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第廿二章
第 22 章
王下 22:1-2> 约西亚是怎样一位贤君?给我何启发?
22:1-2 我们读圣经所记的,犹大与以色列众君王的事,很难见到一位全心全意顺服神的人,约西亚正是鲜有的一位。他开始作王的时候只有八岁,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治国十八年都顺服神的旨意。他二十六岁时按照神的律法实施改革。儿童是我们教会与世界的未来领袖。人虽然要等到成年以后,才能为神承担大任,但是人不会因为年纪轻就不能敬畏顺服神。约西亚早年的时候,就立下以后犹大改革的根基。
王下 22:4> 22:4 圣殿的守门人,是管理进入圣殿者,并监管从民中收聚的银子(投入圣殿奉献柜中的)。
王下 22:8> 在希勒家发现律法书前,以色列人连圣经书卷都没有了……
22:8 这卷书可能是摩西五经的全部(从创世记到申命记),或者仅是一卷申命记。由于犹大国长年累月有恶王当政,神律法的记载已经遗失了。这时约西亚年约二十六岁,他想在全国实施宗教改革,既发现神的律法书,就必须有彻底的改变,才能使全国顺从神的命令。你现在手中有本圣经,你要如何改变才能使生活符合神之道?
王下 22:11-23:3> 一次听到神话语,忧伤痛悔行改革──听道而后行道,我的反应似乎没有这么快……
22:11-23:3 约西亚听到神律法书上的话,便忧伤地撕裂衣服,立刻实施改革。只是一次读到神的律法,他就改变了全国的方向;现在许多人都有圣经,可惜很少人受神真理的影响。神之道应当使我们像约西亚一样立刻采取行动,矫正自己的生活,以便符合神的旨意。
王下 22:14> 古时中东的妇女地位低下,神使用户勒大有何意义?
22:14 户勒大是一位女先知,就像米利暗(参出 15:20 )、底波拉(参士 4:4 )一样。神随祂的意思拣选仆人来实行祂的旨意──不分穷富、男女、君王或为奴的(参珥 2:28-30 )。户勒大当时显然极受人民尊敬。
王下 22:19> 以色列人以撕裂衣服表示悔改,今天我悔改却不是这样啊!悔改最要紧的是──
22:19 约西亚看出犹大族是何等的败坏,他撕裂衣服在神面前哭泣,神就向他施怜悯。他使用当时的惯例来表示悔改,我们现在悔改,虽不必撕裂衣服,但哭泣、禁食、赔偿道歉等,也可表明真诚的悔改。悔改最难的是改变态度,因为人的态度是产生罪的根源。──《灵修版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第廿二章
神的话必会成全(二十二 1 ~ 20 )
今日,每个信徒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拥有不同版本、不同语文的圣经;但这并不表示他们熟悉圣经,或以圣经作为生活上的引导。约西亚没有律法书,却能依律法书的吩咐行事;我们这些拥有神话语的人,应作出深深的反省。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玛拿西与亚们的统治下,百姓对耶和华的敬拜中断了,神的律法书也被荒弃。但约西亚是一位敬畏神的君王,因此当他成年后即开始复兴圣殿的敬拜,他首先命人修葺圣殿的破损地方。律法书的发现,将约西亚的改革工作推至最高峰。但耶和华却藉先知启示祂的心意,声言祂的话必须成就。
最清楚及陈明神所施的福祸者,莫如律法书中的申命记了,其中尤以申二十七至三十章为甚,因此众人均以为所发现之律法书为申命记,在先知户勒大的口中说明了神的心意:
① 神必按祂的话施罚,因他们离弃神( 16 ~ 17 );
