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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 - 加拉太书(Galatians)第4章

按照我们的规矩,一个未成年的产业继承人,虽然名义上是产业的主人,但实际上却和家奴没有多大分别。
他们一样要受监护人和管家的约束,一直到他父亲指定继承产业的日子来到为止。
在基督降生之前,我们犹太人的情况也是这样,好像还没有成年,仍要受许多琐碎规条束缚的儿童。
但上帝所指定的日子一到,他就差遣他的儿子,借一个女子的身体降生在世界上,成为一个在律法之下的犹太人,
救赎一切受律法束缚的人,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
你们既然成为上帝的儿女,他就派他独生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里,使你们可以名正言顺地称呼上帝为父亲。
由此可见,你们从今以后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女了。既然身为儿女,就有权利按上帝的旨意承受产业了。
从前,你们不认识上帝,所以拜祭神像,因而成了假神的奴隶。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了上帝,(说得妥帖一点,是上帝承认了你们),为甚麽还要回到那些无意义的规条之下,甘愿再受束缚呢?
为甚麽还拘泥死守着甚麽时辰节令呢?
我真担心我在你们身上的一番心血都枉费了!
弟兄姊妹们,我劝你们再效法我。我已经摆脱了律法的束缚,就好像你们从前一样。自从我向你们传福音以来,你们一直都没有亏待过我。
记得我当初向你们传福音,是因为我患了病要留在加拉太。
当时,你们没有因为我病重而觉得受累,也没有因为我的身体软弱而轻视我,嫌弃我,反而盛情接待我,好像接待天使和基督那麽周到。
我更深信一事,如果可能的话,你们那时就是将眼睛剜出给我,也是甘心情愿的。
你们从前待我那麽好,现在因我以真理相劝,你们竟然反颜相向,把我当作仇人!当日你们对我的热情,如今在哪里呢?
我知道有某些人,假情假义地向你们大献殷勤,目的却是要挑拨离间你我之间的关系,使你们归附他们。
其实,无论我是否和你们同在一起,如果有人真心关怀你们,总是好的。
孩子们,为了你们,我再一次好像作母亲的分娩一样,忍受极大的痛苦,急切盼望基督的生命早日在你们心中长大成熟。
我恨不得立刻就赶到你们身边,和颜悦色地劝戒你们。唉!现在相距那麽遥远,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了......
你们这些甘受律法束缚的人啊!听听律法到底怎麽说吧!
律法书上说: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原来是作女奴的庶妾生的以实马利,一个是原配妻子生的以撒。
庶妾的儿子是由情欲而生的,原配妻子的儿子却是按着上帝所许下的诺言而生的。
那两个妇人的事是用来作比方,说明上帝帮助人的两种不同的方法,就是他和人类所立的两个不同的约。一种方法是上帝颁布律法给他们,叫他们遵守,这就是他在西奈山上颁布十诫时所作的。
(阿拉伯人称这西奈山为夏甲山。)在这比方里面,亚伯拉罕那作奴婢的庶妾,是代表犹太人的耶路撒冷,是一个以遵守律法为取悦上帝的制度的中心地,所有要想遵守这制度的犹太人,就是作奴隶的儿女了。
至於作我们“母亲”的“新耶路撒冷”,是在天上的,是自由的,而不是犹太律法的奴隶。
因此,以赛亚先知在预言书中指着这件事说:“没有儿女的妇人,要快乐,没有生过子女的,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会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弟兄姊妹们,我们都像以撒一样,是照着上帝的诺言而生的。
昔日,那从情欲而生的儿子以实马利,逼迫那依照圣灵的应许而生的以撒;而我们这些从圣灵生的人,现在的情况也和昔日一样,受那些硬要我们遵守犹太人律法的人逼迫。
但是,旧约圣经怎样说的?它说:“把那身为奴婢的庶妾和她的儿子都赶出家门,因为婢女的儿子不能与主人原配妻子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弟兄姊妹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奴婢所生的儿女,还要遵守犹太人的律法,我们乃是那有自主权的原配所生的,可以因着信心蒙上帝悦纳。
加拉太书第四章   第 4 章 

  加 4:1-2> 嗣子就是继承者,何解会与奴仆无异?是人抄圣经抄错了吗? 

  4:1-2 按照当时的习俗,嗣子(承受产业的儿子)在未成年的二十五岁之前,仍须受管于管家和师傅(大多都是被掳的希腊学者,即奴隶)手下,故说与奴仆毫无分别。 

  加 4:3-7> 世俗小学,这个名称好不陌生,与我们的信仰有何关系? 

