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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 - 创世记(Genesis)第38章

大约在那时候,犹大离开他的兄弟们,去跟一个亚杜兰人希拉住在一起。
犹大在那里遇见迦南人书亚的女儿,就跟她结婚。
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犹大给他取名珥。
她又怀孕,生了第二个儿子,取名俄南。
她生了第叁个儿子,取名示拉;示拉出生的时候,犹大在基悉。
犹大给他的长子珥娶妻子,名叫塔玛。
珥的行为邪恶,得罪上主,上主就取了他的性命。
於是犹大对珥的弟弟俄南说:「你去跟你大嫂同床,对她尽你作小叔的义务,好替你哥哥传后。」
但是俄南知道生下来的孩子不属於他,所以每次跟他大嫂同床,都故意遗精在地上,避免替哥哥生孩子。
他这行为得罪了上主,上主也取了他的性命。
於是犹大对儿媳妇塔玛说:「你回娘家守寡吧,等我的儿子示拉成人。」他说这话,因为怕示拉会跟他两个哥哥一样死了。於是塔玛回娘家去了。
过了不久,犹大的妻子死了。等他守丧的时间过了,他跟他的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一起到亭拿,那里有剪羊毛的工作。
有人告诉塔玛,她的公公要到亭拿剪羊毛,
她就脱下守寡的丧服,用帕子蒙脸,坐在通往亭拿的伊拿印城门口;因为她明明知道犹大的幼子示拉已经成人,可是还没有来娶她作妻子。
犹大看见她的时候,以为她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
犹大不晓得她就是自己的媳妇,走到路边找她,问她:「你要多少钱?」她说:「你跟我睡觉要给我甚麽呢?」
他回答:「我从我的羊群中拿一只小山羊给你。」她说:「那好,在你送山羊来以前,你要留些东西作抵押。」
他问:「你要甚麽作抵押呢?」她说:「你的印章、印章带,和你的嶺杖。」於是犹大把这些东西都交给塔玛。他们同床;塔玛就怀孕。
塔玛回娘家去,拿掉蒙脸的帕子,再穿上守寡的丧服。
犹大托他的朋友希拉送一只小山羊去给那女人,要向她赎回抵押的东西,但是希拉找不到她。
希拉问伊拿印地方的人:「路旁的那个妓女哪里去了?」他们回答:「这地方从来没有妓女。」
希拉回到犹大那里,对他说:「我找不到她。当地的人都说,这地方从来没有妓女。」
犹大说:「那些东西给她算了,免得我们被人讥笑。我有意送她山羊,可是你找不到她。」
大约过了叁个月,有人告诉犹大:「你的媳妇塔玛当了娼妓,而且已经怀孕。」犹大怒喊:「把她拉出来,烧死她!」
她被拉出来的时候,托人告诉她公公:「我是从这些东西的主人怀了孕;你看看这印章和印章带,还有这根嶺杖;这些东西是谁的?」
犹大认得这些东西,就说:「她有理。我没有对她尽应尽的义务;我本应该叫我的儿子示拉跟她结婚。」从此以后,犹大就不再跟她同床。
到了产期,她才知道她怀的是双胞胎。
她阵痛的时候,一个胎儿伸出一只手来;接生婆抓着它,系上红线,说:「这一个是先出生的。」
可是他把手缩回去,他的兄弟却先出来。於是接生婆说:「你就是这样抢着出来的!」就给孩子取名叫法勒斯〔希伯来语的意思是:抢着出来的〕。
接着他的兄弟生出来,手上系着红线,因此取名叫谢拉〔希伯来语的意思是:红色〕。
创世记第卅八章   第 38 章 

  创 38 章 > 敬虔与罪性的对比,是何等的强烈…… 

  38 章 这一章清楚记载了犹大不道德的品行,跟约瑟的德行成强烈的对比。犹大引致家庭里彼此争竞、尔虞我诈。下一章则记载约瑟的正直和智慧,反映出他的敬虔品性。因为他的忠心,神大大地赐福给他和他的家,是他所不能想像的。 

