其他服、携灰出营、至洁清之地、
坛火常燃不灭、每旦祭司爇柴、胪陈燔祭于上、且焚酬恩祭牲之脂、
火于坛上、常燃不灭、○
素祭之例如左、亚伦子孙、必携至耶和华前、献之于坛、
取其细面一撮、与油、及所有之乳香、焚之于坛、以为记志、而作馨香、奉于耶和华、
素祭之余、亚伦及其子当食之、在圣地会幕场食之、炊之毋和以酵、
献我之火祭中、此为彼之所应得、是为至圣、如赎罪补过之祭然、
凡献我之火祭、亚伦子孙诸丁男、得而食之、此乃永例、历世弗替、凡扪斯祭者、必成为圣、○
耶和华谕摩西曰、
亚伦受膏之日、与其子孙当献之祭如左、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常献之素祭、晨奉其半、暮奉其半、
和以油、炊以釜、厥油既浸、擘之献为素祭、而作馨香、奉于耶和华、
亚伦子孙中、有代亚伦受膏为祭司者、必献是祭、焚之务尽、以奉耶和华、此为永例、
凡祭司所献之素祭、必尽焚、毋食、○
耶和华谕摩西曰、
告亚伦及其子云、赎罪之祭、其例如左、于宰燔牲之处、宰赎罪之牲、在耶和华前、是乃至圣、
为罪献祭之祭司可食之、当在圣地会幕场食之、
凡扪其肉者、必成为圣、如其血洒人衣、必浣之于圣地、
烹肉所用瓦器、必毁之、如用铜器、必磨之、而涤以水、
是肉至圣、惟祭司诸丁男可食、
凡赎罪祭之牲、携其血入会幕、以赎罪于圣所者、其肉不得食、必焚之以火、
利未记第六章   第 6 章 

  利 6:1-7> 现代人是否太自我,常伤害了别人而不自知,甚至不当一回事呢? 

  6:1-7 从这段经文中看到,偷窃不仅是不告而取别人的财物,就连拾遗不报、不肯归还借用之物,或者在生意上以诡诈待人等,都是另类的偷窃方式。这不单单是得罪邻舍、陌生人,更是得罪神。如果你以欺诈的手段获得某些财物,就要向神认罪,向物主道歉,并将所偷的财物加上利息归还。 

  利 6:12-13> 祭坛上的火为何不可熄灭?我心中的圣火还在燃烧吗? 

  6:12-13 前一段的经文讲到百姓所当献上的祭物,这一段则讲到祭司献祭的方式。他要为以色列全族每早每晚献上燔祭(参出 29:38-43 )。坛上的圣火要不住地燃着,不可熄灭,因为这是神亲自点燃的。这代表神在献祭的过程中永远同在,这也告诉百姓,惟有神施恩眷顾,他们的献祭才蒙悦纳。神的圣火也在每个信徒的生命中燃烧,当圣灵进入我们心里时,祂点着这火,我们与祂同行,也就在祂的恩典中长进。认定神住在我们里面,能使你充满信心地到祂面前求赦免,与祂和好,使你的生命发出热忱与能力,为祂工作。──《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