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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22章

上主训示梅瑟说:「
你告诉亚郎和他的儿子,叫他们对以色列子民献与我的圣物应谨慎,免得亵渎了我的圣名:我是上主。
你对他们说:世世代代,你们後裔中,若有玷污不洁的,竟敢接近以色列子民献与上主的圣物,这人应由我面前铲除:我是上主。
亚郎的後裔中,凡患癞病或淋病的,在他未取洁之前,不可吃圣物;凡摸过死 所染不洁之物的,或遗精的人,
或摸了任何能染上不洁的爬 ,或摸了能使自己染上任何不洁的人;
凡摸了这些东西的人,直到晚上是不洁的,除非他用水洗身,不准吃圣物。
太阳一落,他就洁净了,以後可吃圣物,因为这是属他的食物。
不可吃自死或被猛兽撕裂的兽肉,免得染上不洁:我是上主。
他们应遵守我的训令,免陷於罪恶;因此亵渎训令的,必遭死亡:我是使他们成圣的上主。
任何族外人,不准吃圣物;司祭的客人和 工,也不准吃圣物;
但是司祭用银钱买来的仆人,却可以吃;凡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这食物。
司祭的女儿,如嫁给族外人为妻,不准吃作献仪的圣物;
但是司祭的女儿,如成了寡妇或弃妇,因没有儿子,又回到父家,如同她年轻时一样,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但是任何族外人不得吃。
如果一人因不慎而吃了圣物,应偿还所吃的圣物,还应另加五分之一,交与司祭。
司祭不应让以色列子民亵渎所献与上主的圣物,
而使他们因吃自己献的圣物,负起赔偿的罪债;因为我是使他们成圣的上主。
上主训示梅瑟说:「
你告诉和亚郎和他的儿子,以及全体以色列子民说:以色列家中或住在以色列中的外方人,任何人如奉献祭品,不管是为还愿,或出於自愿,献给上主作全燔祭的,
应是一只无瑕的公牛,公绵羊,或公山羊,方蒙悦纳。
凡身上有残疾的,你们不应奉献,因为这样为你们决不会获得悦纳。
如有人为还愿,或出於自愿,给上主奉献牛羊作和平祭品,应是无瑕的,方蒙悦纳;身上不应有任何残疾。
眼瞎的或残废的,或断肢的,或患溃疡的,或生麻疹的,或长癣疥的:这样的牲畜,你们不可献给上主;任何这样的牲畜,不可放在祭坛上,献给上主作火祭。
一腿太长或太短的牛或羊,你可献为自愿祭祭品;但为还愿,必不蒙悦纳。
此外,凡睾丸伤坏,砸碎,破裂,割去的牲畜,你们不可献给上主;在你们的地域内,万不可举行这样的祭献,
也不可由外邦人手内接受这样的牲畜,献给你们的天主作供物,因为身上残废的,有缺陷的,为你们不会获得悦纳。」
上主训示梅瑟说:「
几时牛或绵羊或山羊一生下,应七天同其母在一起;自第八天,作为上主的火祭祭品,方蒙悦纳。
牛羊及其幼雏,不可在同一日内宰杀。
几时你们给上主奉献感恩祭,应这样奉献,才获得悦纳:
祭肉,应在当天吃完,不应留到次日早晨:我是上主。
你们应遵守我的命令,一一依照执行:我是上主。
不要亵渎我的圣名,叫我在以色列子民中常被尊为圣;我是使你们成圣的上主,
是我由埃及地领你们出来,为作为你们的天主:我是上主。」
利未记第廿二章   第 22 章 

  利 22:1-9> 神为什么给祭司定出许多专门的守则? 

  22:1-9 百姓对埃及的祭司一定非常熟悉,那些祭司所关心的主要是政治方面的事;他们把宗教看作是争取权力的途径,所以在以色列人中设立新的祭司制度,有可能令人感到怀疑,不知与埃及的祭司是否一样。但是神要祂的祭司事奉祂,也服事百姓。他们的职务是宗教上的,是协助百姓到神面前来敬拜。他们不可利用自己的地位来争取权力,因为神不准他们拥有土地,收受金钱。这一切的规定使百姓放心,也令祭司能全心事奉。 

  利 22:19-25> 不可将有残疾的祭牲献给神,这对我们也适用吗? 

  22:19-25 以有残疾的牲畜作祭物献上,不蒙神悦纳,因为它不能代表神无瑕无疵的本性,只有毫无瑕疵的祭牲,才可以预表耶稣基督完美无罪的一生。我们将最好的时间、才能,以及财宝献给神,才显出敬拜的真义,证明我们将神看为至尊贵的。──《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