② 神的刑罚决不会临到那些自卑认罪的人身上( 18 ~ 20 )。
事实上,神的心意早已陈明在祂所颁赐的律法上,使一切阅读的人均可晓得,无奈人往往不重视神的话,听而不闻或视而不见,因而招受早已命下的刑罚,这一切均叫人深感叹息。
神的超越与永恒性使祂的话语拥有一种超然的力量,放诸四海皆准,历久不衰。倘若世人像约西亚一样以神的话为真实,并且持之以恒,他们亦必能体验神的伟大。让我们以同一的心志,尊重谨守神藉祂仆人所传递的话语。
思想 你对圣经熟悉吗?有否以圣经所列的作为生活的标准。──《新旧约辅读》
列王纪下简介 列王纪下 第廿二章 注释
22:1-7 约西亚作犹大王
约西亚全心全意遵守神的律法,在列王中他所施行的改革来得最彻底
。他像约阿施(见王下 12:4-16)一样,收集百姓所奉献的银子,用来
修理圣殿。
3
约西亚登基第十二年已开始从事宗教改革(代下34:3),至第
十八年时犹大已完全脱离亚述的控制,约西亚便着手清理被蹂
躏的圣殿。
4
「数算数算」:原文作「完成」,指「预备妥当」。
22:8-20 约西亚得律法书认罪忏悔
古人将重要文件存放於建筑物的地基,大祭司在修殿时发现律法书,
可能与此习俗有关。此律法书是摩西五经的一部分,包括有关离弃耶
和华所招来的灾祸之经文 (见本章 16),
如申28:15-68或利26:14-39
。约西亚读了这书便重新忏悔认罪,并求问耶和华,结果神没有在约
西亚在世时候施行刑罚。
11
「撕裂衣服」:是忏悔和自卑的表现(见本章19)。
14
「第二区」:大概是指耶路撒冷北部的近郊,专供圣殿及朝廷
官员住宿之用。
19
「心里敬服」:原文指对神有敏锐和回应的心,是「心硬」的
相反词。
20
「平平安安的归到坟墓」:约西亚是在战场上被杀(见
王下23:29),
并不算是安然逝世。这里大概是指约西亚离世
时国家仍享太平,神的灾祸还没有临到犹大。
思想问题(第廿二章)
1 圣经提到的贤良君王(如大卫、希西家、约西亚),都致力於圣
殿的修建。
你今日对教会的会所、礼仪是否漠不关心?
2 你认为约西亚在殿里得书之前,有没有读过律法书?
你以怎样的心情来读神的话?
你曾否因为受神的话感动而向神痛悔认罪?
3 由 7,
13节看来,在处人方面约西亚有什麽值得我们效法之处?
4 试比较希西家(参 2)和约西亚向神祈求的结果。
「神是因着人的悔改而对人撒消惩罚」,你同意吗?
列王纪下 注释 四.约西亚王(二二1~二三30)
亚们的儿子约西亚作犹大王三十一年(主前641至609年;比较代下三四~三五)。在犹大与以色列众君王中,很难见到一位全心全意顺服神的人,约西亚正是鲜有的一位。他开始作王的时候只有八岁,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治国十八年都顺服神的旨意。
1.约西亚重修圣殿(二二1~7)
西番雅(番一1)和耶利米(耶二五3)大约在这时开始先知的事奉。哈巴谷的事奉也许直到约西亚统治的后期。约西亚的时期,是犹大国最后的改革时期。他以坚定的行动对抗拜偶像,并鼓励百姓归向耶和华。约西亚作王十八年,他二十六岁的时候,展开了修理圣殿的计划。从圣殿收集得来的银子直接交给工人作薪金,并用以买材料。因工人诚实,给他们的银子不用算账。
2.约西亚复得律法书(二二8~20)
二二8~10 当修殿工程正进行期间,大祭司希勒家得了一本律法书(可能是整卷摩西五经,也可能只是申命记。由于犹大国长年累月有恶王当政,神律法的记载已经遗失了)。书记沙番带回给约西亚王,在他面前诵读。
二二11~13 约西亚王听见神的话,明白犹大国已离神很远,因此撕裂衣服忏悔。他派五名臣下求问耶和华,他知道因着犹大所犯的罪,神的烈怒必然盘旋不散。