  创 38:8-10> 神对孤儿寡妇的关心是何等的细致;面对有需要的人时,我的表现…… 

  38:8-10 律法书记载了在家庭里娶寡嫂为妻的法例(参申 25:5-10 )。这条法例的目的是要使无儿无女的寡妇可以生儿子,那儿子可以承受她丈夫的产业,将来可以照顾她。因为犹大的长子珥──她玛的丈夫──没有儿子,所以无人传宗接代、承受产业,与神立约之福也不能延续下去。神叫俄南死,是因为他不肯尽对哥哥珥和寡嫂她玛当尽的本分──给他们留后。 

  创 38:15-23> 在充满邪淫的时代,我会如何谨守自己的生活? 

  38:15-23 为什么这里好像对卖淫毫不理会?原来,在迦南地的异教风俗中,作妓女是一件平常的事。事奉迦南女神的公众庙妓,是迦南宗教的崇拜对象,她们比一般的妓女更受人尊重。一般妓女有时行淫被捉会被惩罚,但是迦南宗教鼓励人与庙妓行淫,好使农作物和牛羊多产。她玛为了继承丈夫的谱系、成为犹大长子谱系之母而引诱犹大;犹大则欲火攻心而嫖妓,他们两个都不义。 

  创 38:15-24> 在没有道德的地方,我要怎样做才能实践神的心意? 

  38:15-24 犹大为什么对自己去嫖妓直认不讳,却要把作妓女的儿妇处死呢?要明白这种矛盾,我们就要知道当时迦南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妇女最重要的功能是生儿育女,为家族传宗接代。为了确保儿女是丈夫所生的,人们都期望新妇是处女,作妻子的亦不可红杏出墙、不守妇道。如果妻子犯了淫乱之罪,就要被处死。不过,有些妇女没有家庭,她们可能作庙妓,靠拜偶像之人的奉献来维持生活;或者作一般的妓女,受寻芳客的供给。她们所生的儿女不列在任何人的家谱中,因此和她们发生关系的人,也就没有跟任何家族人的亲属犯奸淫。 

  犹大觉得招妓度宿是无伤大雅之事,更何况他乐意付费。可是,他却要处死她玛,因为如果她是作妓女而怀孕,所生的孙儿就不属于他的血统。犹大显然从来没有想到道德的问题,他所关心的只是保存家族的血脉。但是她玛而不是犹大,主动地使这个家族有合法的后嗣,这真是一种极大的讽刺。她引诱犹大的行为却比犹大所做的更合乎律法的精神,因为他没有叫他的小儿子示拉娶她为妻。 

  这件事绝不是说神不计较人作妓女。其实,在整部圣经中,行淫都是严重的罪行。论到此事中的德行,可取之处只是尽上对家族本分的忠心,这也是重要的。其次,犹大与她玛是耶稣基督在肉身上的直系祖先(参太 1:1-6 )。 

  创 38:18> 她玛的凭据,表达了犹大的不义。我生命中是否也有印迹显出我的罪? 

  38:18 印是盖在法律文件上、使之生效的证物。每个印都有独特的设计,用石头刻成,可当作指环戴在手上或串在项链上,是极为重要的图章,不可离开主人。有财有势的人才会用印,盖在泥封或腊封的文件上。她玛因为得到犹大的印,所以有十足的把握,证明犹大与她有关系。 

  创 38:24-26> 别人犯错时,我总想指责;我,能否先坦诚反省自己的罪呢? 

  38:24-26 当她玛说自己怀了孕时,犹大并不知道那是他的骨肉,要将她处死。犹大把自己所犯的罪隐藏起来,却对她玛毫不留情。当我们恼怒别人所犯的罪时,其实我们同样也有犯罪又不想面对罪的倾向。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求神赦免,我们就更能饶恕别人了。──《灵修版圣经注释》