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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 - 利未记(Leviticus)第18章

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我永恒主是你们的上帝。
你们从前居住的埃及地那里的人所作的、你们不可照样作;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所行的、你们也不可照样行。你们不可按他们的规例行。
务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永恒主是你们的上帝。
故此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典章,就必因这而活着;我是永恒主。
「人人都不可亲近任何骨肉之亲、去露现她的下体;我是永恒主。
你父亲的下体、就是你母亲的下体、你不可露现它;她是你母亲,你不可露现她的下体。
不可露现你父亲续娶的妻子的下体;那就是你父亲的下体。
你的姐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在家里生的、或是在外头生的、你都不可露现她的下体。
你儿子的女儿、或是你女儿的女儿、你都不可露现她们的下体,因为她们的下体、就是你自己的下体。
你父亲续娶的妻子的女儿、是你父亲生的、她本是你的妹妹,你不可露现她的下体。
不可露现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不可露现你姨母的下体,因为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
不可露现你伯叔父的下体、去亲近他的妻子,她是你的伯叔母。
不可露现你儿媳妇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子,你不可露现她的下体。
不可露现你弟兄的妻子的下体;那就是你弟兄的下体。
不可露现一个妇人的下体、而又露现她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她的孙子、或是她的外孙女、去露现她的下体;她们是她的骨肉之亲∶这是罪大恶极的事。
妻子还活着的时候,你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她的对头、去露现她的下体。
女人在月经污秽期内不洁净的时候,你不可亲近她、去露现她的下体。
「不可跟你同伴的妻子同寝交合,因而蒙不洁。
不可将你的后裔烧献为祭给摩洛(或译∶不可使你的后裔经过火而献为祭给摩洛);也不可亵渎你上帝的名;我是永恒主。
不可和男的同寝,像和女人同寝一样;那是可厌恶的。
不可跟任何牲口同寝,因而蒙不洁;女人也不可站在牲口前面、而和它性交;那是逆性的事。
「不可因这些事的任一样而蒙不洁,因为我从你们面前所赶走的外国人、就是在这一切事上蒙不洁的。
连地也蒙不洁呢,所以我向那地察罚它的罪愆,那地就把它的居民吐出。
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和典章;这一切可厌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在你们中间寄居的外侨、都不可作,
[因为这一切可厌恶的事、在你们以前那地的人都行了,而地就蒙了不洁;]
免得你们使那地蒙不洁时、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你们以前的列国人一样。
因为凡作这些可厌恶之事的任一样的、无论何人都必须从他们族人中被剪除。
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守的,免得你们实行这些可厌恶的规例、就是你们以前的人所作的、因而蒙了不洁;我永恒主是你们的上帝。」
利未记第十八章   第 18 章 

  利 18:3> 你的思想和行事为人有没有被世俗不良文化影响的地方? 

  18:3 以色列人刚从充满偶像的国家出来,即将进入另一个充满偶像的地方。神帮助他们竖立新的习俗,也警告他们,必须弃绝异教的习俗。祂警告他们,到了迦南地后,不可随从当地人的异教习俗。迦南的社会与宗教满足人的世俗欲望,尤其是淫乱、性的放任与醉酒。以色列人必须持守纯洁,将自己分别出来归神为圣。神不许祂的子民被周围的环境习俗所同化。社会迫人随从其生活与观念,如果我们屈从于压力,就会无所适从,也就难以好好地事奉神。要顺从神,不要让世俗熏染我们的思想与行为。 

  利 18:6-18> 从现今的角度看,混乱的性关系带给家庭和社会什么影响? 

  18:6-18 神禁止人乱伦,也不许近亲结婚,是为着身体、社会以及道德上的原因。近亲结婚所生的儿女,可能有严重的健康问题。神如果不颁布明确律例,人就会乱伦,先是在自己的家族中,后是与外人。随随便便的性关系会毁灭家庭。 

  利 18:6-27> 淫乱是罪恶之根源,你会怎样防范? 

  18:6-27 在这一段经文之中,列出几种可憎的,或者说是邪恶的行为:( 1 )与近亲乱伦;( 2 )奸淫或婚外情;( 3 )献孩童为祭;( 4 )同性恋;( 5 )人兽交。这些习俗在异教之中极其平常,神要严厉对待开始随俗的百姓。这些恶习使人患病、致畸,甚至死亡。它败坏家庭与社会,贱视自己与别人的价值。现代社会对这些事看得不太认真,甚至苟同,但是这些事在神眼中仍然是罪。如果你认为这些是可取的,你就是未按照神的标准来判断。──《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