二二14~20 这几名官员走到耶路撒冷第二区,去见住在那里的女先知户勒大。(他们没有直接找耶利米或西番雅。)户勒大可能是耶利米的婶婶(第14节;比较耶三二7)。她确认约西亚所害怕的事情,就是神因他百姓的败坏,快要惩罚犹大。但她补充说这不会在约西亚生平发生,因为他在神面前谦卑忏悔。
只是一次读到神的律法,他就改变了全国的方向;现在许多人都有圣经,可惜很少人受神真理的影响。神之道应当使我们像约西亚一样立刻采取行动,矫正自己的生活,以便符合神的旨意。
列王纪下 22:1
约 西 亚: 约 西 亚 是 犹 大 国 最 后 一 位 行 公 义 的 王。 他 少 年 时 (16 岁 ) 就 开 始 热 切 地 寻 求 耶 和 华 神 ( 代 下 34:3) ,
四 年 之 后 开 始 清 除 犹 大 国 中 的 偶 像 崇 拜 ( 代 下 34:3~4) 。
修 复 圣 殿 时, 希 勒 家 发 现 了 摩 西 写 的 律 法 书 ( 代 下 34:15) ; 这 个 发 现 使 人 们 重 新 委 身 于 神 的 话 语, 并 在 全 国 掀 起 了 一 场 有 相 当 规 模 的 属
灵 改 革 运 动 (23:1~30) 。 先 知 耶 利 米 和 哈 巴 谷 曾 帮 助 约 西 亚 把 民
众 领 回 到 神 的 身 边。 关 于 约 西 亚 时 期 人 们 的 灵 性 光 景,参 耶 1~12 章; 哈 1:2~4 。
22:3
约 西 亚 王 十 八 年: 约
西 亚 为 神 所 做 的 奉 献 表 明, 年 轻 人 ( 当 时 约 西 亚 26 岁 ) 对 耶 和 华 神 和 他 的 事 所 发 的 热 心 可 能 并 不 亚 于,
甚 至 超 过 许 多 年 长 者。
22:8
律 法 书: 希
勒 家 发 现 的 律 法 书 是 “ 摩 西 所 传 ” 的 ( 代 下 34:14) ; 很 可 能 这 是 整 个
摩 西 五 经 ( 即 圣 经 前 五 卷 书 ) 的 抄
本 ( 比 较 23:25 ;申 31:24~26) 。
这 个 发 现 见 证 了 神 引 导 和 掌 管 万 有 的 大 能 的 手, 一 直 在 守 护 着 神 所 启 示 的 话 语, 使 它 不 被 拜 偶
像 者 和 悖 逆 之 徒 所 毁 坏。 事 实 上, 这 本 在 圣 灵 启 示 下 写 出 的 书 是 无 法 毁 坏 的 ( 赛 40:8) 。
22:13
去 …… 求
问 耶 和 华: 约
西 亚 想 知 道 犹 大 国 的 罪 恶 是 否 到 了 要 遭 受 神 审 判 的 地 步。
1. 借
着 女 先 知 户 勒 大, 神 说 他 必 在 将 来 某 一 天 把 他 的 子 民 交 在 仇 敌 的 手 中 (14~17 节 ) 。 也 就 是 说, 如 果 神 子 民 陷 在 罪 里 不 知 悔 改,
到 了 时 候, 他 们 就 一 定 会 受 到 审 判。
2. 在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里, 神 的 子 民 “ 嬉 笑 神 的 使 者, 藐 视 他 的 言 语, 讥 诮
他 的 先 知, 以 致 耶 和 华 的 忿 怒 向 他 的 百 姓 发 作, 无 法 可 救 ” ( 代 下 36:16) 。 约 西 亚 的 复 兴 运 动 只 是 推 迟 了 犹 大 国 的 毁 灭, 但 却 不 能 阻 止 毁 灭 的 到 来 (18~20 节; 23:24~27) 。
22:19
你 便 …… 自
卑: 约 西 亚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自 卑, 因 此 蒙 神 喜 悦。 要 想 成 为 新 人, 得 到 神 的 恩 典, 最 主 要 的 条 件 就 是 在