  4:3-7 世俗小学是指当时犹太教或外邦宗教初级阶段的宗教理论,也就是入门的道理。保罗以奴仆来说明在基督来为我们的罪受死以前,众人都被律法所辖制,以为律法可以使他们得救,不断努力守律法,又不住失败。从前我们是奴仆,如今可成为神的儿女,完全属于祂,跟祂建立密切的关系。因为有基督,我们也再不用惧怕神了,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祂的面前,知道祂会接纳我们成为祂家里的一员。 

  加 4:4> 时候满足,神就会来,我想等那时候,但又等得很不平安…… 

  4:4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耶稣来到这世上为我们的罪而死。犹太人一直盼望弥赛亚的降临,盼了好几百年,但是神的时间却是最完美的。有时我们会怀疑为什么神不应允我们的祈祷,但是我们绝不可以怀疑祂或放弃等候。在最适当的时候,祂便会回覆我们。你是不是正等待着神的时间呢?信靠祂的判断,并且相信祂是以对你的最大的好处为念的。 

  加 4:4-5> 耶稣也只不过是一个人,祂有什么了不起? 

  4:4-5 耶稣基督是由女人所生,祂是一个人;祂生为犹太人,受到神的律法制约,并且完全遵守了。虽然耶稣完全是一个人,却没有罪,因此他是无瑕无疵的祭牲,祂死是为了所有被罪捆绑的人,使我们获得释放,并成为神的儿女。 

  加 4:5-7> 我喜欢称神为阿爸父,你问我晓得这字义多少,这…… 

  4:5-7 根据罗马法律,养子拥有和亲子一样的父业继承权,即使他以前是一个奴隶,他也不是次等的儿子,在身分和继承权上与亲子平等。“阿爸”是亚兰文中对父亲的称呼,基督祈祷时也称天父为“阿爸”(参可 14:36 )。作为神所接纳的儿女,也就是祂的后嗣,我们跟基督一样同享天父的基业,也同享基督的痛苦与荣耀(参罗 8:15-17 )。 

  加 4:13-14> 在患难和困苦中的人,其实也真可怜;论到尽心帮助嘛,我…… 

  4:13-14 当保罗初访加拉太的时候,他正忍受着疾病的折磨。这个世界对人们的痛苦与不幸常常都是漠不关心的。保罗称赞加拉太人没有轻看他,即使他的景况成为他们的试炼。他们的这种关怀就好像耶稣要求我们所做的,去关怀无家可归的、饥饿的、有病的或坐牢的人,就如他们是耶稣本人一样(参太 25:34-40 )。你是拒绝那些在患难或困苦中的人,还是愿意把他们看作耶稣本人一样地照顾他们呢? 

  加 4:15> 从前我信,信得很起劲,是啊,现在嘛…… 

  4:15 你是否经已失去了喜乐?保罗感到加拉太的信徒已经因律法主义而失去了得救的喜乐。律法主义会夺去喜乐,因为( 1 )它使人有罪咎感,而不觉得被爱;( 2 )它使人恼恨自己,而不是谦卑;( 3 )它强调表现,而忽视关系;( 4 )它指出了我们所做不到的地方,却忽略了基督已经为我们所成就的。你若感到罪咎、或是觉得自身不足,就要查一下你所注视的。你是依靠信赖耶稣而活,还是按着别人的要求和期望而活呢? 

  三种偏离基督教的派别 

  加 4:16> 明明知道人的批评,要用心虚心听,只是听罢就满心不是味儿…… 

  4:16 保罗不太受欢迎,因为他责备加拉太人离开对基督起初的信。人性不会有多大的转变,受别人责备时我们也会愤怒填胸。但对给你意见的人,不要一概拒人千里,他们的话里或许有真理。谦卑地接受别人的意见,细心思考,当发现自己的态度或行为需要改变时,切记要一步一步地去做。 

  加 4:17> 世上哪有热心待人,却又想害人的人,保罗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4:17 “那些人”是指自认为宗教权威,精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假教师。他们利用信徒希望做得好的心理,赢得不少的追随者。但是,保罗指出他们的错误及自私的动机。假教师通常是道貌岸然也很具说服力,因此我们应当籍着圣经来检验人的言论和行为。 

  加 4:19> 作工犹如生产之苦──为了栽培别人,要搞成这样,我可真怕怕,你的想法是…… 

  4:19 保罗带领了不少人归主,又扶助栽培他们,使他们在灵命方面不断长进至成熟。或许这是他成功地成为属灵父亲的原因之一;他对属灵儿女有着深切的关怀,他把自己为信徒的灵命成长所受的痛苦比作生产之苦。我们也应该像保罗那样深切关怀自己的属灵儿女。当你带领一个人信主后,记住,要支持他,扶助他成长。 

  加 4:21-31> 受与不受律法限制也可以选择?我不会是夏甲吧…… 

  4:21-31 我们都是因着相信基督而得救,并非靠着行为。保罗将那些受律法辖制的人(以受辖制的奴婢夏甲为代表)跟那些不受律法辖制的人(以作主人的撒拉为代表)作了一个对比。夏甲嘲笑撒拉(参创 16:4 ),就好像犹太教士逼迫外邦信徒一样,坚持他们必须遵守律法才能得救。最后撒拉获胜,因为神按着应许,赐给她一个儿子;同样,那些以信来敬拜基督的人,最终也一定会获胜。 

  加 4:24> 保罗用作辩论的方法你可知道?就是…… 

  4:24 保罗解说在撒拉和夏甲身上所发生的,正好比神跟人的关系。他所用的是当时人们和他的对手惯用的辩论方法,正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