神 面 前 自 卑。 这 包 括:
1. 相
信 神 对 我 们 的 审 判 是 公 平 正 确 的, 是 我 们 应 得 的 (13 节 ) 。
2. 知
道 如 果 没 有 神 的 恩 典, 我 们 就 会 被 罪 恶 辖 制。 我 们 必 须 依 赖 神 才 能 得 到 一 切 益 处 ( 比 较 箴 3:7 ;罗 12:3 ;林 前 1:4) 。
3. 因
着 我 们 灵 性 贫 乏 的 光 景 而 在 神 面 前 痛 悔 ( 诗 51:17 ;比 较 利 26:40~41 ;民 12:3 ;代
下 12:5~6 ;箴 22:4) 。
4. 真
列王纪下
注释
二十二 1 至二十三 30 约西亚
二十二 1-20 寻得律法书
在两个昏庸无道的君主之后,犹大又出现了一位合乎戴维所树立之标准的君王( 2 节)。
在第 3-7 节,我们看见圣殿的修理工程在进行中,就像约阿施时候的工程一样(王下十二)。在约阿施的时候,由于亚他利雅把圣殿破坏,用来敬拜外邦神只,因而需要修葺。约西亚这次工程,相信是由于圣殿在玛拿西和亚们期间曾被滥用。
在修葺期间,大祭司希勒家在圣殿里发现了「律法书」( 8 节)。约西亚听见书记读出的律法书内容后,感到极之沉痛( 10-11 节)。结果,他再颁布书上的律例,如二十三章所叙述的。然而,我们不可因而下结论说,约西亚进行宗教改革,是因为他在位第十八年那年发现了律法书。修理圣殿的工程,表示律法书被看见时,宗教改革已在进行中;历代志作者的记载确定了这一点(代下三十四 3-7 )。根据其后经文的内容,多半学者同意此「律法书」若不是申命记,也是一本与申命记有密切关系的书。
约西亚的反应显示该书的内容确实很严厉。其中的要求未能达到,王甚惧怕其后果( 13 节)。王吩咐祭司、书记和臣仆去「求问耶和华」,他们就去见女先知户勒大,而有关户勒大的资料,就只有这几节圣经。她住在耶路撒冷「第二区」〔 14 节;直译「米斯尼」( Mishneh )〕,大概是在戴维旧城以北的地区,即所罗门圣殿和王宫周围一带。她居住的地区和她与一位朝廷官员的婚姻( 14 节)显示她自己是朝中成员之一。
户勒大只是冷冷地安慰约西亚。她肯定约西亚的结论,即耶和华要向犹大发怒,因为他们没有理会书上的要求。(对于没有遵守律法书,他们不能辩称因为律法书已遗失;此书之所以遗失,就是由于它已失去了重要性,估计那是玛拿西任内的事。)她再次提到会逐渐呈现的灾难,而这灾难显然是无可避免的( 16 、 20 节)。然而,约西亚得以免除亲眼看见灾难来临的痛苦,因为他对书中的要求作出了深切的响应( 19-20 节)。
列王纪下第廿二章
C 约西亚王朝及改革(二十二 1 ~二十三 30 )
参:历代志下三十四~三十五章。作者用了许多篇幅来描述犹大在被掳以前的最后一位敬虔的王。虽然他并未提及当时的耶利米先知之名,但先知耶利米(耶二十二 15 ~ 16 )及同时期的先知西番雅(一 1 )却有提及约西亚。
此段历史记载乃根据通常的形式:前言(二十二 1 ~ 2 )、有关的历史大事,特别是圣殿重修( 3 ~ 7 节)及 律法书 ( 8 ~ 10 节)的发现与王的回应。其次,求问于女先知户勒大时所得的答案( 14 ~ 20 节)为两个预言,一个与耶路撒冷的命运有关( 15 ~ 17 节),另一个是约西亚王蒙恩,不致亲眼见到圣城的沦陷( 18 ~ 20 节)。公开宣读律法书乃标志着重新与神立约(二十三 1 ~ 3 )以及按其教导引发的一连串改革( 4 ~ 25 节)。作者由头到尾强调预言及其应验( 26 ~ 27 节)。最后是本王朝的结束公式( 28 ~ 30 节)。
历代志作者(代下三十四~三十五章)显然将事情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 (i) 约西亚第十二年时洁净犹大、耶路撒冷及拿弗他利的异教之风,以及 (ii) 约西亚第十八年发现律法书后一连串的改革。这可能是历代志作者根据他自己的重点而选择的表达方式 427 。采取此立场的解经家认为头一阶段与亚述王亚述巴尼帕约死于主前六二七年有关,他的死导致犹大趁着亚述及巴比伦陷入王位继承之混乱局面中时寻求独立。另外有解经家认为在犹大的反亚述团体越来越有影响力,企图脱离亚述的控制,他们对此段叙事之解释分为两部分: (i) 发现律法书后的第一次改革(二十三 4 ~ 20 ),以及 (ii) 未提及律法书的改革(二十三 4 ~ 20 )。第二种立场较不可能,因为整段叙事与申命记以及犹大历史中的改革整体的用语及神学都是一致的。大部分的解经家均认为是律法书卷的发现引发改革。
我们可能无法确知这里所提的律法书(参:导论Ⅱ B “施行审判的神” )为何。有解经家曾提出那是在约西亚任内所写成的,但这种立场无法解释祭司的变动及其他“过时”的记载,使之沦为后人所写的“敬虔的诈欺”。同样的,有些解经家视此为完整的摩西五经,但不得不承认一日公开宣读两次且能够被听者完全了解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若这里所谓的律法书是申命记,则被重新发现的应当只有法例本文及咒诅(亦即不包括一~十一章的前言及三十一~三十四章的结语)之部分。但是因为其历史背景对其解释不可或缺,因此被发现的可能是整卷的申命记。主张发现的律法书便是申命记,主要的原因在于约西亚的改革乃以申命记为根据(例二十三 9 ;参:申十八 6 ~ 8 ;以及预言被掳之经文的影响;还有申十七 14 对全国的激励等等)。
越来越多解经家相信,申命记乃是一群祭司在撒玛利亚沦陷前逃出北国后的作品,此说的前提是申命记原本所指的是示剑圣所,因此必须修订以配合只有耶路撒冷一处中央敬拜地之事实。他们认为这卷书是由这群改革团体置于圣殿之内,所谓发现律法书的故事是后人的解释,或谓此卷书乃于希西家的时代写成,目的是为了要支持他的改革;这些立场均是无根据的假设。
许多解经家认为申命记有许多摩西时代的原始因素( Undeuteronomium )。本注释书的立场是认为历史及律法之约于编辑不久之后便已写成,其时期不会晚于士师记或王国早期。神与祂的子民之约的关系乃是一直没有间断过的传统(见导论Ⅱ “主题与神学” )。申命记可能遗失过一个世代,在玛拿西的、亚们及约西亚早期的时代不曾被诵读。
427 H. G. M. Williamson, 1 ~ 2
Chronicles ( London: Marshall Morgan & Scott, 1982 ), 397 页起。
i. 王朝总评(二十二 1 ~ 3a )
1. 约西亚 (“耶和华已赐给”,参:约阿施之名,十二 1 )之治乃界于主前六四○/三九至六○九年,死于尼哥二世于主前六○九年为支持亚述王而挥军直抵 Harran 之时(《巴比伦年鉴》) 428 。 耶底大 意为“蒙爱的”。 波斯加 位于拉吉及伊矶伦之间(书十五 39 )。
2 ~ 3a . 他行……正的事 (见:王上十五 11 ;参:申十七 19 ),一如他祖大卫所行的,因此得到如希西家一样无保留的好评(十八 3 )。 十八年 (主前 622/1 年):他于十六岁开始事奉神,于二十岁时洁净全国(代下三十四 3 )。修葺圣殿的工作(按风俗而言这是所有古代近 东 君王的责任)可能是在亚述王亚述巴尼帕去世(约主前 627 年)及随后西古提人入侵时才开始。
428 Nabopolassar 第十七年, D. J.
Wiseman, Chronicles of Chaldaean Kings ( 626 ~ \cs15 556 B. C. ) in the British Museum ( London: British Museum ,1956 ) , p. 63; A. K. Grayson, Assyrian and
Babylonian Chronicles ( Locust Valley, New York :
J. J. Augustin, 1975 ), 95 页, 61 行。
ii. 修葺圣殿,发现律法书(二十二 3b ~ 20 )
a. 修葺圣殿(二十二 3b ~ 7 )
参:历代志下三十四 8 ~ 13 节。此乃按照约阿施的方法,包括公开的奉献(十二 4 ~ 6 )。
3b. 沙番是国家 书记 ( MT so{p{e{r ),而非如 REB 所记的为“副将军”。此名十分通俗(参:撒下八 17 ;王下二十五 22 ;耶三十六 11 ),因此记载其父名以资辨认。有关他的职位,请见:列王纪上四 3 。与他同奉差遣的另有其人(代下三十四 8 )。
4. 希勒家 (“耶和华是我的份”)被称为是耶路撒冷的 大祭司 (参十二 10 ),在当时可能是已经确立的头衔,他乃是拥有此头衔的最后一人,他的继任者于犹大被掳前被巴比伦人处死(王下二十五 18 ~ 21 )。他的责任是“数算”( RSV )或 准备好 (希伯来文: t[mm ,意为“凑足”、“完成”)银钱。我们不需要如同 NEB 一样将之修订为“融化”(见十二 10 )。有关督工名单,请见:历代志下三十四 12 ~ 13 。
5 ~ 7. 这些经文很有可能源自圣殿记录,请见:十二章 9 ~ 15 节。
b. 发现律法书(二十二 8 ~ 10 )
这里的记载似乎十分自然, 律法书 的辨认似乎顺理成章,很可能在将银子自箱中“倒出”时被发现(代下三十四 14 )。请注意最先是由沙番个人阅读( 8 节),接着读给王听( 10 节; MT "in it" ; NIV 的 "from it" 暗示选读),接着便是公开在众民面前读出(二十三 2 )。有关 律法书 或 约 (二十三 2 )见上。当向王报告时,它被指为是 一卷书 (或卷轴, se{p{e{r ),可能王对其性质为何尚无头绪,但第 11 节可能推翻这样的解释。
c. 求问神(二十二 11 ~ 14 )
王听到神的话语之后的反应是忧伤痛悔(为了他全国的罪而伤痛),因此他便 撕裂衣服 (朝服,参十八 37 )。后来约雅敬的反应则完全不同(耶三十六 24 )。很有可能他所听到的是申命记中有关不守约会遭遇到的咒诅、最终导致被掳的部分(二十八 15 ~ 26 ,二十九 25 ~ 28 )。第 11 节开始记载王的反应( 11 ~ 13 节)。与此相反的理论是有解经家认为第 11 节为 3 ~ 11 节段落之结束,此段落的架构是“差遣……吩咐,……”轮流出现( Lohfink )。
12. 这是一个官方代表团,代表王及犹大人民(王及民都必须一致行动)求问神。他们并非靠占卜求问,乃是藉着神的代言人来求问。 西希甘 乃沙番之子,是帮助耶利米(耶二十八 24 )的一位祭司,其子基大利后来作了犹大的省长(王下二十五 22 ;耶三十九 14 )。 亚革波 (“老鼠”)乃以利拿单之父(耶二十六 22 ,三十六 12 )。 亚撒雅 乃“王室官员”( 'eb[ed[ hammelek[ ),乃犹大行政用印玺中常见用词。这种译法较之译为 王的侍从 (现中)、“仆人”( AV 、 NRSV )或“大臣”( Gray )为佳(和合作“臣仆”)。
13. 人必须视神的话为相关的、应当加以应用的( NIV 及 RSV 的 关于我们 (吕译)带有“针对”( `al )或“加诸我们”的意思,因此 NEB 作“放在我们身上”)。
d. 户勒大之预言(二十二 14 ~ 20 )
户勒大 是代表团去求问的对象,有关她的身分不详也不重要,因为显然她有权柄代表神说话并解释书卷。有些解经家认为耶利米此时并不在耶路撒冷,或许尚未得到完全的公认(因为他家庭关系的缘故,这说法较不可能成立);又说西番雅可能不为人所知,或谓女先知较有怜悯心!(参:底波拉,士四 1 ~ 5 ),既然身为圣殿官员之妻,说出来的预言可能较为有利。 沙龙 是 掌管 (圣殿?) 礼服 者(参:王下十 22 ),可能是耶利米之叔父(三十二 6 )。耶路撒冷的 第二区 或作“ Mishneh 区”乃“第二”个新区(番一 10 ,参:尼三 9 、 12 ),筑于原耶路撒冷之西北面(并非 AV 所译之“区”,此乃希伯来文: mis%neh 后来的第二层意义。
15. 那差遣你们来见我的人 ,亦即那位吩咐你们来找我的人,并非指王只不过是人。真先知的话语永远是带有权柄的, 耶和华……如此说 。她的回答分成两部分,先是关于王的,后是关于民的。
16 ~ 17. 有关耶路撒冷的信息乃是以书卷上所记的话为基础。这里的用语是典型的申命记式及耶利米式的。 这地 是指耶路撒冷。 那书上的一切话 或作“那书卷上所有的话”( RSV ),亦即咒诅(代下三十四 24 ),乃指利未记二十六 14 ~ 46 及申命记二十八章。许多评论者认为这些经文是后来重写的,但是就当时人的记忆所及(亦即撒玛利亚之沦亡)而言,这不一定表示此段经文一定是于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城陷之后才写成的。
18 ~ 19. 给王的回覆中提及他求问时的情况(参 11 节)。向神忠心最终必有好报。
20. 平平安安的归到坟墓 与后来约西亚死于战场及安葬(参二十三 29 ~ 30 )并无抵触。有时早死可能是神的祝福,避免我们必须忍受更多令人心痛的灾难。 我必使你……到你列祖那里 ,参:列王纪上一 21 。这里特别指出这是神的作为。 ──《丁道尔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
列王纪下第二十二章
22:2
约西亚出生前300年,已经有神人预言他的来临(王上13:2)。他八岁登基,到二十岁时,已能掌握朝廷政务,展开革新运动(代下34:3-7)。他在位功绩彪炳,不但在宗教上复兴犹大国,在政治上也有了一派中兴气象。他趁亚述势力日薄崦嵫之际,修复圣殿,彻底铲除全国拜偶像之风,连历朝未去除的耶罗波安在伯特利所设的坛也拆毁焚烧,带领全民回归耶和华。
22:8
玛拿西作王时期,可能销毁了国中藏有的律法书,但一定有敬虔的人冒生命危险私藏,未给发现。大祭司希勒家所发现的可能是这种私藏本,也可能是所罗门当年建殿时埋存在基石中的抄本。因圣经说,这书是在修殿期间发现的。
“律法书”可指全部“摩西五经”,也可能是《申命记》或其中一部分(看申31:24-26;代下34:14)。
22:11
约西亚王当然接触过律法书,作王储的时候不会不让他熟悉本国的律法和历史。这里是说,他听了书中的话,得到新的启迪和亮光,目击国势日弱,国民道德日忝,律法书将一国一族前途祸福陈明在读者前(例如申28章),让他顿悟前王疏离耶和华神之罪,痛下决心,清除国内妖氛,力遵摩西古训,以挽积弱。
22:14
旧约中除了户勒大这位女先知,还有摩西的姐姐米利暗(出15:20)和士师底波拉(士4:4)。户勒大是耶路撒冷人,以能说预言受人尊敬;但在犹大地除了她,还有耶利米、西番雅等。她住在耶城,祭司和书记奉王命,就近向她求问。
掌管礼服的沙龙可能是掌管王宫或圣殿礼服的人,也许就是耶利米的叔父(耶32:7)。
“第二区”指耶路撒冷西北角的新市区(看代下33:14)。
22:20
户勒大预言约西亚死时不会见到耶路撒冷的沦陷。约西亚后来在与埃及法老尼哥的战役中重伤(23:29),其遗体从北方米吉多运回耶城安葬(主前609年),应验了女先知所说“平平安安地归到坟墓”的话。他没有见到巴比伦王攻陷耶城,掳走其民的“灾祸”。此事发生在主前605年,为耶城第一次沦入巴比伦人手上(24:10-16)。
约西亚所作的宗教革新并不足除尽犹大列王所犯的大罪,神的刑罚仍临到以色列民;但约西亚因善行而免遭此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